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精神,杭州检察开设专栏,谈认识、谋举措、促发展。
检务督察处:
以“三个聚焦”切实履行三项职责
助推检察管理科学化
谈认识
近期,“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不但迅速成为检察系统的高频热词,而且成功“破圈”“出圈”,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热议,且反响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叫好。这表明,该项决策部署既上接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政策天线”,又下接基层检察机关和干警的“民意地气”,也符合当前实际和司法工作的客观规律,充分彰显了最高检察院作为最高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和政治智慧。
谈理解
一、“在全国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来衡量、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既不科学,也不全面,更不合理。”众所周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各级检察机关之间,案件规模、案件类型、执法司法环境可能都有差异,各有所长,又或各有所短,不宜用“一把尺子测量”简单做比较。
二、“要正确看待考核,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并不是取消所有考核,更不是不要管理、放任‘躺平’。”在高质效办案、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背景下,通过业务评价指标考核方式进行业务管理的模式已然不能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应更加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上来;进一步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
三、“要正确看待管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责惩戒。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需要形成“确权—控权—明责—追责”的司法管理闭环;必须一体抓实司法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
谈落实
一、聚焦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切实履行政治督察职责。将围绕检察业务管理是否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检察工作全局,是否树立“大管理”“大治理”的格局意识,是否从趋势性、宏观层面把握,促进检察办案质效整体提升,作为政治督察的重点内容。
二、聚焦高质效办案,切实履行执法督察职责。将围绕类案、流程等案件管理是否做到对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从中观层面把握影响高质效办案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小切口、具体化、常态化”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督察。
三、聚焦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切实履行追责惩戒职责。将围绕质量管理是否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从微观层面把握,强化评查结果的转化运用,准确认定与追究司法责任,切实增强评查监督的力度与刚性。同时,还需做好“三个区分开来”和依法履职容错免责等工作,更好把严格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检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供稿 | 检务督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