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嘉時期,古學大興,學者們承襲顧炎武求實之學風,以考據學推進《文選》之研究,在《文選》之文字、音義、訓詁、注釋、校勘、版本、評點諸方面都取得了重大進展,湧現出一批選學名家,如洪若皋、姜宸英、顧施楨、何焯、汪師韓、余蕭客、許巽行、于光華、段玉裁、孫志祖等。
嘉慶、道光兩朝是選學發展的巔峰時期,這一時段的選學名家有王念孫、張雲璈、石韞玉、顧廣圻、梁章鉅、薛傳均、胡紹煐等人,朱珔便是同期內眾多選學名家中的翹楚。他學問廣通,研治《文選》角度多端,涉及範圍廣泛;他超軼前人,開選學研究蹊徑,啟推來者之處甚夥,其所撰《文選集釋》一書,更是治選學的集大成之作。張之洞在《書目答問》中專列‘文選學家’一項,並列舉出何焯、余蕭客、汪師韓、張雲璈、朱珔等十五家[2],亦足見朱氏治《文選》之成就。
朱珔(1769—1850),字玉存(一說蘭坡),號蘭坡(一說蘭友、學坡),安徽涇縣人。嘉慶七年(1802)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十年(1805),散官授編修。十一年(1806),充武英殿纂修、國使館協修、實錄館校勘官。十二年(1807),典山東鄉試,充國史館、文穎館纂修。十八年(1813),充日講起居注官,擢右春坊右贊善。十九年(1814),遷中允,教習庶吉士,晉洗馬,尋除侍講,充國史館總纂。二十一年(1816),教習庶吉士,與修《明鑒》。二十二年(1817),坐承纂官累,左遷編修,充國史館提調。二十五年(1820),分校禮部試。道光元年(1821),直上書房,召對,褒勉有加,賜賚不勝紀。二年復校禮部試,遷贊善。以養母汪氏患病,乞養歸。歴主鍾山、正誼、紫陽書院二十有五年,遂不復出。道光三十年(1850)卒,年八十有二[3]。
朱氏愛書如命,學有本原。以經學名家,治經尤留心文獻,搜討古訓,不隅守一家之說,必求其心之所安。教士亦以通經學古為先,以實學造士,成就甚眾。朱氏又擅詞章之學,以詞壇耆宿主持風會,後進瞻之若山斗。在吳中結‘問梅詩社’,與學界名流相互唱和幷迭主敦槃。又與封疆大吏陶澍研討地理之學,並為陶氏地理著作《蜀鞧日記》撰序;與名家梁章鉅交流選學,並為梁氏《文選旁證》撰序。與桐城姚姬傳、陽湖李申耆並負儒林宿望,可謂鼎足而三[4]。
朱氏晚年以教書著述為職志,為一代鴻達魁壘之儒,著有《小萬卷齋文》二十四卷;《詩》三十二卷、《續稾》十二卷;《經進稾》二卷、《續》四卷;《國朝古文彙鈔初集》百七十二卷、《二集》百卷;《國朝詁經文鈔》六十二卷;《文選集釋》二十四卷;《經文廣異》十二卷;《說文假借義證》二十八卷。其中《國朝古文彙鈔初集》《國朝詁經文鈔》尤為煌煌巨著,乃經國之巨業。堪與姚鉉《唐文粹》、呂祖謙《宋文鑑》、蘇天爵《元文類》、黃宗羲《明文海》並駕[5]。
張之洞說‘國朝漢學、小學、駢文家皆深選學’[6],朱氏也不例外。《文選集釋》一書便是其讀《選》之劄記,誠如該書《自序》所云:‘暇時流覽,偶尋繹輒私劄記。久之,積累盈帙,屢有增改,釐分二十四卷。[7]’
