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峥:3分钟了解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

文摘   历史   2024-10-31 06:00   北京  


1517年10月,罗马教廷出售赎罪券的特使台彻尔(Johann Tetzel,1465-1519)到了德国,大讲赎罪券的神秘功效,目的是为筹集修建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经费。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对这一举动十分不满,就于当年10月31日将自己用拉丁文撰写的《论赎罪券效能的九十五条论纲》钉在威登堡教堂的大门上,向出售赎罪券这个荒谬的行为提出尖锐的批评。
这份论纲的主要内容有:基督徒的一生应当是悔罪的一生,发自内心并形诸外表,不需要神父主持的补赎圣礼;基督徒为自己的罪感到内疚并悔改,则罪已完全得赦,不需要赎罪券;赦免一切罪愆并非教宗本意,也不属于教宗的权力;教宗的赦罪是宣告式的,并不适用于炼狱中的灵魂。
论纲传出,不到两周时间,就已被译成德文印行,并迅速遍及德国全境和欧洲各地,受到各阶层信徒的热烈响应。
《九十五条论纲》的迅速传播,使得赎罪券的发售受到严重挫折,因此激怒了罗马教廷。1518年至1520年间,路德多次与教廷展开激烈的辩论。
为了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路德于1520年写下《告德意志基督徒贵族书》、《教会被囚于巴比伦》、《论基督徒的自由》三部论著。
同年,教宗利奥十世(Pope Leo X)发布《斥马丁·路德谕》,限其在60天内改变立场,路德却公开烧毁了教宗的通谕。
1521年1月3日,教宗宣布将路德绝罚(即革除教籍),同年5月的沃木斯会议上将他判为异端。
此后,路德隐藏在瓦特堡致力写作,他在著作中详细阐述他所主张的改革运动。期间,路德把全部《圣经》译成德文,使广大信徒都能读到了《圣经》。同时,他也在继续指导正在各地进行的宗教改革。
路德1546年离世时,德国已经建立许多路德派教会,但尚未取得合法地位。
经过长期谈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V,1500-1558)和新教诸侯于1555年订立了《奥格斯堡和约》。该和约确定了“教随国定”的原则,即在“谁的领土即信奉谁的宗教”。据此,各邦诸侯可以自由决定其本人及其领地的人民信仰天主教或路德派新教,不接受当地信仰的居民可以移居。
至此,路德在德国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新教终于在德国得到承认,并取得了合法地位。
2024年10月31日于北京中和大厦


往期回顾 REVIEW

考门夫人和她的《荒漠甘泉》

极简旧约历史

极简新约历史

圣诗中国化的早期呼声

《普天颂赞》的中国化尝试

《赞美诗(新编)》的中国化努力

圣诗作家克罗斯比的传奇人生

纪念司布真诞辰190周年

基督教与奥运会

与智慧人同行

支持原创,赞赏作者

言之无文,行之不远

聚沙成塔,集腋成裘


您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支持作者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李世峥的自留地
李世峥,男,70后,陕北人,好读书,爱文学,勤写作。开此公众号,记录衣食住行,表达喜怒哀乐,感悟悲欢离合,借以发现汉字之美,激发人性之善,见证福音之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