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国务院召开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视频会议。李强总理强调,要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要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加快化债方案推进实施。本文梳理了我省各地级市在24年地方两会中透露出的化债现状及对未来展望,对各地政府债务和经济状况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各地政府债、城投债债务规模仍在增长,大部分地级市隐性债务化解不明显,仍缺少具体有效的债务处置手段。同时,各地财务杠杆率较高,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个别城市隐性债务风险值得关注。因此,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教授团队根据我省各地级市地方债务风险情况,提出三个方面的化债建议:进一步判明当前总体债务情况,制定短期与长期举措;实施针对性化债政策和激发地方经济活力两手抓;严格把控城投平台定位,逐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2023年我省各地债务情况及化债进展
2024年我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经济金融、房地产、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也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通过开展穿透式核查、建立问责闭环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扎实化解债务风险。”
1.各地政府债、城投债债务规模仍在增长。2023年我省各地地方政府债、城投债规模仍有明显增长。从增速来看,11个地级市中政府债增速在10%以上的有6个。其中金华、衢州、湖州和丽水分别达到了22.56%、19.27%、18.79%和17.74%,仅嘉兴和温州两地政府债规模分别下降16.14%和42.87%。有8个地级市的城投债增速仍在30%以上。其中金华、嘉兴和台州三地的城投债增速分别为169.45%、91.93%和51.49%。有7个地级市政府债和城投债之和的增速在20%以上。仅有温州的政府债和城投债之和下降了25.15%。此外,舟山的政府债和城投债总债务增速相对较低,为2.79%。其他地级市政府债、城投债之和的规模均有较明显增长,其中绍兴、嘉兴和金华三地政府债和城投债总规模增长超过30%。尤其是金华,增速甚至超过60%。
2.大部分地级市隐性债务化解不明显。一方面,我省各地级市隐性债务显性化整体上不显著。隐性债务是地方化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但2023年,我省11个地级市中仅有湖州和舟山的城投债余额增长略低于政府债余额增长,其他地级市城投债余额增速均超过政府债余额增速;另一方面,个别城市出现债务增速过快,债务隐性化加深的情况。2023年,金华的政府债余额及其增速和城投债余额及其增速均位于全省第一,其中城投债余额增速甚至达到169.45%。嘉兴虽然在化解政府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城投债余额增速仍有91.93%。
2024年各地地方债务风险研判
本文提取各地相关数据,分析后发现2024年我省各地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任务依然艰巨。
2.个别城市隐性债务风险值得关注。2023年我省各地城投债数据显示,不仅有8个城市的城投债增速仍在30%以上,而且各地的城投债余额与GDP之比均超过10%,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之比则超过1.6倍。湖州、绍兴和嘉兴在这两项比值上居全省前列,尤其是湖州,城投债余额与GDP之比达到73.26%,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之比超过7倍。绍兴和嘉兴的城投债余额与GDP之比也分别达到41.09%和38.20%,城投债余额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3倍和4.27倍,同样远超省内其他地级市。因此,湖州、绍兴和嘉兴等在隐性债务化解上有必要重点关注。
几点建议
正是由于我省各地地方政府债务仍有明显增长,各地财务杠杆率较高、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仍缺少具体有效的债务处置手段。本文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1.进一步判明当前总体债务情况,制定短期与长期举措。(1)综合梳理各类地方债务,统计上报、数据甄别,平衡短期与长期关系。强调各级政府及其国企在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的主导地位,集中地方资源减少系统性风险,遏制政府信用无序扩张。(2)短期内,防范重点领域的地方债务流动性风险,积极落实存量债券适当展期,延长还款时间;合理置换债务,降低利息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顺利滚续。(3)长期上,构建债务委员会,主导基于未来的债务留置重组方案;实现穿透性监管,限制各地盲目负债扩张行为,划定行政红线,做到财政实力与负债能力相匹配。
2.实施针对性化债政策和激发地方经济活力两手抓。(1)针对地方债务特征差异,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化债政策。控制存量、约束增量、债务置换和展期、资产重组、降成本、拉期限,实现地方债务化债预期。(2)根据各地特色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产业建设,做实做强优势产业,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财政自给率水平,逐步减少债务规模。(3)对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一方面适当增加对基础设施和技术引进的投入,完善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推动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学习淄博、哈尔滨和天水等地激活文旅产业的经验,助力各地特色产业出圈,激发地方经济活动,形成地方经济的新兴增长点。
3.严格把控城投平台定位,逐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1)全面清理撤销“空壳类”平台、兼并重组“复合类”平台、着力打造“市场类”平台,推动隐性债务“显性化”。健全和完善隐性债务违约风险应急管理预案等风险应对防范工作机制,提高相关风险化解能力,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2)明确融资平台定位,划分业务职能,夯实市场化转型基础,增强平台造血能力;重组合并尾部平台,减少平台数量,降低尾部平台风险。坚持科技赋能,鼓励城投公司在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城市和产业园区的新基建业务,还包括城市旧基建领域的升级和补短板。(3)实质性剥离地方融资平台承担的政府性职能,加速地方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转型。要让地方融资平台获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造血能力,以此从根本上化解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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