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对了这些,保险理赔不再难

财富   2024-11-24 08:08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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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购买保险时,都期望所购保险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时提供必要的援助,这是我们购买保险的初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人一提到保险就感到头痛,认为购买保险容易,但理赔过程却异常艰难,手续繁琐复杂。通常情况下,客户在购买保险时笑容满面,而在索赔时却遭遇冷淡对待。许多人认为,一旦到了理赔环节,保险公司就会“变脸”,总是试图以各种理由减少赔偿或拒绝赔付。那么,如何才能使保险理赔变得不那么困难,并且能够快捷有效地获得全额赔付呢?基于多年从事保险理赔工作的经验,笔者在此分享一些轻松处理保险理赔的技巧,供您参考。

01

办理理赔时要明确“三个问题”

  在办理保险理赔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下简称“投保人”)需要首先明确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明确您所投保的险种的保险标的是什么?简单来说,“保险标的”就是保险所保障的对象。您的保险标的是财产、人身,还是其他类型?在办理理赔时,这一点至关重要。这就像我们去商店购买家用电器一样。我们购买洗衣机是为了洗衣服,而不是用来冷藏食物。同样,如果您购买的是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它仅适用于保障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因疾病住院等情况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

  二是明确保险赔款(在人身险中通常称为给付保险金)的受益人。通俗地说,受益人就是领取保险赔款或接收保险金的人。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保单上的受益人是谁,在保险单上有明确的规定,投保人只需对照确认即可。因此,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投保人必须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单的受益人。如果中途需要更换受益人,投保人必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获得保险公司的确认和变更,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对保险受益人的概念有疑问或异议,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或联系您委托的保险营销人员寻求解答。

  三是明确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同的险种对应不同的保险责任。例如,重疾险主要保障特定的重大疾病,一旦被保险人确诊患有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获得保险赔付;医疗险则用于报销合同规定的各类医疗费用,无论是因疾病还是意外事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只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均可获得报销;意外险则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提供经济补偿。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务必了解清楚险种的责任范围,以免在理赔时发现所发生的事故或理赔事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从而追悔莫及。

02

及时报案需牢记“两个时间”

  根据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损失,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旦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必须及时通知保险人。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保险标的出险后,投保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情况下,“第一时间”指的是保险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尤其是车辆保险事故报案时间要求更为严格。这是因为,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损失后,若能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便能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救援支持和理赔指导,防止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扩大,并可获得其他必要的支持帮助。例如,确认事故中受伤的被保险人或第三者是否在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就诊,以及办理理赔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等。

  理赔报案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或直接前往保险公司客服柜面报案,向客服人员说明事故发生经过及相关情况;其次,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案,并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业务信息;最后,如果是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的保险,还可以联系保险代理人协助报案。这三种方式任由投保人选择。

  及时报案的好处众多,其中最大的好处是,能够让保险公司尽快启动理赔查勘程序,及时处理赔案,以便投保人迅速获得赔款,用于善后事故处理,真正发挥保险安定社会、稳定生活、造福民众的作用。例如,太平洋产险湖北分公司根据不同险种、实施不同技术和措施,着力提升客户理赔的满意度。在车险理赔上,为客户提供“在线赔”(微信自助查勘)、“电话赔”等多元报案途径,并创建了“太保公路侠”团队,为陷入困境的车主提供免费搭电和换胎服务;引入“车E赔”等先进技术,实现理赔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利用“天网平台查勘记录仪”,确保理赔服务全过程透明规范,以提升客户满意度;在农险方面,运用“e农险”APP快速查勘定损,简化理赔流程。对严重受灾农户开辟“绿色通道”,助力恢复生产;树立绿色保险经营理念,运用“风险雷达”“热成像仪”“水精灵”等风险管理平台和工具,深度参与企业“保、防、救、赔”全流程风险减量服务,用科技为风险“减量”、用专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据统计,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共处理赔案件达100余万件,支付赔款23亿余元。

03

入院治疗需遵守“一个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若涉及人员(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第三者等任何人)需要入院治疗(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投保人及其家属应在伤者就诊前确认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通常,各家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和第三者就诊有定点医院的要求,这一点在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当保险事故的伤者需要入院接受治疗时,应检查保险单确认其是否属于定点医院,若不清楚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或与委托投保的代理人确认,以避免在非定点医院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影响后期理赔。若情况紧急,需要就近入院抢救治疗,也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获得同意,待伤情稳定后再转入定点医院治疗。同时,应按保险合同规定及时提供相关理赔证明材料。

