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是全市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不折不扣把全会改革部署落到实处,2024年9月10日起,河池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院长谈”专栏。今日,专栏推出河池市南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理论文章,敬请关注。
李治宏
南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要求,放之司法审判,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深学细悟“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明确提出:“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这就要求法院跳出“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以更广的视野、更远的眼光、更高的站位,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平衡和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努力取得案件办理的更好效果。
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南丹是工业强县,辖区企业多,有金属冶炼、酒业、光电储能、旅游投资及木材加工等多产业,优化营商环境尤为重要,人民法院要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角度着眼,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要深入企业调研走访、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纾困解难。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既要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考虑企业的下一步发展需求,在涉及强制执行时,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意识,多做“放水养鱼”之事,少行“竭泽而渔”之举,多做善做引导工作,告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更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利益,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增强为民意识服务保障民生。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在今年全区法院院长研讨班上强调“要深刻领悟审判连民生更连民心,在办好一件件民生‘小案’、做实一件民生‘实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具体到办理每一个案件中,就是要求我们立足岗位,着力民生司法保障,在办理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农民工工资、医疗、养老、婚姻等民生案件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强化农民工、老年、妇女及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用心用情做好跟踪问询、回访安抚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
深化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教育是重要举措。人民法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加强以案释法、校园普法、司法公开、警示教育,当好全民普法主力军。近年来,南丹县法院以巡回审判、法治课堂、模拟法庭、送法进企业进乡村、制作法治微电影微视频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深得群众认可。我们还要立足司法审判,从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角度着手,严惩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行为,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等手段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以刑事普法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深学细悟“如我在诉”理念
人民法院在工作上要坚持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家的事来办,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到实处,这与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原则高度契合。
确保案件裁判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司法期待,也是人民法官的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一句简单的承诺,需要人民法官用行动去践行。要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增强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能力,保持司法廉洁,坚持依法办案底线,统筹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统一裁判尺度,努力办好案办铁案办精品案,切实解决好老百姓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的合理诉求,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老百姓最担心的是打官司难,为不会诉讼发愁,期望我们解决诉讼中遇到的难题和困境,站在当事人角度,就需要我们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以诉讼便捷化、精准化、温情化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做好诉讼引导工作,既要强化解纷选择引导,告知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高效率、低成本等优势,也要强化诉讼流程引导,帮助当事人便捷参与诉讼,还要强化诉讼效果引导,促使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法律后果等形成合理预期。
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纠纷实质性解决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做实“全链条”调解工作,是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要持续抓好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案件裁判、督促履行及执行完毕等重要关键节点,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建立诉前调解机制,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引进多元解纷力量,以诉前调解推进纠纷快速化解。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不留尾巴,降低法院办案成本,减少群众诉累。加强生效裁判督促履行和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坚决惩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深学细悟“抓前端、治未病”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将纠纷解决在成讼之前,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审判工作现代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既是传承办案优良传统,又是紧跟时代发展需要进行实践创新。南丹县法院在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应当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价值取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在源头、在基层,将优质的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安排干警定期入驻阿娅巡回法庭,就婚姻家庭教育指导、反家暴庇护等问题提供问诊式服务,六寨法庭、车河法庭要加强巡回审判,推进情景式普法,挑选难调处的征收补偿、农民工工资、健康权等与群众密切相关案件开展巡回式法治宣传,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做好普法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纠纷。同时,要结合“一村一法官”“三官一律”工作深入社区村屯一线化解纠纷、指导调解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风险排查防范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
构建立审执衔接配合多源共治格局。要树立多源共治理念,一体化融合诉源执源访源治理。要在源头预防和加强纠纷化解,又要在审判过程中兼顾执行,从立案考量审判、从审判考量执行,推进优化送达、保全、鉴定等内部衔接配合,完善裁判文书执行部分内容审查,常态化开展督促履行,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信访案件,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分析研判和职能延伸工作,针对倾向性、苗头性社会治理问题及安全风险隐患,积极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和类案发生的普遍性规律,向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协调沟通,督促司法建议发出后的反馈工作,促进司法建议落地见效,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效能,达到源头预防和治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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