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用人单位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担任用人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因此,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加班,而如果不是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值班。
关于值班劳动报酬的发放标准,劳资双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可比照劳动强度相近或工作性质相同的岗位工资(含加班工资)的标准进行发放。此外,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对值班报酬予以明确,但规章制度应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