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丨“政法研究与法律人类学的对话”学术研讨会在中央民族大学顺利举行

文摘   2024-10-25 13:19   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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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2024年10月19日,“政法研究与法律人类学的对话”学术研讨会于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知行堂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央民族大学科研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人类学云端读书会联合主办。政法研究和法律人类学的专家学者围绕相关主题发表观点和展开学术研讨。

本次会议主题涵盖政法人类学的前沿、理论、田野和展望,是法学界意义重大的学术盛会。本次会议汇聚了全国法学和人类学的专家学者,展现了辩证的思想光辉和卓越的学术品质,对中央民族大学的法学发展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治保障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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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

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吕岱瀛主持开幕式,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院长、《世界社会科学》主编张冠梓研究员和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强世功教授致辞。


吕岱瀛书记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简要介绍了中央民族大学的发展历程和办学宗旨,特别强调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时期法治保障的学术意义,并强调了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性。

张冠梓院长深刻阐释了法律人类学发展历程中呈现出的时代性、多样性和开放性,指出了法律人类学运用文本分析和田野调查相结合的研究范式,以及对探索中国文化主体性的反思功能。鼓励当下中国学人从法律人类学视角来建构中国本土的理论资源和知识体系。

强世功副校长对法学院首次举办这次活动的开拓意义表示肯定,系统分析了这次学术对话的四个关键概念:“政”、“法”、“律”和“人类学”。从“政法”概念的复兴史出发,他指出了“政”是指政治秩序和生活的根本正当性,“律”是不随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规律,而“法”是调节主观、正当和客观规律之间的一门学问。“人类学”是由帝国治理的起源、田野调查的方法、人类文明的回忆和文明秩序的批判共同定义的学问。四种学问、四种方法为政法研究和法律人类学的对话提供了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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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报告

中央民族大学科研处处长黄志辉教授在主旨报告的主持中回顾了本次会议的筹备过程,对宋玲院长和法学院师生的努力表示肯定,并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和北京大学朱晓阳教授分别就政法理论和法律人类学研究做主旨报告。

黄文艺教授首先对政法范畴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变历程做了系统的梳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政法体制实现了从前法治形态向法治形态的历史性飞跃,政法范畴走向了科学化、制度化和定型化。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扩充了新的重要范畴。最后,他还寄希望于政法研究的学人不仅要推动学科化、课程化、教材化的学科建制,而且将研究成果实战化、实用化、操作化深入到政法机关的实践。

朱晓阳教授从“厚概念”、“薄概念”和“中间性链接”的联系角度深刻阐释了人类学的方法论进路,这种“浅而实的进路”用来理解民族国家及其实践事项。讨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问题。并强调将民族国家作为一个历史的“薄概念”和直接现实,容易把讨论民族国家认同的问题落到实处。为学界呈现了一种迈向具象和实体的人类学。

03

会议进程

第一单元的主题聚焦政法人类学的前沿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玲教授主持,共有6位发言人和2位评议人。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周尚君教授就政法制度的生成史、组织史和规范史三个维度诠释“政法”。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常安教授就法学研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的贡献展开,强调法治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北京大学法学院凌斌教授从1920年省宪运动的分析出发,揭示了作为国家建构的省在央地关系中的重大意义。同时为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新的洞见。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教授解读了在司法的场域中如何运用司法政策概念,从而实现“政”与“法”的深层互动。哈尔滨工程大学尹韬副教授从法律人类学家莫斯的思想理论中解释了文明、国族与政法三者的理论关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刘磊副教授从政法法学的学术史维度出发,考察了政法法学在法学学科中的谱系和功用。在评议环节,《中国法学》编辑赵毅宇从本次学术对话的对话方式、实现进路切入,肯定了政法制度的历史研究、司法政策的概念运用和新政法法学的学术归纳等研究的重要价值。《民族研究》编辑刘海涛从自己和作者们的对话出发,讨论了自己对学科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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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的主题聚焦政法人类学的理论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飞龙副教授主持,共有5位发言人和2位评议人。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伟臣副教授就政法人类学的问题意识,研究进路和中国语境进行了生动阐述。并强调要打破学科边界,加强交流融合,共同促进中国的政法实践。上海政法学院陈洪杰教授以正义的基本功能为根本论点,将纠纷治理过程中的权利生产和象征叙事描绘的淋漓尽致。做了一个政法与人类学结合的鲜明探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律和政治科学》编辑部主任张瑞以阅核制的组织逻辑为中心,讲述了中国的法院如何运行以及中国的法官考核制度背后的组织社会学逻辑。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陈瑜豪以哲学的视角对“政法”进行分析,试图在哲学研究与社会科学研究之间建立对话的媒介,具有很大的创新意义。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思勤的发言以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为历史背景,指出了土地革命并未消解家庭而是保护家庭并推动家庭内部的民主化,促进底层人民的生活幸福感。中国社会科研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副主任田夫从一般和特殊的方法论维度详细评议了前三位发言人的文章,《社会科学》编辑罗燕分别从现象学逻辑、思想提炼和行文结构三个维度深入评议了两位博士文章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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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的主题聚焦政法人类学的田野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帅副教授主持,共有4位发言人和2位评议人。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林副教授从青藏高原的生态文化视角出发,展现了他对西藏地区习惯法的研究和对法人类学的深度思考;复旦大学法学院熊浩副教授从西南地区的基层治理策略和协作机理出发,指出学术应当摆脱概念或者大数据的狭制,进入到人类学的生动现场,从而真正解决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钱宇轩从中国的案例制度出发,指出中国的法官进行法律推理,主要是为了查明司法在先案例和公共政策,而非是照搬英美式的判例论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浩源将文艺作品引入到政法研究之中,用法律与文学的进路展现了多政治动员的问题。《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编审苟正金和《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副编审梁利华分别对5位发言人的发言做了精彩点评,从选题、经验、理论和改进路径指出文章存在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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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的主题聚焦于政法研究与法律人类学的共同使命;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田艳教授主持了圆桌论坛,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邵六益副教授就政法研究的趋势进行分享,指出政法研究面临的国际对话和学科建制的双重困境;王伟臣副教授就政法研究和法律人类学对话的目的和意义展开,强调采用深描法治中国的进路在理论上做出原创性的贡献;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刘顺峰副教授就学术交流和学者使命两个角度出发,强调探索法学的中国语境和鼓励学术知识创造的重要性;尹韬副教授从三个阶段学术史的维度出发,分析了政策、政法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刘磊副教授就中国的法治发展、学科范式及其影响和对话意义四个方面阐释了政法-人类学的未来努力方向。

04

闭幕式

中央民族大学期刊社社长、袁剑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的闭幕式,刘顺峰副教授邵六益副教授分别进行会议总结。刘顺峰指出,自己在沉浸式的全程参与当中感受到了剧烈的知识碰撞,获得了巨大的知识增量和思想升华。邵六益对会议做了最后的总结发言,全程回顾了会议的发言、文章、讨论和评议,并对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本次会议的策划人、与会人和会务人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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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转引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众号编辑 | 刘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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