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并非针对具体的垄断行为,而是由于英伟达违背了5年前的收购承诺
这次启动调查不同于以往针对具有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实施的垄断行为(例如针对高通谋取不公平高价、强制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而是基于英伟达涉嫌违反其于2020年收购迈络思时做出的承诺而进行的反垄断调查。由于双方在中国和全球的营业额均远远超过了在中国进行反垄断申报(即经营者集中申报)的门槛,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要求,该交易在交割前必须取得中国反垄断审查批准。由于该并购交易本身在行业的重大影响力和反垄断审查的难度和技术性都很高,该案被列入了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20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从英伟达和迈络思的业务关系来看,该并购案系混合型并购。基于混合并购的特点,交易后同一供应商提供和控制的互补型产品种类增加,因此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审查重点通常会集中在交易后实体是否会通过搭售、拒绝交易或差别待遇等方式排除和限制相关市场竞争的风险。经过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全球和中国GPU加速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高速以太网适配器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消除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上述竞争顾虑,英伟达提交了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4月16日基于英伟达的承诺做出了依法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了该交易。本案所附加的条件均为行为性的条件,尤其是其中要求交易后主体承诺根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向中国市场继续供应相关产品。这也是此前芯片半导体等高科技领域并购案件反垄断审查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附条件审批形式。而芯片半导体作为我国战略性发展的领域,在该领域内的重大并购交易也都是反垄断审查的重大关注案件。据我们统计,2016年至今在芯片(半导体)领域,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附条件审批的案件达14起,占同期附条件审批案件(共37起)的比例高达38%。
具体而言,英伟达做出的承诺包括:
(一)向中国市场销售英伟达GPU加速器与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进行搭售,或者附加任何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阻碍或限制客户单独购买或使用上述产品;不得在服务水平、价格、软件功能等方面歧视单独购买上述产品的客户。
(二)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向中国市场继续供应英伟达GPU加速器、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和相关软件、配件。
(三)继续保证英伟达GPU加速器与第三方网络互联设备、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与第三方加速器的互操作性。
(四)继续保持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点对点通信软件和集合通信软件的开源承诺。
(五)对第三方加速器和网络互联设备制造商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
另外,还有两项涉及商业秘密未予公开的承诺义务。
二、调查具体原因或与芯片“断供”相关
由于目前刚刚启动调查,尚无法判断英伟达具体涉嫌违反的是哪些承诺义务。但是根据英伟达的承诺中对中国市场影响最直接或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向中国市场继续供应英伟达GPU加速器、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和相关软件、配件。”该限制性条件自生效日起6年后,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解除条件的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将依申请并根据市场竞争状况作出是否解除的决定。未经解除,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继续履行限制性条件。因此,该承诺至今仍持续有效。然而据相关报道,自2022年起,英伟达就多次对中国市场断供GPU产品,严重违反了这些承诺。尤其是近年来,美国政府陆续出台限制对中国出口相关技术和不断扩大半导体出口管制等一系列贸易禁令,英伟达可能“迫于压力”陆续停止了多款GPU加速器产品向中国市场的供应。
但是,英伟达能否以其缺乏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的故意,以遵守美国法律或美国政府要求等为理由主张豁免处罚?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可能不会接受该理由,因为其毕竟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的明文规定和在先的承诺,但可能会考虑英伟达要满足两国不同法律适用时的特殊情境,在英伟达能做出改进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在对英伟达进行处罚时适当从轻考虑。
三、英伟达或将面临最高977.8亿元创纪录处罚?
