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是全市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不折不扣把全会改革部署落到实处,2024年9月10日起,河池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院长谈”专栏。今日,专栏推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理论文章,敬请关注。
王俊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提出,要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从全面小康到共同富裕,各族群众和民族地区都不能掉队。罗城是全国唯一的仫佬族自治县,也是壮族歌仙刘三姐的第一故乡和清朝一代廉吏于成龙的入仕之地。除了仫佬族外,这里还居住着壮、汉、苗、瑶、侗等多个民族群众,各民族历史文化悠久、风情独特。由于各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习俗存在差异,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人民法院作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民族团结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我们要从巩固边疆安宁、促进民族团结大局出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审判职能,探索民族地区特色司法模式,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确保各族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法治引领,持续推动辖区各族人民深入交流交往交融,有效促进各民族相互团结,共同进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法院工作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意识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始终,强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保障,助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主责主业
人民法院要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抓手,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力维护各族人民群众利益。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涉及民族团结的各类案件,确保法律适用准确、裁判公正,以法治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安全。要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影响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等各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向社会传递维护民族团结的正能量。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纠纷时,要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调解和审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注重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民族宗教部门、基层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稳定。
聚焦司法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障,创新丰富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对于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案件,要更加注重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增强各族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交通不便等情况,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方便各族人民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积极参与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扩宽司法救助渠道,对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当事人实行缓、减、免诉讼费等措施,依法保护各族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合法权益。要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桥梁纽带,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等机制作用,在壮族“三月三”、仫佬族“依饭节”、苗族“丰收节”等重大民族特色节日里,组织法官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法律进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法规、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等基本知识。同时,运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涉及民族团结的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各族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聚焦队伍建设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过硬的人才队伍。要加强法院干警素质能力建设,注重培养具有民族情怀和专业素养的法官队伍,加强对法官的民族政策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双语”“多语”法官综合素质培养,提高他们处理涉及民族团结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名录,择优推荐入库,选拔任用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熟悉民族工作的干部担任领导职务,为推进民族团结事业提供人才支持。要注重培养和选拔来自不同民族的法官,提高法院队伍的民族多样性,以便更好地沟通和处理涉及各民族利益的案件,力促法官队伍不断成长,成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的主力军。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要教育引导法院干警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和责任感,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与各民族群众建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融、共同进步的良好关系。要加强对法院干警的监督管理,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众手浇灌团结花,同心掬得满庭芳。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定求索、行而不辍,让公平正义之光照亮民族团结进步路,让民族团结之花绚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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