04

索赔时效应把住“两个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除人寿保险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时效期间为两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为五年。也就是说,身故案件的索赔时效一般不得超过五年,重大疾病和医疗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不得超过两年。这两个索赔时效规定是明确且有效的。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我们仍建议广大投保人在收齐所有理赔资料后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因为及时办理理赔手续一是可以避免理赔资料丢失或损毁,二是可以避免时间长了忘记报案索赔,三是可以迅速获取保险赔款,用于灾后施救,弥补事故造成的损失,以便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使保险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05

提交资料需遵循“两性原则”

  即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鉴于保险理赔严格依据保险合同和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投保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且完整,这是理赔工作的基础。

  理赔通常需要哪些资料呢?不同险种和理赔事由将有不同的要求。一般而言,需要提交理赔申请书、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申请人的相关证件、银行卡等。例如,医疗险理赔需提供完整的病历、医疗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意外险理赔则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等。因此,建议客户在办理理赔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条款中规定的具体理赔资料要求。

  在准备相关理赔资料的过程中,若您遇到任何问题或对保险条款及规定有疑问,可立即向您的保险代理人寻求帮助。他们熟悉公司的理赔流程和要求,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您也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理赔申请时还需注意,被保险人必须提供以受益人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卡,以确保理赔款能正确无误地汇入。客户在申请理赔后,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保险公司就理赔相关事宜及时与您沟通联系,需要您的积极配合以顺利结案。

  当然,理赔的前提是投保人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成功后,保险公司会及时发送赔案受理通知短信和理赔指引邮件,详细告知您需要准备的具体理赔资料及提交方式。对于小额理赔案件,许多保险公司已支持在线提交材料,投保人可通过手机拍照或扫描上传,操作简便快捷。若理赔金额较大,则需投保人将理赔资料邮寄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06

避免纠纷要坚持“两个做到”

  首先,做到如实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因此,在办理投保手续时,投保人必须将健康状况、职业、过往病史等重要信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若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可能导致理赔纠纷。

  例如,客户在投保重疾险时,若明知自己患有某种慢性疾病却未告知保险公司,后来若不幸确诊与该疾病相关的重疾,申请理赔时可能会被拒赔,从而引发矛盾纠纷。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在于,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健康告知问卷,切勿存有侥幸心理。须知,现代社会个人就医信息是联网互通的,一查便知,隐瞒无益。若因疏忽或遗忘未如实告知,事后发现和记起时应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补充告知,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审核和评估。

  其次,做到理赔资料齐全完整。理赔资料不齐全是导致理赔拖延或拒赔的另一原因。有时,我们可能认为提交的理赔资料已足够完整,但保险公司按规定审查时可能认为缺少某些关键性材料,需要投保人补充提供。例如,在申请医疗险理赔时,投保人仅提供了医疗费用发票,却未提供费用清单,保险公司就无法准确核实各项费用的具体明细,从而影响理赔进度。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议投保人在准备理赔资料时,严格按照保险公司要求逐一核对,确保无遗漏后再提交。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资料不齐全,应尽快按保险公司要求补充完整,以免延误理赔时间。

07

解决纠纷可通过“三个途径”

  若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感到不满意,认为理赔款项不合理或处理过程不公正,投保人可采取以下三种途径解决纠纷:首先,主动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共识这是一种温和且理想的解决方式。投保人可以对理赔结果提出异议,详细阐述不满意的原因及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期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其次,向第三方申请调解。若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投保人可前往当地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以解决理赔纠纷。该中心是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主管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专门负责辖内银行业保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其调解工作专业、公正且免费,投保人可安心委托。最后,仲裁或诉讼。若前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投保人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准备充分的证据和资料,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依法进行仲裁或判决。然而,诉讼过程相对复杂,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选择此方式前,应充分考虑个人实际情况和成本效益。

  此外,在整个理赔过程中,客户应严格遵循保险公司的要求和流程,积极配合办理。例如,若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特定格式的证明文件,或需要进行某些调查或检查,客户应积极配合,不应因感觉麻烦或不合理而拒绝,否则可能会影响理赔进度和结果。若对保险公司的要求有疑问或不理解,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弄清楚原因和目的,以便更好地配合完成理赔工作。

  总之,保险理赔并不像客户想象的那样复杂和困难。只要客户在投保时做好规划,清楚了解保险责任;在理赔时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遵循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遇到问题时双方坦诚沟通、友好协商,就可以顺利办结赔案,获得保险赔款,得到应有的保障。这样,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就能得以真正发挥,有助于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责编:陈方诗  设计:李佰玲

主编:李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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