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观察| 在箱根,忘记谁是真正甲方的博主栽了

文摘   体育   2025-01-08 16:58   土耳其  






上世纪90年代,校园体育的氛围还普遍不强,但犹记得在小学阶段,同学们都很爱参加运动会。 

一来虽然要被迫参加一些此前从未参与过的体育项目,但好在不用上课;二来运动会到头来大多会成为露营大会——大家坐在小马扎上,和同学交换着从家里带来的零食。  

老师们在运动会这天也都难得地展现出自己仁慈祥和的一面,除了偶尔号召同学们写一写“小小跑道长又长,运动健儿真匆忙”的宣告投稿和在运动会结束后组织大家做好班级所属区域的卫生工作外,几乎不会发布任何指令,更遑论大发雷霆了。

除非,有人擅自离开座位,进入比赛场地,甚至伴随运动员在内场一起奔跑。

跟跑一方面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就算没有撞到运动员或者工作人员,跟跑者自身也极易摔倒。跟跑者摔了、伤了、出事故了,责任是谁的这事儿从法理上讲我不专业,但从伦理上讲,主办发和组织者难免有些管理责任。对主办方来说,这属于祸从天降。

另一方面,即便校园运动会竞技性没有那么明显,但毕竟它还是一场运动会。从田径规则上来看,严格意义讲,所有的跟跑都应该定性为领跑,会对参赛运动员提供打破公平的帮助。所以别说是非参赛运动员,就连场上运动员从规则角度出发,也不能提供领跑、带跑帮助,如果径赛裁判长发现有运动员用明显不属于自己能力的配速对其他运动员提供带跑帮助,理应作出警告或者处罚。

所以,我印象中,如果有同学闯入场内跟跑,该同学所属班级会被取消精神文明奖的评定资格。

这是规则,是规矩,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


遗憾的是,有两位跑步博主不知道。

我相信他们也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遵守。

事件过程我们就不在此赘述了,相信经过几天的发酵,大家已经都很清楚来龙去脉。

图片自网络

我们首先希望探讨的是原因。

很多人说,两位博主做出该举动是因为可以获取更大流量,人家以此为生,赚钱嘛,不丢人。

这话只说对一半。

能让两位博主做出此举的不只是潜在收益,更多的是没有可以预见的风险。

当预期收益远远大于潜在风险时,人的选择便会异常坚定。

谁有权力处罚他们?可以怎样处罚他们?我相信这两个问题,两位博主,甚至邀请其到日本观赛的品牌方都有过推演。

是的,我不认为在这件事中,品牌方是完全无辜的——虽然直到今天,品牌方一直默不作声,好似和他们完全无关——这是一场耗资不菲、筹划精密的大型公关活动,达人的合约条款是非常精细的,拍几条、拍什么、导向是什么、口气怎么样在出发日本前早就做了细致沟通。

日本网友非常气愤,但是又好似没有办法,只能弱弱地甩一句:剥夺他们以后前来观赛的资格。更硬气一点的是要取消他们二位的签证,甚至不允许他们再次入境。

可惜这惩戒措施实在毫无力度,若不是为了工作,两位博主恐怕都懒得踏入这弹丸之地。

很难得的是,中国网友和日本网友这次意见统一,也非常气愤,认为两位博主给泱泱大国丢了人,遂要求各大社交平台封杀二人。

图片自网络

但人家违背的毕竟是竞赛规则,又没有违反平台传播规则。封杀显然无理无据,行不通。

其实大家大可不必一筹莫展。在市场经济下,只要大家坚信长期主义,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是有用脚投票的权力的,只要让自己有记忆,只要让自己不为那些折扣、给家人们的福利和惺惺作态的慈善表演所欺骗,所有的惩罚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

和运动品牌的朋友私下聊到此事,他的反应是:跑圈KOL太多了,大的也不少,这位博主还没有达到不可替代的程度,所以这事儿对他影响不小。

你看,我不再看你,不再关注你,甚至忘记你,便是我给你最大的惩罚。

那也是他们违规最大的潜在成本。

在箱根,两位博主只记得花费了合作费用、承担了机酒食宿的品牌方是金主爸爸,却忘了互联网从业者真正的甲方是一个个普通人构成的群像。


有人说,杀人不过头点地,这又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何况人家也道歉了,还要怎么样呢?

