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军 | 康熙理学与西南边疆及土司地区的治理

文化   2025-01-14 21:41   云南  

康熙理学与西南边疆及土司地区的治理


摘 要:康熙是一位崇信理学的皇帝。“清静求同”是康熙帝治边精神的主要原则,是程朱理学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重要表现。理学名臣卫既齐出任贵州巡抚,及其处理高洞苗事件失当获罪,是康熙理学在西南边疆及土司地区进于实践的重要反映。康熙帝以理学为本“悦服”为目的的治边思路,与雍正、乾隆两帝基于“畏服”、以“改土归流”为中心的治边策略不同,对大一统帝国的形成及“中国”认同加强有其应被重视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康熙;理学;西南;卫既齐;边疆


康熙帝崇信程朱理学,在位期间,大量起用理学名臣治理地方包括西南边疆及土司地区,占据国家意识形态要津的理学对大一统王朝的形成及“中国”认同由此得以发挥其重要作用。本文在分析康熙理学治边基本哲学精神的基础之上,以卫既齐高洞苗事件为中心,考察康熙理学与西南边疆及土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并兼与雍正、乾隆两帝略作比较,进而探讨儒学对大一统国家认同的意义。

一、清静求同:康熙帝治边的哲学思考

康熙帝理学之发蒙即从《四书》始,青少年时代又籍经筵讲学,得理学名臣熊赐履等人启沃,逐步成为一位崇信理学的皇帝。同时,在康熙帝的表率下,康熙朝还由之而形成了一个以熊赐履、汤斌、李光地、张伯行等人为代表的理学集团。到康熙晚年,升祀朱熹,程朱理学正式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尽管理学不是当时意识形态的全部在与王权结合的过程中还发生了某种变异,但是理学文化作为康熙一朝治国理政的皙学基础及其各种政策的主要逻辑起点则是可以肯定的。具体而言,由理学而发展出来“清静求同”的思想是其构建大一统帝国及治理边疆的主要精神。

“主静”作为宋明理学的重要概念,是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提出来的,康熙帝将周敦颐之学概括为“以诚为本,以无欺、主静为要”[1]。从工夫论来看,“主静”就是消除欲望。因为欲念平静、心不妄动,才可以持守中正仁文之道,无欲须无为,循理即无为,它是理学道德修养、人格完善的主要方式:从宇宙秩序来看,理学认为万事万物各有轨则,这种轨则的形成依赖于动静循环,或者说“静”是事物及其秩序“寂然不动”的本体存在方式。朱嘉释《太极图说》时讲“苟非此心寂然无欲而静,则亦何以酣酢事物之变,而一天下之动哉?”[3]相对于“动”而言,“静”是根本。“主静”包含心性工夫制度构建两个方面,从心性到制度,沿着理学“由内圣到外王”的逻辑理路,康熙帝将理学家所讲的“主静”发展到治道中。

康熙帝认为,道德修养“发于一心,见诸天下”,是判断盛衰治乱的根本。[4]因此,首先从心性入手,康熙帝时刻注意饮食、动履、言语的“矩度”,勤于政事,恪尽孝道,主动远离“崇宫室、美衣服、丰饮食”等种种易令人陷溺的欲望,以求静以循理。其次,在吏治、民生等方面,康熙帝都以宽仁为本,以养民气、以省政事,在其看来,朝廷中君主多欲,民气即浮躁,国家亦会动荡多事:观民气之静躁,而政之得失可知也:观政事之繁简,而治之降替可知也……主之以至一,本之以无私,正心以穷理,而是非不得淆其中:虚已以知人,而邪正不得荧其外。夫然后见之措施,清静画一,无为而治,事有不期简而自简者。[5]政清刑简的太平之治,必须无为而治、循理而行,君主必须守住“清静”:否则,就是如秦始皇“衡石程书”一样勤政,也无补于治道。于是,康熙帝遵循“国家用人宜先沉静之才”[6]的原则,提拔、奖掖那些服膺理学、操守卓著的官僚,通过这些官僚,将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文化性格传递到全国各地去,这便形成了理学名儒如汤斌、李光地、张伯行等出任地方封疆大吏的风气。理学名臣之治以道德表率为特征、以“不生事扰民”为主要原则,无欲循理,而不以课税为急。