今就全書來看,凡二十四卷,總計1767條。按照《文選》選文篇次順序排列,每卷下先列總數若干條,次列篇目名(賦類列篇名;詩類不列篇名;餘者或列篇名、或列文體名)。卷一至十五為賦類(計1133條),卷十六、十七為詩類(計157條),卷十八、十九為騷類(計117條),其餘五卷(計360條)為各種文體類。
在體例安排上,每條先引《文選》原文;次引善注,若善引舊注,則引他人旧注;然後下一‘案’字,征引諸家之說,以補善注之未備。或諟正李注之誤,或不同諸家之說,則冠以‘余謂’二字,斷以己意。
從每條內容來看,雖為短劄,實皆可為一篇出入經史百家的微型論文,可謂篇篇引哲賢,條條含洞見。朱氏在《自序》中開宗明義說:‘《昭明文選》一書,惟李崇賢注號稱精贍,而騷類祗用舊文,不復加證,經、序數首,更絕無詮語,未免於略,且傳刻轉寫,動成舛誤。凡名物猶需補正,幷可引伸推闡,暢宣其旨。[8]’故此重點在於補李注之略,正名物之疏。其涉及範圍廣泛,如文字、語法、音韻、訓詁、版本、校勘、天文、曆法、歷史、地理、名物、人名、地名、典制諸方面,尤於地理、名物二者考訂綦詳。
《文選集釋》之特點,茲撮其最要者言之,概有六端:
李善學問淹博,貫通古今,時人號稱‘書簏’;《文選》一書,惟李善注號稱精贍,這些已為選家的論。博學如李善者,尚有諸多未釋之處,足見注釋之難度。這亦給朱氏留下諸多探討的空間,於是詳加補釋,以充實善注;拾遺補闕,彌李注之空白。
例如卷三《西京賦》‘跳丸劍之揮霍’條[9],李善無注。朱氏集釋如下:
朱氏先引選學家葉樹藩征引的文獻資料,這是‘時賢’,並指出葉氏所引當出自《列子·說符篇》,可惜葉氏‘未箸出處’。由葉氏遡及既往,先是《舊唐書·音樂志》說梁有‘跳劍伎’,但未及‘丸’;再攷《後漢書·西域傳》注引魚豢《魏畧》,覺得語焉不詳;又攷《三國志》注亦引《魏畧》,而言之甚詳,於是得出‘丸劍本胡舞,漢時已有之論斷。’最後又引《文選》所選鮑明遠《舞鶴賦》‘丸劍雙止’及唐白居易《立部伎歌舞》‘雙劍跳七丸’來佐證。這些皆屬‘曩哲’之論。由此可見,朱氏為補善註未備,則博引諸書,外證、內證相結合;子書、史書相互勘;甚或徵引唐詩,如此詩文互證,令人信服,則‘丸劍’之惑解矣。
卷十一《西征賦》‘爆鱗骼於漫沙,隕明月以雙墜。’李注無所釋。朱氏案:
卷十三《鸚鵡賦》‘何今日之兩絕’條,李氏無注。朱氏先引胡氏《考異》、孫氏《考異》之說以明‘兩絕’當為‘雨絕’;次引《吳志·虞翻傳》為兩家所舉文獻又添一證;最後又下案語云:
其他的如卷二《東都賦》‘勒三軍’條,注無所釋;卷十四《文賦》‘謬玄黃之袟叙’條,注未釋‘袟’字;卷十五《笙賦》‘裁熟簧’條,注無釋;卷十七《和伏武昌登孫權故城》‘孫權故城’條,注未及;卷廿二《解嘲》‘夫蕭規曹隨’條,注無所釋;卷二十三《典引》‘是故誼士華而不敦’,善注未釋此語;卷廿四《石闕銘》‘巴黔厎定’,注無所證,等等。李善留下許多難啃的硬骨頭,至朱氏手中方有詳釋與考證,足可補李氏之未備。
通觀選文善注,我們會發現李氏有諸多‘未詳’則付之闕如的情況,常見有未詳某人、某事、某物。細究起來,還有幾種情況較為特殊,如未詳其始、未詳其本、未詳所見、未詳所起、未詳本末等等。朱氏則對於這些‘未詳’之情況進行探賾鉤沉以補善注,這種補苴罅漏的工作顯得尤為艱難,也尤其可貴。茲舉數例:
卷五《南都賦》‘柍’條,注云:‘未詳。’‘未詳’二字之注過於簡略,亦等於未釋。朱氏案:
