法槌下的“速度与激情”:高效腾房!公平正义不等待

政务   2024-08-22 17:41   内蒙古  

强制腾退房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河区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一日之内成功开展了3场腾退行动,顺利将房屋交付申请人。


因案施策 高效执行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赵某的房屋经法院拍卖流拍后交付王某以物抵债,在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商未果后,计划进行强制腾退交付。干警在勘验现场时发现,被执行人有两处相临的临街门店,法院拍卖的仅为其中一间,两处门店房已被打通成一间门店房使用。行动前,承办法官调取房产分户图等资料,多次与不动产部门、测绘部门进行沟通获取支持,完成房屋面积的再次核对后,联系施工队现场砌墙分户,并现场清点物品归置于属于被执行人的另一间门店,7个小时后顺利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统筹调配 快速清场

刘某诉段某物权返还纠纷一案胜诉后,段某拒不返还房屋,称房屋已经出租,房屋内物品均为案外人所有,意图抵抗法院执行。承办法官多次摸底了解情况后,对案情及房产现状精心梳理,制定了详细的清场预案,以“先礼后兵”的腾退思路开展行动。到达现场后,通过室内勘察、照片采集、强制清退方案介绍等方式与被执行人沟通,最终获得被执行人的理解与支持,在其配合下腾退并清理完毕,顺利交付。





规范程序 暖心引导

王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腾退过程中,刘某拒不到场配合执行,法院强制开锁入户。公证处、街道办、物业公司全程见证执行,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执行法官在房屋外张贴腾退公告,详细列明了权利救济方式以及渠道,说明涉案财物的领取途径,并提供承办人联系方式以及地址,最终房屋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法官寄语

对拒不腾退房屋、隐匿财产等抗拒执行行为,我们将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采取强制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对于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



END

供 稿:董凯映
编 辑:杨泽宇
审 核:徐    哲
终 审:李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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