康熙帝以“清静”为基础,发展出以求取边疆民众“认同”为目标的治边理念。在康熙帝看来,“大一统”有两种方式,一是内心“认同”,一是外力“威慑”,前者是“王道”,后者是“霸道”。康熙帝在《王霸辩》一文中讲:语仁义则尊隆王道,言权术则崇尚霸功……诛伐同也,而应天顺人之与克威立懂不同也:播告同也,而至诚恻怛之与噢咻呕喻不同也……古今虽异,而天命民彝之理岂有异乎?[7]从统治者的角度看,王道理想需要君主付出赤诚、哀悯,表现为顺天意、民心,即便有强力诛伐,却是“吊民伐罪”,可以使民众心悦诚服:而霸道则不同,其表现形式为强力或笼络,是一种权谋。从被统治者的角度看,认同是一种心理的顺从、由衷而发的情感,它基于理学所讲的最根本、最恒定的人性之善。民众之王道认同,在于义理是“人心之所同然”。[8]在朱熹来看,即是五性(仁、义、礼、智、信)之善。这个“同然”的“民彝之理”超越气质之偏(语言、冠服之类的差异),成为帝国构建其大一统的哲学前提。朱憙认为:“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9],由人心所同到大一统帝国的政治认同,是王道的根本思路。

康熙帝认为对西南边疆诸民族也可以通过“天命民彝之理”去“求同”。这种观念在三藩之乱中即已出现,清军平蜀时破吴三桂部将王平蒲于保宁,俘虏苗人三千而尽行释放,及吴世璠穷蹙,遣苗人赴战,苗人以“天朝活我恩德至厚”为由,拒绝为吴氏效力。康熙帝对此事大发感慨说:夫苗之犷悍,不可以礼义训束,宜若天性然者,一旦怀恩感德,不忍轻倍其上……夫苗,其种蛮也,其居荒外也,而其性则犹然秉彝好德之人也………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足也;以德服人,中心悦而诚服也。独谓苗而异乎人而不可以德服也耶?[10]犷悍、不可以礼义训束,只是貌若天性,“秉彝好德”才是真天性,夷与夏并无不同。以力服人是霸道,以德服人才是王道,只有后者才能得到“中心悦服”的认同感。

“清静求同”的治边思想归结起来就是顺性而治、因俗而治。顺性即是循理,孟子在与告子争论中认为应顺事物之性,在其看来,事物之性是内在自有的,不能强倔。因此,理学之“求同”是求其心性之同,而非外在的语言、冠服。对于边疆诸民族,康熙帝运用理学“民胞物与”“万物一体”的观念来弥合其意识形态及文化心理上的差别,主张“无分中外,凡尔民人,咸吾赤子”。在与噶尔丹的战争中,康熙帝即采取了“噶尔丹凶暴,朕惟待以宽仁:噶尔丹奸狡,联惟示以诚信”[10]的策略。在康熙帝看来,“宽仁”“诚信”“真诚恻怛”之类都是人性之所“同然”,尊重差异、因俗而治,最终才能达成“家给人足“各得其生”的大一统。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对既有问题视而不见,相反它是因势利导、以和缓手段化解其内、外矛盾,体恤边民而又不过分偏袒,力求公正、仁义。如在处理田舜年事件时,康熙帝即指出该案“若不究其本末、辨其是非,则众心不服。”[11]基于人心的公正、仁义等天理法则,才是因俗而治的根本。这种顺其性而治之的策略具有更为深刻的权威,正如有学者在分析清初政局与土司承袭纠纷关系时指出,这种策略“终究在土司家族和地方百姓观念中清楚地树立了王朝国家的权威"。因为其权威建立在人心悦服基础之上,即民众在王道统治的“推诚示信化导安辑”之下,感受仁、义、礼、智、信之所同然的天理,从而生发内心中最根本的敬畏之力、向慕之力。因此,这种策略才更易为边民接受,从而展示出其灵活、务实的特征。正如在北方蒙古地区推行因俗而治的盟旗制度一样,康熙帝也认可西南边民“以土司专辖,方为至便”[12]的基本原则。

二、屈从与顺性:以卫既齐高洞苗事件为中心的考察

卫既齐,字伯严,号尔锡,山西猗氏人,康熙三年(1644年)进士。历翰林院庶吉士、霸州州判、固安知县等职,为官清廉有政声,至二十七年(1688年),以“讲学负清望”,被康熙帝任为山东布政使。卫既齐感激厚恩,益发奋自勉清廉,期间建历山书院,仿宋胡瑗之教,设奎、壁二斋课士,致力于文化事业。卫既齐雅好讲学,与孙承泽、王崇简等学者交好,李光地曾将其与魏象枢并称。[13]卫既齐以其理学素养和清廉操守,成为康熙帝以理学治边、放在西南的一枚重要“棋子”。