朱氏於《說文》熟稔,以小學通辭章,則辭章可信。博引字書,運用音韻學來名物訓詁,簡明扼要地指明‘柍’即‘柍梅’,或曰‘楧梅’、‘英梅’;並指出今本《說文》之脫漏,認為段氏玉裁補充之正確。
又,卷五《南都賦》‘寡婦悲吟’條,注:‘寡婦曲,未詳。’朱氏案:
從善注可見,李氏將‘寡婦’釋為曲名,即《寡婦曲》。朱氏不同李氏之注,則先引早於張衡的劉向《列女傳》,次引後於張衡的蔡邕《琴操》,二者均不見‘寡婦’有曲名之說,可見李氏之注屬臆測。
又,卷二十《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加以納欵通和’數語條,注亦無證。朱氏案:
朱氏徵引史書,勾勒事件脈絡,且能與本文文義前後貫通,如此補釋,實為可貴。
其他的如卷三《西京賦》‘鮋’條,注亦但云‘魚名。’卷五《南都賦》‘櫪’條,注云:‘櫪與櫟同。’卷二十《七發》‘杜連理音’條,注云:‘杜連,未詳。’卷二十《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文條炳於鄒說’條,注云:‘鄒說,未詳。’卷廿一《與滿公琰書》‘楊倩說與范武’條,注云:‘范武,未詳。’卷廿一《北山移文》‘值薪歌於延瀨’條,注云:‘未聞。’卷廿三《四子講德論》‘周公受秬鬯而鬼方臣’條,注云:‘受秬鬯,未詳。’等等。朱氏皆出入經史,博辨補釋。
蕭統編纂的《文選》是一部大型賦詩騷文總集,共收錄了周代至南朝梁七八百年間、一百三十個知名作者和少數佚名作者的作品七百餘首。這些作品在流傳過程中,難免有訛謬舛誤的情況。朱氏在補李注不足的同時亦對《選》文也加以訂正,提出許多令人信服的看法。茲舉數例:
卷二十《七命》‘單醪投川,可使三軍告捷’條,注引《黃石公記》曰:‘昔良將之用兵也,人有饋一簞之醪,投河,令衆迎流而飲之。’朱氏案:
卷廿三《封禪文》‘非惟徧之我,氾布護之’條,朱氏案:
卷八《魏都賦》‘雖自以爲道洪化以爲隆’條,朱氏案:
卷十一《西征賦》‘咨景悼以迄丏’條,注云:‘敬王,子猛母弟子丏也。’朱氏引《水經·洛水篇》、孫氏《考異》諸說,以為‘丏當為敬’,敬王名匃,《玉篇》‘匃’亦作‘丏’,與‘定’字篆形相似,故致誤。
卷十四《幽通賦 》‘晧頤志而弗傾’條,注引項岱曰:‘晧,四晧也。頤,養也。’朱氏案:
在朱氏之前,清代治‘選學’者名家眾多,且大都有論著校勘。《集注》一書既有援引曩哲,兼及時賢之說,也不乏對其商榷訂正,斷以己意之處。茲舉一例:
卷十六《又贈丁儀王粲》‘從軍度函谷,驅馬過西京’條, 注引《魏志》曰:‘建安二十年,公西征張魯。’朱氏先征引何氏焯之說:
再駁何說甚疎,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從而得出宜從善注之說,云:
其他的如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孫志祖《文選李注補正》、王念孫《讀書雜志》、張雲璈《選學膠言》、胡克家《文選考異》、梁章鉅《文選旁證》、胡紹煐《文選箋證》等同時代的選學名家之作,朱氏皆有所徵引,時有考辨,指出其不足之處。如卷七《吳都賦》‘射筒’條,駁段玉裁說。卷六《蜀都賦》‘蹲鴟所伏’條,駁王念孫說;卷一《西都賦》‘是故橫被六合’條,駁張雲璈說;卷四《東京賦》‘龍雀蟠蜿,天馬半漢’條,駁張雲璈說;卷十四《文賦》‘故踸踔於短垣’條,駁胡克家說;卷十五《舞賦》‘擊不致筴,蹈不頓趾’條,駁胡克家說等,在此不一一例舉。這充分說明朱氏在治《選》上鑽研考索的實績,不盲從曩哲,不輕信時賢,治學以‘實事求是’為鵠的。
