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特辑 | 货不对板or既不发货也不退款……网购遭遇这些如何维权?

政务   2024-11-08 17:56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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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一年一度的

“双十一”购物节

早在3周前就已拉开帷幕

你是否开启了

“买买买”模式?

而当你还在计算各种尾款金额

纠结怎么使用红包

如何凑单满减划算的同时

千万要留个心眼

毕竟快乐购物也会遇上烦心事

今天

我们就带大家来看看

网购中容易出现的案例吧


















PART 01
卖家不发货也不退款

基本案情
















李红(化名)和刘燕(化名)是客户与销售商的关系,刘燕在微信小程序“某拼”销售宠物食品。


2023年9月至12月间,李红多次向刘燕网购宠物食品,并支付货款11696元,刘燕承诺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货。此后,刘燕并未按时发货,2024年1月11日,其在微信群通知所有订单将会在同年2月9日前全部退款。退款期限届满后,刘燕并未退款。李红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返还购物款。

▲图源网络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李红向刘燕在网络上注册的商铺下单购买商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李红已实际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而刘燕却未按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燕退付李红货款人民币11696元。


















PART 02

网络购物货不对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原告小江(化名,买家)在某网购平台上看见被告小利(化名,卖家)展出售卖的一款带梯柜的双层儿童床。在观看商品图片描述及向小利咨询商品的相关问题后,小江最终以2554.88元的价格买下该商品。

▲图源网络


不久后,货物送到家中。小江发现商品款式与自己在网上看到的宣传图有很大差异,便向小利提出疑问。小利却答复说商品款式以实际收到的为准


小江认为小利有意隐瞒商品货不对板的事实,要求退货退款。但小利对小江的诉求不予理睬,并拒绝退货退款。


小江向网购的平台客服反映情况,但仍无法解决问题。多次沟通无果后,小江为维护自身利益,于近期向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利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
















法官审理案件后发现,小江在购买前与小利询问商品情况。小利给小江发送了一张商品示范图与宣传图颜色一致但款式不一致)


小利仅告知商品的真实颜色与该示范图更接近,并未明确告知实际发货的商品样式也与该示范图一致。这导致小江认为实际到货商品颜色可能会有差异,但商品款式如宣传图,很符合自己的需求,所以才决定下单购买。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江收到的商品在外观款式上与示范图一致,但与宣传图存在较大差距。可以认定为小利并未按照约定发送与宣传图一致的商品。



卖家宣传图
卖家示范图



实际到货图



法院调解
















考虑到该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晰,标的额不大,且商品现已在小江家中组装完毕,拆装及搬运存在较大难度。为维护双方利益,给双方提供便利,法官决定从调解出发。

法官与小江沟通后发现,小江对商品质量十分满意,只是认为宣传图的款式更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果能达到原先宣传款式的效果,小江愿意留下商品。于是,法官向小利解释货不对板是侵权行为,并询问小利是否能够通过改装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利于30日之内给小江更换实际到货商品的拉门式梯柜,并于当日向小江赔偿5000元。


经法官回访,小利已按协议内容执行完毕,小江也顺利使用该商品。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看了以上两个案例

想必大家都清楚

网购有风险

下单需谨慎

接下来这份

“双十一”网络购物法律指南

千万别错过~

















PART 03

网络购物法律指南

1.预售商品的定金可以退还吗?

订金能退,定金不退。若消费者支付好定金以后,不想再购买该产品,定金是不给退的。若支付双十一购物定金后后悔了,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买完东西发现商家“明降暗涨”,能否索赔?

遇到商家将商品的价格提到高于以往的价格之后再进行适当的降价的情况,消费者要第一时间把价格修改前后的商品界面、消费凭证等截图保存作为证据,向电商平台或消协反映,并向商家进行相应的索赔,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七天无理由退货”具体是什么?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网购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报刊、数字化商品等除外。同时,“应当完好”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前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4.遇到网购纠纷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1)与商家积极协商解决;(2)向提供网络购物的平台进行投诉;(3)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协会投诉;(4)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5)若约定了仲裁解决,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6)没有约定仲裁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大家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一旦产生纠纷,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物记录及支付凭证、电子数据信息等重要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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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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