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学们的疑问中
一场“零距离”的庭审
开始了……
▲庭审现场
为提高防范毒品意识,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11月1日上午,罗城法院将法庭搬到罗城民族中学,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给全校2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教育课。
接下来
跟随小编
一起走进现场吧
▲庭审现场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宣布:“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刘某到庭……”被告人刘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庭审拉开了序幕。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庭审将刘某贩卖毒品过程逐一呈现。被告人刘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庭审出示的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自首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悔罪表现,对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普法现场
庭审结束后,罗城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罗城民族中学法治副校长韦海远结合庭审情况,现场向全校师生讲解毒品犯罪的危害。此外法院干警为大家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手册,并开展禁毒知识有奖问答活动,让学生进一步地认识毒品的危害,大大提升了学生的防毒、拒毒意识,引导大家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
学生们还通过观看各类毒品仿真模型,更加直观地认识什么是毒品,以及毒品的特性。
此次活动,罗城法院通过巡回审判、专题宣讲以及有奖问答等方式深入宣传了禁毒知识,获得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普法现场
罗城民族中学学生韦皓翔
“我觉得能现场观看案件庭审,对我们来说是非常不错的体验,从中我们认识到了吸食毒品对自身的危害和对社会的危害,这也告诫我们要好好学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罗城民族中学副校长吴丽兰
“法院把庭审搬到我们学校,让全校师生耳闻目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深深地感受到吸毒贩毒的危害,不仅是一场意义重大的法治教育课,也是一场刻骨铭心的警示教育课,有助于提高师生们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下一步
罗城法院
将持续发力
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
“零容忍”和高压震慑态势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
利用审判资源优势
以巡回审判、法治进校园等
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让禁毒知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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