由上觀之,朱氏治選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蕭選、善注、曩哲、時賢皆納入其甄別考釋之範圍,可謂選學之林中的啄木鳥。誠如其在《自序》中言“在昔許叔重作《說文解字》,博訪通人,至於小大,信而有徵,竊願取斯意焉。[10]”朱氏踵武許叔重,故能成其選學之大業績。
“名物”一詞最早見於《周禮》一書中,其《春官·小宗伯》云:“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頒之於五官,使共奉之。辨六齍之名物與其用,使六宮之人共奉之。”《疏》云:“此六牲及下六齍、六彝、六尊,並云辨名物。牲齍之物,謂種類之別;彝尊之物,謂形制之別。”[11]由此可見,《周禮》這種作用於器物和器物名稱的禮制辨名工作,奠定了後世名物研究的基礎。不過早期的所謂名物尚屬於訓詁學之範疇,我們由《爾雅》一書的后十六篇(《爾雅》全書由十九篇組成)即可窺見名物的訓詁。清代朴學興起,尤重名物考釋。對名物與訓詁、典章、制度四者之探研,可謂乾嘉考據學派的重要關注方向。朱氏《集釋》一書就是建立在以《文選》為研究對象的名物考釋之作,是具有完整意義上的《文選》‘名物學’專書。
例如,我們閱讀《文選》首篇班孟堅《兩都賦》,自然會遇到許多東西需要我們通曉,這些東西自然可歸為博物一類。珍寶則有明月、璧、翡翠、火齊、懸黎、垂棘、夜光、碝磩、珉琳、珊瑚、碧樹;器服則有金釭、鑾輿、大輅、輚輅、龍舟、鳳蓋、華旗、黼帷、龢鑾、羽旄、旌旗、金罍、玉觴、鐘鼓、管絃;獸則有麟、馬、猨狖、豺狼、虎、兕、師豹、熊螭、犀犛、象羆;鳥則有玄鶴、白鷺、黃鵠、䴔鶄、鶬鴰、鴇、鶂、鳧鷖、鴻雁、鵠、白雉、素烏;魚則有比目;草木則有竹果、桑麻、靈草、神木、松柏、蘭茝、蘋藻。
同樣,該篇還涉及宮殿樓觀,如清涼、宣、溫、神仙、長年、金華、玉堂、白虎、麒麟、椒房、合歡、增城、安處、常寧、椒風、披香、蘭林、蕙草、鴛鴦、昭陽、未央、明光、長樂、建章、別風、駘盪、馺娑、枵詣、天梁、神明、井幹、上蘭、屬玉、長楊、明堂、辟雍、靈臺;官閣門闕方面,如天祿、石渠、承明、金馬、雲龍、阿房。
上述這些所謂博物、規制方面的東西,或語焉不詳,或付之闕如,或淆混不清,甚或訓釋有誤,這都是朱氏一一沈潛探賾,鉤深索隱的,是為“名物”。
該書網羅自漢代《爾雅》、許慎《說文》、劉熙《釋名》、高誘《淮南子注》;三國魏張揖《廣雅》、吳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虫魚疏》;晉張華《博物志》、崔豹《古今注》、郭璞《爾雅注》、《山海經注》;南宋陸佃《埤雅》、羅願《爾雅翼》、王應麟《困學紀聞》;明李時珍《本草綱目》、方以智《通雅》到清陳啟源《毛詩稽古編》、程瑤田《九穀考》、邵晉涵《爾雅正義》、王念孫《廣雅疏證》、郝懿行《山海經箋疏》、《爾雅義疏》等書來正其名,言其形,狀其貌,繪其色,考辨詳細,論述全面,規模矩矱,堪稱洋洋大觀。茲舉例說明之:
