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
“双十一”购物节
早在3周前就已拉开帷幕
你是否开启了
“买买买”模式?
而当你还在计算各种尾款金额
纠结怎么使用红包
如何凑单满减划算的同时
千万要留个心眼
毕竟快乐购物也会遇上烦心事
今天
我们就带大家来看看
网购中容易出现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李红(化名)和刘燕(化名)是客户与销售商的关系,刘燕在微信小程序“某拼”销售宠物食品。
2023年9月至12月间,李红多次向刘燕网购宠物食品,并支付货款11696元,刘燕承诺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货。此后,刘燕并未按时发货,2024年1月11日,其在微信群通知所有订单将会在同年2月9日前全部退款。退款期限届满后,刘燕并未退款。李红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返还购物款。
▲图源网络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李红向刘燕在网络上注册的商铺下单购买商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李红已实际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而刘燕却未按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燕退付李红货款人民币11696元。
PART 02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原告小江(化名,买家)在某网购平台上看见被告小利(化名,卖家)在展出售卖的一款带梯柜的双层儿童床。在观看商品图片描述及向小利咨询商品的相关问题后,小江最终以2554.88元的价格买下该商品。
▲图源网络
不久后,货物送到家中。小江发现商品款式与自己在网上看到的宣传图有很大差异,便向小利提出疑问。小利却答复说商品款式以实际收到的为准。
小江认为小利有意隐瞒商品货不对板的事实,要求退货退款。但小利对小江的诉求不予理睬,并拒绝退货退款。
小江向网购的平台客服反映情况,但仍无法解决问题。多次沟通无果后,小江为维护自身利益,于近期向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利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
法官审理案件后发现,小江在购买前曾与小利询问商品情况。小利给小江发送了一张商品示范图(与宣传图颜色一致但款式不一致)。
小利仅告知商品的真实颜色与该示范图更接近,并未明确告知实际发货的商品样式也与该示范图一致。这导致小江认为实际到货商品颜色可能会有差异,但商品款式如宣传图,很符合自己的需求,所以才决定下单购买。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江收到的商品在外观款式上与示范图一致,但与宣传图存在较大差距。可以认定为小利并未按照约定发送与宣传图一致的商品。
法院调解
考虑到该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晰,标的额不大,且商品现已在小江家中组装完毕,拆装及搬运存在较大难度。为维护双方利益,给双方提供便利,法官决定从调解出发。
法官与小江沟通后发现,小江对商品质量十分满意,只是认为宣传图的款式更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果能达到原先宣传款式的效果,小江愿意留下商品。于是,法官向小利解释货不对板是侵权行为,并询问小利是否能够通过改装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利于30日之内给小江更换实际到货商品的拉门式梯柜,并于当日向小江赔偿5000元。
经法官回访,小利已按协议内容执行完毕,小江也顺利使用该商品。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看了以上两个案例
想必大家都清楚
网购有风险
下单需谨慎
接下来这份
“双十一”网络购物法律指南
千万别错过~
PART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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