康熙三十年(1691年),卫既齐被委以贵州巡抚。到任伊始,即增修学舍,扩充阳明书院,又以《仪礼》、《礼记》为据,酌为仪节,令师儒讲习于其中。并增修贵阳文庙,建名宦、多贤祠,主持编纂《贵州通志》,还为毕节县学作记,请增安化县学额。这些活动都展示出理学名臣治理地方的一贯风格。然而,高洞苗事件的爆发改变了卫既齐的命运。是年黎平知府张潋、副将侯奇嵩报古州高洞苗起义首领金涛(又作“金倒”“金达”等)隐匿罪人、擅杀吏役,请发兵进则。实际上是,黎平府吏役以来客之死为借口诬告高洞苗,以图勒索财物,激起民变被杀。卫既齐闻报之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春)遣兵捕治,结果将舟贪功、斩杀苗人人数欺瞒妄报。五月卫既齐自行检举。康熙帝震怒其“轻率妄报”,下旨严查。最终,张激、侯奇嵩论斩,征苗将弁皆革职,卫既齐被免死发配黑龙江,云贵总督范承勋也被降四级调用。事实上,卫既齐最初对高洞苗事件的处理还较为谨慎,对康熙帝治边理念也不无体会,见其与范承勋书信中:

黎平高洞苗始而劫去米客,维而伏杀官兵凶逆之罪,即当立剿,第恐启衅有由。或因官史轻发多事,激迫所致,亦不可定。边微重地,一举而群葬属望,似宜详慎,且劳师不易,更虑多杀无辜,有悖皇上柔远之仁。[14]从信中看,卫既齐对属员之说还是有所怀疑,但是又不查实,最终发兵进则,确属轻率。

然而,就在朝廷派人前往审查高洞苗事件时,卫既齐又上疏称苗族土官卢君宠“扰害苗民,建行凶恶”,请子革职,并不准其长子袭承官位。这一干涉土司内部事务的奏疏无异火上浇油,康熙帝忍无可忍地指出:“土司习俗各异,必顺其性面抚治之,方为得宜。卫既齐每拘泥书本办事,欲强土司届从其性。”[15]所谓卫既齐“拘泥书本”,应该是指理学家所阐发的“夷夏之辩”,主要包括夷夏“对立”和“互进”两种主张。从卫既齐的一些说法中,如“地处荒微,苗硕难驯。”[16]“蠢苗负固不服诲化”之说,基本可以看出其“对立”式的夷夏观。因此,卫既齐之“轻率”和最终获罪惧非偶然。

卫既齐之后,朝廷又先后简任阎兴邦、王燕、高起龙、于准、陈诜等为贵州巡抚。陈诜为贵州巡抚距卫既齐案已十余年,陛辞时,康熙帝仍嘱咐说:

贵州地小易治,虽有苗人,亦无他事。但以文武和睦,安静不生事为要……边方小省,为大吏者,不可见才,若生事显才,便非正理。尔切识之。![16]康熙帝“虽有苗人,亦无它事”之说,显然与卫既齐所谓“顽苗”是不一样的,以“安静不生事”为要,恰又有针对卫既齐莅任贵州时与苗人土司“屡生衅端”的意思在。陈诜是浙江海宁人,曾从学于黄宗袭,也以讲理学知名。陈诜到贵州后,康熙帝还以朱批再次告诚说:“土司种类最繁,风俗各异……若以内地民情治之,断不能行……只以不生事为主,若多事,必致尾大难收”。[17]

对广西、四川等土司地区督抚,康熙帝也如此关照。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对新授广西巡抚王起元,康熙帝郑重叮嘱说,前任巡抚郝浴、范承勋居官有声,难以超越,希望其匆“纷更成法”。在康熙帝看来,“苗蛮未娴礼法,尤宜抚循得宜,向日武职各官,因彼愚蠢,妄加操切,或至生事邀功,尔须察访情弊,严行禁止。[18]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四川巡抚年羹尧陛辞,康熙帝亦告诫说:“四川苗民杂处,性情不一。务须弹心料理,抚绥得宜,使之相安……须念一一粒、民脂民音:得一钱,须知从何处来。尔不可学从前汉军行事,总之以安静为要耳。”[19]并向年羹尧说明,土地、钱粮之事乃属其次。这都说明,卫既齐事件并非罕例,“安静”“抚绥是康熙帝一贯的主张。