卷三张平子《西京赋》“椶”條:善引郭璞《山海經》注曰:‘椶,一名幷閭。’朱氏案:
觀朱氏之案,博徵文獻,令人眼花繚亂。首先引字書以辨名:據《說文》,‘栟,栟櫚,椶也。’又‘椶,栟櫚,可作萆。’《玉篇》云:‘椶櫚,一名蒲葵。’次說功用以辨物:
《說文》之‘椶’,本皮名,也即樹名,此樹有葉無枝,可為衰,可為索(即椶繩),可為扇;而《玉篇》之‘椶櫚,一名蒲葵’,如栟櫚,葉可為簦笠,亦可為扇。最後朱氏肯定段說。椶(栟或栟櫚)與椶櫚(蒲葵),因名稱同,功用同而混,實為不同物種。
我們知道賦家為文喜鋪采摛文,諸如草木蟲魚鳥獸之類,更為他們所青睞。左太沖《三都賦序》云:“其山川城邑,則稽之地圖;其鳥獸草木,則驗之方志。”所以我們閱讀《文選》,其中所涉之名物,當不可輕忽也。台灣林聰明先生說:“苟不知古者宮室衣服等制,則莫辨其用;不明古今地名沿革,則失其所;不辨鳥獸蟲魚草木之狀類名號,則乖比興之意。[12]”茲試略舉幾類如次:
草類如葴、莎、荔苀、王芻、莔、臺、戎葵、藨、苧、薠、莞、蔣、茆、夏穱、蕺、蘘荷、藷蔗、菥蓂、薜荔;木類如枏、棫、楩、檉、柍、檗、樝、楱、橪、櫧、枰、櫲樟、杬、杶、欀、楨、楔、㮨、槾、杻、橿、櫨、櫪;魚類如鱣鯉、鱮、鮦、鲨、鰋、鮋、鰅、鱅、鮫、白黿、鱒、鮷、鯸鮐、䲟、烏賊、鯖、鰐;鳥類如鷫鷞、鵯鶋、鶻鵃、鴡鳩、麗黃、鸊鶙、鵜鶘、鸀鳿、鶢鶋、鸂鶒、鶄鶴、鵁、鶬鴰、鴇、鶂;獸類如狖鼯、麡狼、蠼猱、豰、玃、猱、㹶、飛蠝、騰猨。
總之,但凡《選》文中所出現的名物,前人沒有弄清楚的,或者解釋有誤的,朱氏皆加以考釋,必欲徹底廓清而後快。或用音韻學方法、或用動、植物間聯繫比較歸納法、或用鉤沈古代辭書、甚或用目驗之法進行考證,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集釋》一書中名物訓詁類條目近500條,可謂一部名物辭典,可見朱氏考辨之深,學問之博,用力之勤。
梁啟超先生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說:“清儒之地理學,嚴格的論之,可稱為‘歷史的地理學’。蓋以便於讀史為最終目的,而研究地理不過其一種工具,地理學僅以歷史學附庸之資格而存在耳。”[13]清儒研治地理實為解經、讀史服務,故此有關地名之研究集中在經、史二部,而子、集部較少。朱氏《集釋》則對《選》文出現的諸多令人模糊不清的地名一一加以考釋,理清其淵源及脈絡,條目近400條,可謂填補集部地理研究之空白。
我們仍以《兩都賦》為例,文中涉及地理方面的如雍州、長安、杜霸、五陵、商洛、鄠杜、山東、蜀漢、荊州、梁、酆鄗、岐雍、昆陽、高邑、河洛、洛邑、梁鄒、河源、海漘、幽崖、朱垠、函谷、二崤、太華、終南、襃斜、隴首、秦嶺、北阜、龍首、九嵕、甘泉、崑崙、碣石、方壺、蓬萊、北嶽、河、涇渭、汧、灃灞、淮湖、海、太液、昆明等,這些古地名,李善之注不足錯訛之處甚多,朱氏則對於前人今說亦詳加考辨,是為‘地名之學’。
