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跑路?上海这次出狠招了!

文摘   2025-01-17 12:15   陕西  


想健身

却担心健身房突然“跑路”?


3月1日起

上海首设的体育健身行业

预收资金“三限”标准

将通过对健身预售资金

限期、限次、限额

有效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促进体育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1月13日,由上海市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


作为《实施办法》中最大的亮点,首次设立的体育健身行业预收资金“三限”标准(第八条)经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在多方平衡考量后规定:


  • 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会籍类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时长在24个月以下;

  • 课时类(团操、私教、泳教等)预付款金额在20000元以下、次数在60次以下;

  • 储值类等(兜底)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收取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0000元




消费者在办理健身预付卡时,应认准“三限”标准,牢记“健身要科学,预付需冷静”,尽量按月购买健身会员卡或者短期课程等,并签订享有“七天冷静期”的示范合同文本,为自己的冲动消费预留“后悔药”。


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推动“三限”规定落地,也将促使经营者合理设定预收资金规模,加强经营风险控制,避免盲目扩张和过度竞争,从“销售导向”回归“服务优先”。经营者通过主动售卖“小额、短期”的会籍卡和私教课,提高兑付率和复购率,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适应市场需求,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星之健身副总经理朱俊表示,新标准可能会有阵痛期,但对于行业发展,能起到很大作用。


目前,已有健身行业经营者试点将预付资金存入公证处账户,实现"先消费后结算"。


市健身健美协会秘书长孙崇介绍,“接下来会再去推行专款专付’,按‘月付’短期来完成,消费者核销以后才是企业的钱。”


《实施办法》还将落实

"消保法实施条例"

强调经营者应与消费者签订

享有"七天冷静期"的示范合同文本

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新规一出
不少市民激动:动真格了

终于不怕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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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限额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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