对于苗民的反抗,康熙帝几乎都认为是未能“抚绥”之结果。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云贵督抚、四川及广西巡抚等疏奏苗民叛乱,请求征剿。康熙帝却认为土司“赋性朴实,不敢生事”在其看来:土司地方所产金帛异物颇多。不肖之人,苛求剥削,苟不遂所欲,辄以为抗拒反,请兵征剿。在地方官,则杀少报多、希冒军功:在土官,则动生疑惧、携志寒心,此适足启衅耳……如蔡毓荣、王继文、哈占等,身为督抚,不思安静抚绥,惟诛求无已,是何理?![20]通过详查,康熙帝发现果然如其所料,苗民叛乱是地方官吏“苛求剥削”的结果,因此训谕云、贵、川督抚等官说:“朕思从来控制苗蛮,惟在绥以恩德,不宜生事骚扰。”[21]不久又再次勃谕,希望西南地方诸督抚“洗心易虑,痛改前辙,推示诚信,化导安辑,各循土俗,乐业遂生。”[22]是年四月,蔡毓荣被调离云贵总督任,之后获罪发配黑龙江。蔡毓荣事件与卫既齐事件极为相似,都是身为地方督抚未能抚缓边地:相反,在康熙帝眼中却又都“启衅边疆”,与其治边理念相违背。

为了保持边疆“安静”,康熙帝对地方官与土司关系的处理极为审慎。以田舜年事件为例。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湖广总督石文晟折参已致仕的容美土司田舜年“私造宫殿”“暴虐奸淫”等,并将田舜年拘禁。田舜年不服,上疏争辩。康熙帝认为田舜年在吴三桂之乱时,“略无举动”“即此一端,甚为可嘉",因此派人详查。然而,不久田舜年“中暑病故”。康熙帝震惊之余,再次派人详查。期间,有人主张借容美土司内讧之机进行改土归流,李光地支持抚缓、认为不宜妄自动武。最终,石文晟以折奏不实、引疾辞职,外加巡抚罚俸、副御史革职等。该事件处理相对于卫既齐较轻,可能在于石文最是汉军正白旗人,瓜尔佳氏,与满族亲贵关系密切:此外,石文晟不讲理学,而卫既齐所谓“妄称道学”却有碍于帝国的治边理念。

康熙帝这种抚绥土司、顺性而治的态度,还表现在“皇木”“兵器”等问题上。“皇木”采办是明清时期朝廷的一件大事,建筑、家具、薪炭、造船等都有需求,由于百年良木(尤以四川楠木最为名贵多生长于深林穷壑、崇岗绝岭之地,开采极难。康熙帝认识到“皇木”采办必然“有累土司”,三藩之乱结束之后不久,即晓谕工部,令四川免于解送楠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云贵总督蔡毓荣上疏请求禁止“土司携藏兵器,并不许汉人将铅、硝、硫黄货与彝人”。康熙帝训谕说:“众土司人等全赖努弓长枪,捕猎以为生计。今概行禁止,则土司俱失其生业。治民惟在所司官抚缓安戢。若不爱惜兵民,肆其残虐,民操白梃,亦可为非。[23]在其看来,边疆动荡与否在于为官者能否“抚缓安戢”,即以诚信学人,“兵器”不是边民或叛或从的根本原因,康熙一朝既未因“兵器”问题发生过叛乱,也未因此而无法平定叛乱:相反,地方官做不到“爱惜兵民”才往往是边民叛乱的根源。有学者在列举康熙朝贵州生苗“罪状”时,将卫既齐高洞苗事件作为代表之一,然而事实上,并非苗民“擅杀吏役”有意作乱,实是卫既齐处理问题过分轻率,未能秉公而抚绥之。