同樣,該書也是徵引歷代地理專書以及歷代注解家的注釋、學者的筆記之類。如漢以前的有《山海經》《尚書·禹貢》《周禮·職方》《史記·河渠書》《爾雅·釋地》《漢書·地理志》《漢書·溝洫志》《說文解字》《左傳》《逸周書》《竹書紀年》《穆天子傳》《戰國策》《方言》《呂氏春秋》《尚書孔傳》等。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有杜預《春秋釋地》、郭璞《山海經注》、司馬彪《續漢書·郡國志》、《三輔黃圖》、酈道元《水經注》、杜預《左傳注》、張華《博物志》、陳壽《三國志》、裴駰《史記集解》、劉昭《續漢書注》、顧野王《玉篇》等。
唐代的地理學專書有《晉書·地理志》、李吉甫《元和郡縣志》、《括地志》、《初學記》、顏師古《漢書注》、章懷太子《後漢書注》等。
宋代的有王存《元豐九域志》、程大昌《禹貢論》、毛晃《禹貢指南》、樂史《太平寰宇記》、《太平御覽》、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困學紀聞》、《玉海》、王楙《野客叢書》、高似孫《緯略》、吳曾《能改齋漫錄》、祝穆《方輿勝覽》、洪邁《容齋隨筆》、《廣韻》、《集韻》等。
有清一代,地理學成為一門顯學。清人錢坫概括地理學研究大要最為精闢,云:‘約舉大綱,蓋有八焉:一曰攷故城,二曰攷水道,三曰攷山經,四曰尊時制,五曰正字音,六曰改誤刊,七曰破謬悠,八曰闕疑閟。究此八義,乃無悖班氏之旨。’[14]即以朱氏所引清代的地理專書、筆記而論,錢坫八要皆有遵依,其征引地理專書,規模矩矱,亦可謂洋洋大觀。如《大清一統志》、胡渭《禹貢錐指》、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江永《春秋地理考實》、閻若璩《四書釋地》、錢坫《新斠注漢書地理志》、趙一清《水經注補注》、屈大均《廣東新語》、齊召南《水道提綱》、洪亮吉《府庭州縣圖志》、萬希槐《元和志集證》、郝懿行《山海經箋疏》、邵晉涵《爾雅正義》、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桂馥《札樸》、王念孫《讀書雜志》、顧炎武《日知錄》、閻若璩《潛邱札記》、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張雲璈《選學膠言》、汪中《廣陵曲江證》、陶澍《蜀輶日記》等。試舉一例:
卷二十張景陽《七命》‘荊南烏程’條,注引盛弘之《荊州記》,已見《吳都賦》。又引《吳地理志》曰:‘吳興烏程縣酒有名。’朱氏案:
朱氏以為善注引盛弘之《荊州記》,又引《吳地理志》兩說,乃因無法確定‘荊南烏程’之所在。朱氏引南宋高似孫《緯略》以明烏程縣有若、荊二溪,若溪距縣近,產箬下酒;荊溪距縣縣遠,因源出荊山而得名,則‘荊南烏程’指荊溪之南,在湖州而非荊州。
朱氏由此推闡開來,指出‘湖州之烏程縣’與‘荊州之烏程鄉’易混,因兩地俱產名酒。高氏失考,將若溪、荊溪合為一地。實際上,若溪在烏程縣(長城縣),荊溪在長興縣(義興縣、荊溪縣),近荊南山,二者異地。
最後,朱氏解《七命》‘荊南烏程,豫北竹葉’句。根據訓詁的對文原則,‘豫北’屬豫州,則‘荊南’當屬荊州,因豫州、荊州皆為州名,故同類對舉;‘烏程’、‘竹葉’為酒名,則此‘烏程’為‘烏程鄉’之酒,非‘湖州烏程縣’之酒。即此‘荊南烏程’乃‘荊州之烏程鄉’。這種抽絲剝繭般地考實地名,令人信服。誠如朱氏在《自序》中所言‘蓋嘗歎考古之難矣’,此言不虛。
