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风渐起
寒意来袭
宜州法院
执行再升温
近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涉金融、涉民生、涉企、涉刑财等案件集中传唤行动,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担当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骆某与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蒋某向骆某支付3万元。判决生效后,蒋某未履行应尽义务,骆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干警依法向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未见其主动履行,还拒绝接收法律文书。
行动当日,法院干警来到蒋某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后果。经现场督促、法律震慑,蒋某主动与骆某协商,骆某同意蒋某支付2.3万元后自愿放弃其他债权。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蒋某当场支付2.3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B公司应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共48万元。后因B公司未按判决书履行应尽义务,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B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义务,但B公司认为公司内部股东出资有争议,这笔钱没有办法履行。同时在调查中发现B公司仍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其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法院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公司宣称的内部股东出资问题不能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也向其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B公司仍然拒绝履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行动当天,法院依法对被告B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传唤,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拟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的决定。此时,被告法定代表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找来股东商量解决方案,积极跟原告取得和解。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同意达成和解,被告当日即履行3万元,并承诺于2024年11月25日前支付7万元,剩余的本金38万元分两年支付完毕。
海口某商行与赵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24年5月31日签订了租赁合同,赵某向商行租赁iPhone12手机一部,并约定按期支付租金。因赵某到期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商行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干警多次联系赵某督促其尽快到法院处理,但其拒绝回复还玩起失踪,以此逃避执行。
执行行动当日,法院干警直接前往赵某家中,其父母告知干警,赵某在深圳务工。鉴于目前联系不上赵某,法院干警向其父母说明来意,并向他们释明如赵某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后其父母便决定代赵某支付拖欠租金3888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本次执行行动,共传唤50人,司法拘留2人,罚款2人0.4万元,查封扣押设备1台,小车1辆,达成和解6案,和解金额122.55万元,执行完毕13案,执行到位6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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