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这算不算现象,人喜欢卑躬屈膝,这样的看得多了,难免有些愤恨,彼时就与鲁迅一般无二。
路上看到乞丐,穿的破破烂烂,还有的四肢不全,一下子感同身受,忍不住把钱往外掏,大部分老百姓都如此,共鸣一下所剩无几的同情心。
前些年做乞丐的是真穷,他们大多来自贫困山区,想通过一种方法脱贫致富,又没一技傍身,还吃不下苦力,于是成群结队,以出卖人格换取生存。当人没把自己当人看,任凭你苦口婆心,也无法使之重新定位,庄子说“无侍”,哪有啥平等?
那年在北京天坛看到两小伙指挥一队衣衫褴褛的乞丐排兵布阵,我就去找他们去聊,觉得自己挺像《潜伏十年》里的记者。可能我长得特别老实八交,他们告诉我不少“机密”,我才知道真有丐帮。自打那以后,凡见到特别可怜的老人或小孩,多少会给一点。
我住的离豫园不远,往来多外国游客,时常看到一些“散客”——私人乞讨者,伸着一双手,专捡那些蓝眼睛黄头发的老外要钱,老外们很厌恶的摆手。还有一些夫妇,背着孩子,说我们流落异乡,钱被偷了,几天没吃东西,想要钱回乡,我说我带你们去买点吃的,他们看了我几眼,就走开了。以及磕头像小鸡啄米的女孩,冰凉的地板上躺着她的母亲,上面写着得了心脏癌,请大家施于援手。
如果真的走投无路,又实在没生存能力,我并不反感去要饭,但别当成职业。
供图: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