至於朱氏在文字、音韻、訓詁、天文、歷法、人名等方面多有爬羅剔抉,補苴罅漏,新見迭出,在此就不煩贅陳。
關於朱氏《集釋》之評價,前輩選學名家多有所論。清末胡玉縉在《文選集釋書後》一文中即指出《集釋》“證引極為繁博,足補李善所未逮。”“全書辨證詳明,類皆體會本文而出,大有裨於《選》學。凡汪師韓《理學權輿》、孫志祖《李注補正》、余蕭客《音義》、張雲璈《膠言》諸書得失,以藉是考見。雖間傷繁冗,而究勝空疏,後梁章鉅撰《旁證》,所以必求其覆勘歟。”[15]
周貞亮《文選學講義》云:‘其書臚陳數百條,皆取其落落大者,與梁書之細攷一字一句者不同。蓋《旁證》取其精,而《集釋》取其大,兩書並行,不相沿襲,實可為嘉道以來選學之兩大宗焉。’[16]這里將朱氏《集釋》與梁章鉅《文選旁證》竝論,指出朱氏治選偏重於大處著眼,實際上即肯定朱氏在治選學上不同於他人之處。
而駱鴻凱《文選學》則論朱氏《集釋》云:‘全書凡數百條,大抵詳於名物,意在補李,而不免吐果之核,棄藥之滓。要其用力勤劬,亦足多也。’[17]這里肯定朱氏著書之‘勤劬’,也指出其書之特色在於‘名物’,但以為該書是‘吐果之核,棄藥之滓’,意即朱氏之書拋棄核心,掇拾渣滓,實在是有點厚誣朱氏,而無視其開創性貢獻。
現代選學者,如屈守元云:‘《集釋》重征實之學,於地理、名物,考訂甚詳,是清代《選》學的一部好書。’[18]張君炎云:‘博采眾說,兼存互析,取舍嚴格,且有創見。對名物訓話,考釋尤詳,多補李善注之不足。此書是研究《文選》的一部重要參考文獻。’[19]
上述諸家評騭,惟駱氏對朱氏“詳於名物”頗有微辭。那麼朱氏在對名物、地名等方面的不遺餘力地追索考證到底有無價值?我們覺得朱氏承襲乾嘉已降的朴學遺風,另闢一條不同於其他選家‘以小學通選學’的路徑,對於《文選》中出現的名物、地名、典制等詳加考釋,補苴李氏之未足,這正是治‘選學’之關鍵一環,倘使朱氏因循前輩選家治選之路,則很難有所突破,而其傾向于名物、地理等方面的追蹤,正是《集釋》一書的開拓性貢獻。我們只要繙檢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黃侃《文選平點》、游國恩《離騷纂義》、金開誠《屈原集校注》等書對《集釋》的徵引,便可覺得朱氏《集釋》有功於選學可謂大矣。
當然,朱氏《集釋》一書洋洋五十餘萬言,也不是完美無缺的,胡玉縉即指出《集釋》中《西都賦》“釦砌”、《東都賦》“飫宴”、《補亡詩》“門子”、《典引》“帝卯行”、《東京賦》“游光”、《上責躬應詔詩表》“胡顏”諸條,或不足為據,或牽強附會,或時有紕繆之說等。
《文選集釋》一書的主要版本有清同治十二年(1873)朱氏家刻本、光緒元年(1875)涇川朱氏梅村家塾刻本、江西重刻本、臺灣廣文書局1974年排印本。流傳較廣、較易見者為光緒元年涇川朱氏梅村家塾刻本,版心中縫鐫“小萬卷齋”字樣,本書點校所據者即據此本。