所以我们想提提这件事的危害。

1992年12月,莫妮卡·塞莱斯直落两盘拿下纳芙拉蒂诺娃,夺得WTA年终总决赛冠军,为赛季画上一个不能再圆满的句号。

那一年她参加了31项大赛,不可思议地30次闯入决赛,拿下26个冠军,其中包括了澳网、法网和美网三座大满贯奖杯——如果不是“女皇”格拉夫在温网决赛完成了阻击,塞莱斯就完成了单年全满贯。

塞莱斯原本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图片自网络

那一年,塞莱斯 19岁。

没人会怀疑世界女子网球将进入塞莱斯时代。1993 年初,塞莱斯没有悬念地在澳大利亚实现了三连冠。

美好的故事在同年 4 月的汉堡公开赛被紧急叫停。1/4 决赛,塞莱斯面对老对手格拉芙,先取一盘的情况下,被一名闯入场内的德国壮汉用一把 23 公分长的匕首刺中左肩。

塞莱斯遇袭。图片自网络

这个德国壮汉叫根特,是格拉芙的铁杆球迷,行刺的原因源于“热爱”,他无法接受自己的偶像在被塞莱斯从世界第一宝座拉下来后,又在德国本土输给对手。

那一刀距离塞莱斯脊柱不过 5公分,是运气救了塞莱斯一命。1995 年塞莱斯宣告复出,但世界女网的秩序已经更迭。此后的职业生涯里,她只在 1996 年澳网再度登顶大满贯。职业生涯的 9 座大满贯,有8座来自那一刀之前。

路跑赛场同样有轰动世界的闯入事件。2004年,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重回雅典,在最受关注的男子马拉松比赛中,一名爱尔兰观众在终点前5公里将遥遥领先的巴西运动员利马扑倒在赛道上,导致利马最终无缘金牌,只获得第三名。而他阻拦利马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狂热的信仰。

利马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马拉松赛道上被扑倒,错失冠军。图片自网络

当然也有没那么血腥的闯入事件。大家记忆比较深刻的是梅西在工体被闯入的小球迷拥抱和世界杯预选赛中国主场对战日本时我国球迷闯入在球场飞奔。

有些闯入酿成大祸,有些闯入只为拥抱。但无一例外,所有的闯入都不受控制,超出规则。

因此,几乎所有的比赛转播商都有不成文的规矩,一旦发生闯入事件,镜头立即切走,不给闯入者任何曝光机会,目的只有一个,不鼓励,不宣扬,避免效仿。

但在传播去中心化的时代,这种努力逐渐成为徒劳。破坏规则者会因为破坏规则的行为获得关注。

本质上,两位博主的跟跑跟拍就是闯入行为。而且他们也的确收获了大量的关注和讨论。

如果在未来的箱根驿传或其他路跑比赛中,有人希望收获相同的关注和讨论呢?即便这些流量是负面的。


更可怕的是,这些流量甚至有转化成为正面的可能性。

有一些声音非常可怕:

“一群中国人居然因为一个日本而谩骂自己的同胞。”

“影响日本人的比赛不应该是值得夸赞的事吗?”

……

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滋生的大环境下,是非曲直、常识正义在部分人眼中变得没那么重要。

日本儿童在深圳被人刺死,有人欢呼;中国网红去靖国神社偷偷小便然后跑回国内,有人叫好。

这真是一个令人错乱的世界。

当然,过犹不及。我们自然也没必要有那么大的责任感,觉得两位博主的行为深深伤害了日本民众的情感,破坏了中日之邦交,进而去人家日本的各大媒体评论区代表中国人解释和道歉。

他们也不是好人,拿那张小狗陪跑的图恶心的可不止是两位博主。

图片自网络

面对这种问题,我们回归第一性原理就好。

在这件事上,规则就是第一性。所有对规则的破坏都不应该被鼓励。国仇家恨也不应该成为践踏规则的借口。

更何况,两位博主去破坏规则也是为了赚报酬而不是报仇啊。


还有一些声音也很奇怪。

有人说:“这么点事有什么值得讨论的?”“要不是两位博主,我都不知道箱根驿传这比赛。”“一个没人知道的比赛,规则有那么重要吗?”

这声音都不值得辩驳,影响力低就可以不被尊重吗?知道的人少就可以被忽视吗?少数人的权力就不是权力吗?

另一种声音看似专业,一时不好辩驳,比如:“大型比赛最大的原则是Media first(媒体优先),没有媒体体育赛事将失去商业价值。两位博主是媒体工作者,他们的工作权力应该被尊重,更不应该因为工作而遭受抨击。甚至,箱根驿传应该感谢两位博主为赛事传播做出的贡献。”

乍一看,有理有据还有体育赛事媒体运行服务的专业术语,但其实不堪一辩。

体育赛事媒体运行服务始于奥运会,因为现代奥运会的创始人顾拜旦先生本就是一位记者,他深刻意识到媒体对于体育的价值。但他也同样知道,没有规则限制的媒体传播将会造成混乱。因此,现行的媒体运行服务体系中,从媒体证件注册,到工作通性区域划分,从混采区设置到新闻发布会流程,再到持权转播商的认定,都有其章法。

巴黎奥运会媒体中心。图片自网络

无规矩不成方圆。何况两位博主此次前往比赛现场似乎也不是以官方持证媒体身份进入,而是赞助商邀请的商业行为。

以前可能说过,但我们不在乎再说一遍:

体育赛事存在的基础是规则,没有任何人应该比体育人、体育从业者更尊重规则。尤其是经历过荒诞岁月的中国人更应明白,秩序、规则、法制和常识的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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