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6年,我省连续六年建筑业总产值居于全国首位,但2007年以后被江苏省替代,且呈现出“标兵渐远、追兵渐近”的趋势。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第一位江苏省为40660亿元,第二位浙江省为23861亿元,第三位广东省为22956亿元,第四位湖北省为21155亿元。目前,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主要面临以下挑战:一是对不同性质的建筑企业存在体制性歧视现象;二是愈演愈烈的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市场机制运行;三是建筑业科技创新严重滞后于国际水平;四是社会信用建设滞后压垮相当部分建筑企业;五是建筑业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亟待改进。
浙江农林大学沈满红教授课题组赴建筑强县东阳市、上虞区、象山县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浙江建投、中天集团、亚厦装饰等十余家建筑业代表性企业,提出了推进浙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方针,让所有建筑企业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党章》明确规定:“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是,总是有人挑衅党的大政方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7月14日)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需要采取实质性举措:一是恢复全省建筑业大会制度,以鼓舞士气。大会动员是我党工作的重要手段。我省建筑业兴旺发达时都是每年召开建筑业大会,优秀的建筑企业和企业家在会上得到表扬和鼓励。但这一制度没有被坚持下来。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每年召开一次建筑业大会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二是阐释“两个毫不动摇”重要论断,以统一思想。针对干部群众中存在的“宁要央企省企,不要民企外企”的错误思想认识,需要理论阐述,思想讨论,统一意志。要知道,不仅央企省企可以承担国家战略,民企外企也可以承担国家战略。三是清理建筑业违背“两个毫不动摇”的负面事项清单,以净化制度。从招投标、投融资、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清理建筑业存在体制性歧视的各项制度、标准、政策、规范和潜规则等。对于负面事项清单中没有彻底清除的地方,要实行问责制度。
坚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推进建筑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党章》规定:“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理论和历史均已证明,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地方保护主义实际上就是设置“市场壁垒”,名为保护本地经济,实为降低经济效益。首先,统一浙江大市场建设。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浙江省要率先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对于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制度、规则、标准、做法进行一次系统性地清理,以诚恳的态度欢迎优秀建筑企业服务浙江建设。其次,推动全国大市场建设。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呼吁,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对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典型案例进行追查追责。另外,针对地方保护主义的税制和考核两个问题,一是加强与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优化税收制度;二是完善地方政绩考核机制,决不允许因为GDP考核、税收考核设置市场壁垒。
坚决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方略,从国际视角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建筑不仅要满足功能性要求,而且要满足于艺术性要求,还要满足绿色低碳化等要求。而实现“三个满足”的唯一途径就是建筑科技创新。一是加快推进建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建立浙江省建筑业科技创新共同体,促进建筑科技创新的规划制定、联合攻关、国际合作、专家共享、成果转化等,实现产学研互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支持浙江建投打造国家级建筑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中天集团等民营企业的省部级研发平台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建筑科技协同攻关。在浙江省“尖兵”“领雁”项目立项目录中补上建筑行业。三是加快推进建筑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防止“老技术”抵制“新技术”。浙江建投、中天集团等企业已经在超低能耗、新型光伏产品、自动化智能化集成、装配式建造方式、机器人施工等技术集成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政府应该制定支持建筑企业加快推广运用创新技术的具体方案。四是要加快建筑业标准化建设。装配式建筑的成本高,是因为标准化不够,各搞各的产品体系,需要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五是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借鉴江苏省经验:工程造价的千分之八用于智慧工地建设。
坚决破除“过得去就行”的观念,树立“非进则退”“非进则亡”竞争意识。一方面,政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建筑业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我省建筑企业也要树立自立自强、改革创新的精神。一要树立市场竞争意识。建筑业虽然是永恒产业,但是总的盘子是有限的,因此,建筑企业必然面临着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过程。二要树立科技创新意识。能否在建筑市场立足取胜,关键看科技水平是否有优势。因此,建筑科技企业一定要舍得投资科技、投资创新。另外,要创新,就必须有人才储备,同样要舍得投资人才、培养人才。三要树立制度创新意识。通过企业组织层面的改革,企业管理层面的信息化建设,企业成本层面的精细化管理,还是能够向管理要到效益的。总之,建筑企业要振奋人心,要通过创杯、创新、创业、创造,不断创造奇迹,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决扫除阻碍建筑业发展的障碍,构建良性互动的建筑业治理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是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一要优化治理结构。在进一步优化设计、施工、监理“小三角”的治理结构的同时,还要优化主管部门、建设部门、监督部门的“大三角”的治理结构。二要优化融资体系。推行在国外已经成熟运用的“支付保函”制度,甲方出具“支付保函”,乙方出具“履约保函”,甲乙方分别向银行申请。只要有合同,有“支付保函”,银行就可以贷款。三要“监管监管者”。我省建筑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主管部门立足于“管住”,而不是立足于“发展”,建筑业存在诸多疏于管理的问题。“监管监管者”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值得推广。四要坚持合理定价。浙江建筑业断崖式下降,与浙江建筑业造价太低有很大关联。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的造价均高于浙江省。这对建筑业生态破坏力最严重。地铁死人、工地死人的重要原因就是低价中标导致投入不足。最低定价不是最优定价,最低价中标并非最优价中标。一定要按照建筑业发展的潮流、市场物价的水平等各种因素科学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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