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法 问 道
2024年11月7日,由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资助、复旦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复旦跨国法论坛第七十期“翻译危险吗?从晚清国际法三组译名说起”讲座在江湾校区法学楼301室举行。本次讲座主讲人是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万立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担任评议人,朱丹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万老师首先介绍了翻译之于列强在华扩张的意义:作为再疆界化(reterritorialization)的重要工具之一,翻译潜移默化地推动传统天下秩序的瓦解和国际法的引入。
随后,万老师介绍了晚清时期若干条约翻译问题导致的争端,如“夷”的存废、“城口”覆盖范围之争、“钦差全权大臣”官阶之争、会审公廨的管辖权基础之争。由于不对等的翻译,西方国家将中国纳入以主权平等为基础的现代国际体系,产生了新的不平等关系。
以中日琉球争端涉及的三组国际法译名为例,万立老师着重分析了列强如何借翻译施加“语言暴力”侵蚀中国主权。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 A. P. Martin)在翻译《万国公法》时将国际法上的vassal sates、sovereign states、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等三个概念分别译为“属国”“自主之国”“保护”,混淆了不可通约的藩属体系与国际法体系,将藩属体系下的“属国”等同于国际法体系下的“殖民地”(colony),一定程度上为日本吞并琉球提供了口实。
最后,万老师认为,许多词汇及其翻译的背后是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它们正当化了欧美主导的国际秩序,并为之提供国际法基础。为提高国际法话语权,我国迫切需要加强法律翻译能力,为全球法治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针对万老师的报告,蔡从燕教授侧重说明了语言学对于国际法和理论的重要意义,张乃根教授、梁咏副教授、蒋超翊青年副研究员和上海财经大学陶南颖讲师等多位师生围绕不同语言作准文本的地位、译文措辞的主观选择与客观效果,以及文学翻译与实践翻译的差异等问题积极参与讨论。本次讲座有助于开拓国际法研究的视野。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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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 第 496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