三、悦服与畏服:康熙与雍、乾两帝的治边理念之辨

康熙帝基于理学的治边策略和效果长期不为学术界所重视,主要在于研究者以雍、乾两朝改土归流事发于后,故认为必是在某一时间段内要解决的问题,又将“大一统”简单理解为整齐划一的直辖:另有一派学者持相反意见,从地方民族的角度出发,认为朝廷其实是“丑化苗民,美化、夸大外来者的作用,似乎在清帝国势力进入苗疆之前,这里政治上是一片空白。”[24]理学又被视作一种外来的甚或敌对的意识形态。其实,改土归流与否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如何对边疆治理进行评估:理学固然与西南夷民文化不同,但两者关系是否对立?以康熙帝与雍、乾两帝进行对比,似乎更容易得出答案。

就对认同的理解而言,康熙与雍、乾是有差别的。仁爱感染出来的“悦服”与恫吓、强迫之下的“畏服”,究竟哪个更为有利、更为根本呢?康熙帝多次指出前者是根本,以静为本、不尚功利:而雍、乾两帝却将功利排在了首位、不惜用武。一般认为,雍正帝统治思想是儒、佛、道三者并重,其实雍正帝对程朱理学并无好感,从处置“曾静案”便可以看出其对吕留良“夷夏大防”论的仇恨。乾隆帝在统治中期之后以汉学贬抑理学,兼以好大喜功,连年征战,以扩大版图为乐。可以说,雍、乾两朝尤其是雍正朝,治边思想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相对与康熙帝“赤子”“一体’说,雍正帝更强调“疆界论”,认为华夷之说皆不如尽“君臣之道”,充满了复制中央集权到周边地区的冲动,这些都导致雍正其实难以如康熙一样“怀柔远人”。总之,雍正对夷夏关系的看法是极消极的。

雍正朝对边疆夷民的判断也发生了变化。康熙帝在位时,不断讲苗民“其性犹然秉彝好德之人”“赋性朴实,不敢生事”,努力以诚信、仁与其进行沟;而雍正朝的刻面却是另一种形象:

古州等处苗蛮,界在警、粤之间,自古未通声教,其种类互相仇杀,草菅人命:又常越境挑害邻近之居民,劫夺往来之商客,以致数省通看、行旅阻滞,迁道然后得达:而内地犯法之匪类,又往往逃窜藏匿其中。此实地方之患,不得不为经理者。[25]乾隆帝口中也满是“逆苗”、“顽苗”、“犴狡异常”、“蕞尔蠢苗”之类,其态度比雍正帝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中原官方叙事对后来的影响很大,贯穿于“史志稗乘,文人笔记和当地碑刻中”,然而其叙事在“战胜者的他者叙事和战败者的自我叙事中,呈现出不同的面貌”[26],表明朝廷与边地夷民有着深刻的心理隔阁。令人惊讶得是,康熙帝竟与“战败者”的话语体系极为相近即往往将所谓的“苗乱”归咎于地方官。雍正帝基于其“畏服”的文化心理,大力起用“能吏”,有意贬抑理学名臣,如以讲学知名的云南巡抚杨名时,曾深受康熙帝赏识,被赞为“清官”“好官”,因为主“抚”而不主“剿”,即被借故治罪;而大讲生苗“大为民害”的鄂尔泰却被起用经营西南,推行改土归流。

康熙帝肯定“悦服”的意文,认为可以由之形成更为牢因的认同。对于田舜年等事件,康熙帝更愿意看到土司对“大一统”作出的贡献,相信土司等边民可以成为帝国可信赖的构成部分。正如有人主张修长城,康熙帝回答说:

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治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圆。[27]

在康熙帝看来,“民心”才是真正的长城如喀尔喀蒙古不仅不是大一统帝国的危险,相反施恩于彼,“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这种“大一统”观才是传统儒学夷夏观的根本精神。从康熙帝的言谈举措之中,可以看出其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其实皆是道德力的自信。雍正帝却讲“楚蜀各土司中,惟容美最为富强”,将土司的存在视作一种分裂因素,充满着焦虑和疑惧。

从合法性来看,恫吓、强迫只可以奏一时之功。雍正帝、鄂尔泰一方面以开辟“新疆六厅”为自己的“丰功伟绩”,另一方面又为自己辩解说:“计议剿抚,为乂安百姓之计。若云利其‘民人’,则其人不过如鸟兽之属;若云贪其土地,则其地本在吾版图之中。”[28]既然如此,开"新疆六厅”的意义又何在呢?这种讲法,反映了对开辟苗疆行为“合法性”的自我怀疑,如此又岂能让边地夷民心悦诚服?其实,这些话只是雍正帝“好大喜功”的“遁辞”而已。乾、嘉苗族起义领袖石柳邓赞歌中“不杀官家恨难消”的怒吼与康熙朝四川苗民“天朝活我恩德至厚”的誓言,说明不同的治边思想对人心往往有完全相反的触动。同时,有学者发现,被罢废土司的后裔们事实上仍然在当地长期担任各种行政职务。[29]可见,习俗改变极难。因此,用鲜血和仇恨换来的“大一统”进一步被打了折扣。还有学者将改土归流归结为应付西北蒙古之类,以之寻求合法性,难道康熙朝没有与西北部的蒙古作战?其实又何止只与蒙古作战?

