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部:抓实“三个管理” 助推公益诉讼高质效发展

政务   2024-11-18 16:50   浙江  

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精神,杭州检察开设专栏,谈认识、谋举措、促发展。



公益诉讼检察部:

抓实“三个管理”

助推公益诉讼高质效发展

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及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决定,是落实党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对客观司法规律的遵循,是为了让广大检察人员不为数据所累,引导各级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减负不等于减责任。取消不当考核是为了让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的本源;取消不当考核,并不意味着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履职责任轻了、压力小了,而是将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管理的难度更大、要求更高、抓管理的责任更重。


“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的核心要义在于高质效办案,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实做优:


一是以“案前指引统筹”,打造精准科学高效的办案体系。充分发挥市院统筹指导优势,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突出有影响力、有示范引领案件办理。做实“检护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做优“检察护企”,加强推动助企惠民政策落地。做强“检护法治”,以“可诉性”为标尺,实现基层院行政起诉案件办理全覆盖。充分发挥数字检察优势,数字赋能精准高效监督。以专项指导、办案指引、优秀法律文书晾晒评选等方式,指导公益诉讼办案。


二是以“案中全程把关”,强化高质效案件办理机制保障。以更高要求把好案件审查质量关,强化对请示案件办理质效的审查把关。以更大力度发挥内部一体履职机制优势,充分运用好领办、自办、督办等方式,加强疑难复杂案件对下指导,注重典型案件培育。以更优举措凝聚外部协作配合工作力量,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力量,完善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履职保障,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迭代、深化、完善双转化工作机制,一以贯之加强与人大、政协协作。


三是以“案后科学评查”提升案件办理全周期质效管理力度。常态化“回头看”,靶向跟进民生痛点、治理难点问题,切实推动问题真解决。常态化开展专项评查、重点抽查和日常自查,坚持以查促改,杜绝类案群发、可诉性不高、文书质量低下等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等外部专业力量参与案件办理、整改成效、公益保护效果等环节的评估,并作为案件办理质效评查的重要依据,全周期做实案件质效管理,实现公益保护闭环。



供稿 | 第八检察部
编辑 | 方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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