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转隶|科技司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高企呢?

文摘   2024-08-27 22:11   广东  
前不久何老师曾经分析过火炬中心从公益一类转为二类事业编,曾经负责的很多职责都会转移,申报形式也会变化。
参考《火炬中心|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8月23日,工信部科技司发布通知,要求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说明火炬中心负责的技术合同登记职责已转划到科技司。
一、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根据科技司文件(工信厅科火函〔2024〕302号)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规范认定登记:
对技术合同已解除、申请撤销登记的,经原登记机构审核确认后,由省级主管部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抄送部火炬中心,予以撤销。”
取消登记需报备科技司,由火炬中心登记执行,说明:
「科技司是技术合同登记项目的主责单位,火炬中心是受主责单位委托的专业机构。」
本次通知提出了监管和抽查要求:
1、重点核查大于500万元合同,省级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一定比例的技术合同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大额技术合同(一般不低于500万元);
2、监管登记机构,对检查发现管理混乱、违规登记、统计失实的登记机构,停止其登记工作并责令限期整改;
3、工信部对地方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对问题较多的地方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同时,鼓励地方推动“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个人所得税减免等税收政策”;
支持各地将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用于创新券补助,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等。
二、已经明确主责单位的项目
根据最新的通知和公开文件,其中部分项目职责已经明确主责单位
1、科技型中小企业
6月中小企业局发布文件(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要求,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
参考《申报指南|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6月发布文件(工信厅规函〔2024〕219号),要求组织开展自创区发展改革情况评估工作。
通知明确委托专业机构为火炬中心:“本次评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指导,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开展具体工作。
3、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型产业集群、火炬产业基、火炬科技成果
以上工作的文件依然是火炬中心发布《火炬【2024】x号》,主责工作依然还在火炬中心。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责单位将是谁?
按照科技司的文件“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单位职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将由科技司负责
大家关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责单位却未明确。
最有可能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责单位是高新技术司、科技司、中小企业局:
1、高新技术司,和火炬中心一样,都是从科技部转隶到工信部,都是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工作;
2、中小企业局,刚启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又被认为是高企的蓄水池;
3、科技司,负责产业技术和科技成果,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工作性质类似;
4、由火炬中心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火炬中心依然具有可行性。
当然,有人会说高企可能取消,但是这个可能性不大;优化、调整才是趋势,毕竟高企认定对推动科技企业的培育积极意义大于消极影响。
我选择4,各位老师认为呢?

——本回完——

信息来源: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火函〔2024〕302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
3、关于启动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火炬〔2024〕19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改革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4〕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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