从结果来看,“新疆六厅”开辟之后,所谓"苗乱”几乎就没有停止过,主要有“雍乾苗乱(1735年~1738年)、“咸同苗乱”(1855年~1860年)。[30]就全国而言,民族矛盾引起的动乱也是此起彼伏。咸同之乱结束之后,清廷更是责令无论生苗、熟苗一律剃发改装,这是雍、乾迷信武力威慑思路的继续,然而“经营数年,足不能一律如约”。[31]可以看出,雍、乾时期的策略长期与康熙朝背道而驰,而结果并不令人满意。西南边疆的动荡,令乾隆帝也感慨说:

雍正年间,始加意经画,以为又安生民、一劳永逸之计,此办理苗疆之本义意。乃数十年来,贵州、广西、湖南三省,一事甫定,一事又起,较之未曾经理以前,未见有宁谧之处......看来苗疆之事未得善策。[32]那么,何为善策呢?康熙帝其实早就指出过“天下至大,兆民至众,舆图甚远,开地太广,诸国外藩,风俗不同,好尚各异,防此失彼之患,不可不思”[33],独尊程朱,求其心性认同,才是大一统政治的“大本大原”,而乾隆帝对苗疆失策似乎没有反思,甚至认为苗人“终无可以化诲之日”,而苗人并未从心理上被武力屈服,而这也正是所谓“苗乱”不断的原因。而且,中国认同的心理基础,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依然极其重要,马国君教授对此进行考察之后认为“主抚派”在改土归流过程中进展地比“主剿派”较为顺利,而雍正帝最后还是回到“主抚”的思路上来。[34]其实,康熙朝何尝无改土归流之事?如贵州巡抚陈选将凯里土司改土归流,即没有引起任何风波,原因在于土司杨国兴残酷不法当地苗民自愿归属王化。这都说明,民心悦服才是根本。

四、历史局限:康熙理学治边思想的某种“无奈”

由于种种原因,康熙理学只是部分地实现了理学的治边精神及功用。比如,在程朱理学来看,朝廷应该是“垂裳而治”,即朱憙讲“我有是德而彼自服”,由之实行“封建”性的地方自治,康熙帝却认为皇帝当大权一统、不可旁落,这种中央集权的意识与边疆地区的分权构建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康熙帝“首崇满洲”的政治原则,也给其王道理想的公义笼罩上了一层阴云,成为清末"排满革命”号召下帝国土崩瓦解的重要根由。比如,“以静循理”对地方官僚而言并不容易,讲学之负盛名如卫既齐都未能胜任,康熙二十五年云、贵、川、桂等督抚奏请“征剿土司”,也说明“抚绥”之难,甚至不少官员都视仕宦西南为畏途。“更为根本的是,君主“存理灭欲”式的理学工夫是“循理以静”治国方略的前提,君主易位,脾性、学养有异,又为治边思想的稳定发展埋下了不稳定的因素,康熙帝虽勤于教子,但并不能保证其理学信仰向继位者传递。到雍正、乾隆时期,皇帝的政治理念、文化性格发生了重大变化,西南边疆遂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是有其内在深刻原因的。不过,康熙理学的治边思想对雍、乾两朝以及以后诸帝的影响仍然不可低估,一是程朱理学长期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存在;二是康熙帝作为“先帝”立法垂范、确立祖宗规矩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三是开辟苗疆的历史事实发展证明康熙理学求取民心“悦服”的治边思想有其不可被忽视的作用。因此,可以这样说,康熙理学的治边思想曾经深刻地影响过帝国大一统的形成和“中国”认同的加强,但是它也有基于自身的某种“无奈”,这或许就是理学中“理”与“势”之间的矛盾。





按:作者王胜军,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副教授。原文载《贵州民族研究》2016年第12期。图片来源于网络。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

责任编辑:谢汶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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