此前,商务部曾作出三份有关经营者违反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处罚决定,分别涉及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和西部数据,后者被处罚了两次。但这三起案件均是适用的2022年修正前的《反垄断法》,根据当时的反垄断法,对此类违反经营者集中的限制性条件的最高处罚金额为50万元。因此,当时违法的成本相对很低。其中2018年商务部反垄断局对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就其违反《商务部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收购立菲技术公司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的行为处以15万元罚款。2014年,商务部反垄断局曾对西部数据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就其违反《商务部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的行为做出两次处罚,两次分别罚款30万元。
但是,英伟达此次被调查,一旦处罚将使用2022年8月1日生效的修正后的《反垄断法》,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大大提高了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处罚上限,并引入了惩罚性处罚条款。如果调查确认英伟达构成违法,则根据修正后的新《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有权对英伟达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还可以处上述罚款数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公开报道,英伟达2023财年在中国(含香港)收入57.85亿美元,即使按照其中国业务收入的10%上限计算,其可能会遭受高达5.78亿美元(即约41.91亿元人民币)的处罚,而如果按其2023财报公布的全球营业额269.7亿美元为基数,则其可能会遭受高达26.97亿美元即195.56亿元人民币的处罚。而且最极端的情形下,如果认定其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还可以处上述罚款数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则市场监管总局可能对其处以391.12亿元人民币到977.8亿元人民币的创纪录天价罚款。当然,这些都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理论推测,具体是否处罚、如何处罚还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和英伟达在调查过程中的配合程度、相关行为给中国市场造成的竞争损害和影响等来综合考量后做出。
除了罚款之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可责令其分拆或剥离迈络思的业务,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四、何去何从,英伟达的艰难抉择?
英伟达公司发言人Clarissa Eyu针对此次调查回应:“我们很乐于回答监管机构可能对我们业务提出的任何问题。英伟达凭借其优势赢得了胜利,这反映在我们的基准测试结果和为客户带来的价值上,客户可以选择对他们来说最佳的解决方案。我们努力在每个地区提供我们能提供的最好的产品,并在我们开展业务的任何地方履行我们的承诺。” 英伟达的表态似乎并没有直面问题。
由于中国反垄断法在2022年修正后大幅度提高了处罚的力度,而英伟达也成为2022年新的反垄断法生效后涉嫌违反经营者集中附条件审批义务的首个案例。该案最终结果如何,注定将引起全球的瞩目。在中美两国针对高科技领域竞争日趋白热化的态势下,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果断“亮剑”,英伟达是选择积极配合(如主动提出满足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要求并符合中国相关产业需求的“和解方案”或救济措施),还是选择强硬对抗,不惜遭受天价罚单甚至退出中国市场?我们将拭目以待。
五、英伟达在全球遭遇反垄断围剿
目前,英伟达在全球范围内均受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高度关注。
2023年9月,法国竞争管理局对英伟达进行了黎明突袭;2024年7月,法国竞争管理局称已对英伟达潜在反竞争行为展开正式调查,指控其操纵价格、不公平合同条款和歧视行为等。
2024年8月,美国司法部对英伟达发起两次反垄断调查。其中第一次调查围绕英伟达以7亿美元收购以色列人工智能初创企业Run:ai的交易,第二次调查主要关注英伟达是否涉嫌滥用其在人工智能芯片市场的支配地位从事限定交易行为。
2024年12月,外媒报道称欧盟委员会发出两份调查问卷,分别涉及英伟达收购Run:ai交易和英伟达在销售 GPU 产品时是否涉嫌不正当捆绑销售。
律师简介
顾正平 律师 合伙人 上海
业务领域:
反垄断和竞争法 | 公司业务 | 合规与政府监管
顾正平律师迄今已有近30年的专职律师经验,服务过上百家全球500强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领军民营企业等。在加入浩天之前,顾正平参与创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顾律师为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加入中伦之前,顾律师曾先后在英国年利达(Linklaters)、英国安理(Allen & Overy)等国际顶级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担任高级中国法律顾问。此外,顾正平还分别在金杜、竞天公诚等律所长期执业。
顾正平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公司常法(政府监管和合规)、跨境并购。顾律师是少有的在反垄断和公司并购、合规、TMT等多个业务领域被国际主流法律评级机构(如:钱伯斯、Who’s Who Legal法律名人榜、Legal 500、AsiaLaw等)评定为“顶尖律师”或“推荐的领先律师”的中国律师。2018年顾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录;2016年入选《商法》中国百名顶尖律师名录。顾律师目前还担任北京市、江苏省、重庆市和四川省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专家库成员。
顾正平律师近年来作为牵头律师也为中国企业跨境投资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法律文件的起草谈判、项目交割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其代理的中国某矿业企业收购澳大利亚某上市公司项目曾荣获《商法》年度境外并购最佳交易大奖。
电话: +86 138 0131 4799
邮箱:guzhengping@hyland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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