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日报》以《开绿色通道 为特殊群体撑腰》为题,报道了桐庐县检察院以支持起诉为抓手,创新践行弱有所扶的经验做法。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前天刚产检过,医生说一切正常,孩子很健康。”近日,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官上门看望了俞女士,得知俞女士和孩子一切都好,目前在家安心待产,大家都很欣慰。
俞女士是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件中的当事人,此前,她与丈夫关系不和,甚至还遭遇了家庭暴力。今年9月,俞女士找到了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如我在诉·桐心扶弱”民事支持起诉办公室寻求帮助,经过调查,检察官发现女方长期遭受精神和身体双重痛苦,男方的家暴行为属实。今年9月4日,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检察院不是只受理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该项支持起诉条款,是检察机关践行“弱有所扶”的重要抓手。为适应新时代特殊权益保障新要求,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4月挂牌成立“如我在诉·桐心扶弱”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室,创新打造“支持起诉+”工作模式,为老年人、农民工、受家暴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维权撑腰”。年初,在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品牌成果选树展示活动中,桐庐这一模式荣获“十佳成果”。
“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进行支持起诉,相当于给特殊群体开了一个‘绿色通道’。”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办公室负责人齐艳介绍,为了打破部门壁垒,桐庐检察院还牵头县法院、民政局、司法局、总工会、妇联等八家单位,集成打造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矩阵。
考虑到俞女士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以及双方关系已缓和,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角度进行调解,最终俞女士和季先生调解协议离婚,并约定二人共同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
据介绍,“如我在诉·桐心扶弱”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室旨在进一步推动实现诉权实质平等,以规范化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县域“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至今已办理各种支持起诉案件50余件。
在工作室挂牌成立的同时,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对内出台《支持起诉检察融合监督意见(试行)》,起草《民事支持起诉告知书》,提高支持起诉工作的知晓率,并针对“四大检察”职能明晰了检察融合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通过支持起诉、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职,做好支持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对外联合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定期通报、集中探讨等形式推动机制落地落实,积极探索“横向衔接、纵向贯通,内部融合、外部协作”的“支持起诉+”新路径,以“组团式”“一体化”方式推进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