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精神,杭州检察开设专栏,谈认识、谋举措、促发展。
刑事执行检察部:
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月15日、16日,最高检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决定,并作出检察办案工作要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决策部署。这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重要举措,也是办案理念从简单的数据管理向更加注重“三个管理”重大转变,具有转折性、标志性和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此次会议精神为我们构建了以案件质量为标准的评价体系,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向更加务实、专业、高效方向发展。同时也要看到,取消不当的考核,不再执行不恰当的业务评价指标体系,并不是不要数据。而是要求我们正确地看待数据,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功能,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高质效管理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个体禀赋认知有差异,若检察机关内部没有科学的现代化管理,全靠检察官自我约束,难以有高质量的检察工作和高质效的办案活动。因此,我们要正确看待管理,要一体加强对“案”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不断通过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案件质效。
落实好会议精神,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提高政治站位,及时转变检察工作理念。组织好刑执条线对文件的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及时转变检察办案理念。把“三个管理”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的重要手段,在办理刑执案件中,即做到合法合规,又做到合理规范。充分实现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次,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三个管理”能力。有计划按步骤抓好文件精神的落实。一是树立正确的办案思路,把本次会议精神与“三个善于”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提升业务能力,通过部门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按计划组织实施,抓实抓好“三个管理”,通过高质效的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三是,加强机制建设,提高工作质效。结合刑执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工作机制。在办理三类案件、有争议的以及改变幅度的案件等重大案件实行三级审核制;对重要、复杂案件实行员额检察官会议讨论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精准把握好每个案件的质量关。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协作沟通,建立监狱走访交流制度和检法司三家业务部门定期会商制度。根据刑执检察工作指引,从源头抓起,从细节入手提升案件管理质效。
供稿 | 第五检察部
编辑 | 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