是書在校點過程中,一遵原文,俾便全面完整地保存原書原貌。如書中繁難字較多,亦不以簡體出之。對於朱氏所徵引諸書,竭力皆取原書對勘。有的原書無存或一書多版,則取較早或通行本覈之。微有出入,不再說明。朱氏引書多有節引,但能忠於原書原意,為了解引文起迄故,校點時仍加了引號。原書有避諱的情況,如避康熙諱改‘玄’為‘元’,則逕改,不出校記。避乾隆諱改‘弘’為‘宏’,則首出校記。
同時,前輩學者穆克宏先生點校的清梁章鉅《文選旁證》、蔣立甫先生點校的清胡紹煐《文選箋證》,本書在點校過程中均有所參考借鑒。他們導夫先路、擁篲清道之功,沾溉學人,受益良多。
《集釋》引書浩繁,涉及知識面綦廣,校點難免有誤,懇請專家和讀者批評指正。
李翔翥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於河南固始
[1]《管錐編》(第四冊《全梁文卷十九》),錢鍾書著,第1401頁。中華書局,1979年10月。
[2] 《書目答問補正·附二》,張之洞撰、範希曾補正,26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7月。
[3] 參見《清史稿·朱珔傳》,趙爾巽等撰,13264頁。中華書局,1977年12月;《清史列傳·朱珔傳》,王鍾翰點校,5594頁。中華書局,1987年11月。
[4] 參見《續修四庫全書》1549冊,清李元度撰《天岳山館文鈔》卷十二《右春坊右贊善前翰林院侍講朱蘭坡先生傳》,19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
[5] 同上。
[6] 《書目答問補正·附二》張之洞撰、範希曾補正,26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7月。
[7] 清朱珔《文選集釋·自序》,光緒元年(1875年)涇川朱氏梅村家塾刻本。
[8]清朱珔《文選集釋·自序》,光緒元年(1875年)涇川朱氏梅村家塾刻本。
[9] 以下所引某卷某篇某條,皆出自朱珔《文選集釋》一書,光緒元年(1875年)涇川朱氏梅村家塾刻本,不再出注。
[10]清朱珔《文選集釋·自序》,光緒元年(1875年)涇川朱氏梅村家塾刻本。
[11]《周禮正義》,清孫詒讓撰,王文錦、陳玉霞點校,第1440頁。中華書局,1987年12月。
[12]《昭明文選研究》(初稿),(台灣)林聰明著,194頁。文史哲出版社印行。
[13]《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朱維錚校注,459頁。復旦大學出版社,1985年9月。
[14]清錢坫《新斠注地理志·敘》,清嘉慶二年(1797年)六月岑陽官舍刻本。
[15]《文選資料彙編·序跋著錄卷》,劉鋒、王翠紅主編,208頁。中華書局,2019年4月。
[16]周貞亮《文選學講義》上編第九章《清代〈文選〉學者對於〈文選〉之貢獻》,國立武漢大學印。
[17]駱鴻凱《文選學·源流第三》,104頁。中華書局,1989年11月。
[18]屈守元《文選導讀·導言》,119頁。巴蜀書社,1993年9月。
[19]張君炎《中國文學文獻學·〈文選〉的研究和注釋》,189頁。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