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追缴项目财政经费3105965.75元

文摘   2024-09-20 17:42   江苏  

上半年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1.7%,这一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罚款、追缴和追回等资金的显著贡献。

随着各地政府开始更加关注资金的绩效,追回策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参考《退回财政资助资金|企业不执行,主管部门如何追缴?》。

最近,佛山市科技局的一份《催告书》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份文件不仅展示了政府部门在追缴资金方面的坚定立场,也提醒了申报单位必须注意其中的风险。

一、催告书
因为无法联系上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科技局通过官方网站给予通告,要求:
请你方在收到该《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项目财政经费310.596575万元人民币,如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既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履行返还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从公开的《催告书》大致了解:
1.这是2016年申报的“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公示显示当期批准了19项科技创新团队;
2.人才项目是以创新团队带头人为准,联合平台(落地方或者自己成立公司)一起实施的项目;
3.该项目获得市级财政经费500万元,经费分两期已拨付完毕。
这就是当年轰轰烈烈的人才项目,全国各地都有,通常涉及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资金。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项目却陷入了纠纷、官司、诉讼以及追缴的困境,这值得我们深思。
二、艰难的验收
人才项目的过程管理对申报企业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整理大量的月度、季度、年度进度和汇报资料。
然而,验收环节的挑战更为严峻。
1.根据科技局催告书显示:“2021年6月9日,我局对该项目组织开展验收考核工作但你方未按我局要求提交验收考核材料,后我局多次催促你方按要求提交验收考核材料。”
2.未能验收:“2022年3月9日,因你方未配合我局组织开展的验收考核工作,我局对该项目作强制终止处理。”
3.专项审计:“2022年6月2日,我局按规定决定对该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但截至2023 年10月,你方才提交该项目相关材料并配合专项审计。”
4.审计结余:“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3月31 日出具)显示,你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结余市级财政经费为 310.596575万元人民币。”
企业和负责人并未配合验收,后面审计介入,也从2022年拖到2023年底,整个项目才有了结论,那就是需要退回310万元。
科技局在催告书后面列出了大量的法律条文,告知企业和负责人面临的法律责任,但正如我们曾经讨论的那样,专项资金的追缴是一个难题。
法律层面大多用“合同违约”进行诉讼这一过程不仅漫长,而且充满了法律和财务的复杂性。
三、经营异常的企业
为啥这家企业和负责人不怕呢?因为企业已经停摆了!
通过查询可以发现,该企业的知识产权在2022年基本已经终止,且企业年报的最后年度是“2020年度报告”。
这表明企业在疫情期间出现了问题,并一直显示为“经营异常”。面对这样的情况,政府部门的追缴工作无疑变得更加困难。
企业未注销,也未经营,一堆烂摊子,剩下应该就是诉讼,限高,强制执行的漫长流程。
科技局与企业(项目责任人),最后不会有赢家,而我们从中又该吸取哪些教训呢?
——本回完——

信息来源:

https://fskjj.foshan.gov.cn/2018/tzgg/content/post_6097546.html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的公告(佛山融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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