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分析|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项目

文摘   2024-09-29 21:41   广东  

江苏省按照去年进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早该公示了,但今年还未见申报动静。

毕竟这是一个资金量大,种类较多的项目,关系到不少大型企业的年度KPI;无巧不成书,今日省发改委发布了新的管理文件,却变成了“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项目”。

预示着2024年的申报会有较大调整?

一、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项目

不少省(市)发改委都有“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比如,9月10日陕西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度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包括产业创新集群、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服务业、数字经济等方向。

再如,深圳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支持领域包括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储能、低碳零碳负碳、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等领域。

扶持计划则有,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及提升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组建及提升项目、产业化后补助、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注册许可认证、国家项目配套等类别。

而江苏今日发布的最新文件《江苏省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却是取代《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10号)。

类似江苏的做法还有浙江省,《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2〕156号。

二、发展改革类项目的变化

1.原管理办法支持项目类型

(1)区域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2)重大技术创新平台

支持为行业发展提供开放技术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及以上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类平台。

(3)重大产业化项目

支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供应链构建、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等项目。

2.新管理办法支持范围

(1)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支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未来产业培育、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供应链构建等。”

——融合原办法的(1)、(3),新增了未来产业;

(2)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及政策配套

“支持申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序列的项目预研——新增

对列入国家规划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等给予配套支持。”

——增加了配套支持;

(3)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增海洋产业园区建设、海洋产业重点企业培育等。 

(4)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新增“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当然,这只是发改委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把分散的专项资金项目统一管理,毕竟配套、海洋、两业融合一直都存在,唯一新增的是“未来产业”。

原办法的支持方式包括,采取定额补助、事后奖补和“拨改投”相结合;

新的办法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财政奖励、“拨改投”等方式,新增了“贷款贴息”。

三、发展改革类项目五大领域

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项目究竟有哪些,浙江和深圳市的管理办法都有完整列出,下面以浙江省为例。

主要包括:“公益性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循环发展、服务业、能源发展、价格监管等五大领域及其他发展改革年度重点任务。”

1.公益性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省级部门、市县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企业关联不大)

2.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包括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建设等

3.服务业领域

包括现代服务业创新高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服务业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提升等

4.能源发展领域

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与消纳水平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等其他事项

5.其他发展改革年度重点任务

与发改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的项目

三中全会后,从上到下都在清理管理办法。执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提升政策协调性,各地启动了文件清理和修订,因此不少项目一直Pending,比如专利奖、质量奖等。

而江苏发改委调整的是政策协调性,项目合并,扶持方式以基金为主,且新的申报与管理细则应该还会有微调,大家应保持持续关注。

——本回完——

参考文件:
1.《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10号)
2.《江苏省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1号)
3.《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2〕156号
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发改规〔2023〕13号

惠企策论
「何老师项目申报群」万余同行共建学习平台,服务政府提升政策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赋能企业健康发展规避合规风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