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2-3名(全职和在职)
学科方向:法学各学科
(一)认同《复旦大学章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和科研;
(二)取得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法学博士学位,已有突出学术业绩,或具有显著学术潜力;
(三)能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专业研究和交流,并能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
(四)已经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五)能够进行博士后研究及法学院安排的相关工作。
国内、国外
全职博士后除复旦大学规定的相关博士后待遇外(包括学校薪酬每年15-35万不等和博士后用房等),至少还享有法学院的其他待遇:
(一)完成学院基础工作量可获得每年3万元薪酬;
(二)以“复旦大学法学院”为独立归属单位发表论文,可根据法学院的科研激励办法获得奖励;
(三)符合学校政策,教学科研特别优秀的全职博士后,有机会申请和聘任复旦大学正式教职。
(在职博士后不享受学校及学院以上待遇)
一、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请标明应聘全职或在职):
(一)中文简历(外籍人士英文简历);
(二)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护照复印件);
(三)已获得博士学位者,学位学历、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等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不需提供);
(四)论著目录、代表作两项(其中一项应为博士论文定稿或初稿),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学术研究状况的材料;
(五)基本学术规划(包括拟讲授课程);
(六)至少两封推荐信(可由推荐人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请勿由申请人发送)。
二、学院审查资料、确定面试名单,并在2025年3月组织面试。
电子版发送:fdfxyhr@fudan.edu.cn
如有其他纸质材料,请寄至:上海市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法学院222办公室(200438)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方式:021-31245603
2025年2月10日
复旦大学法学院 第 53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