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与河南省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调整等方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
《通知》规定,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不含提交后退回修改时间)为10月18日至12月2日。逾期网上未提交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通知》从政策规定、职称申报审核流程、申报评审材料要求等方面对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通知》提出了多条与医务人员科普工作、职称晋升等密切相关的举措,以下为《通知》原文节选。
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药学、技术专业的人员申报,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可申报。
◾ 关于科普工作要求
对于申报条件中完成健康科普工作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申报评审条件附则相关要求进行认定。对2022年及以前不作要求。
◾ 关于申报专业调整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自2024年起,医疗类增加眼视光医学专业,对应考试专业为眼科学。
◾ 关于工作量要求
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方可申报。非急诊科医师在近5年内如轮转急诊科,工作期间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轮转急诊科门诊单元不超过基本门诊工作量的10%。
援外、援疆期间视同完成援派期间的基本工作量;对口支援(1年)期间由受援单位统计工作量,不超过基本工作量的20%。
感染防控科室专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公共卫生类别工作量进行统计,可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数量、传染病和医院感染防控数量、医院感染措施持续质量改进项目数量以及感控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数量等,纳入工作量统计指标,但从事本专业工作量不低于晋升专业规定工作量的50%。
其他科室兼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仍需达到晋升专业规定工作量。
自2025年起,专兼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均需达到规定工作量要求。
关于业务水平考试要求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且现申报类型应与考试申报类型(全省高级职称、基层高级职称、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一致,申报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
关于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
申报全省医疗类(临床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专业)、护理类、药学类(药学专业)、技术类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全省医疗类(中医类别专业)、药学类(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基层高级职称(所有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职称晋升倾斜政策
在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文件下发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享受以下职称晋升倾斜政策:优先申报、优先评审、优先聘任;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等。
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一线一档医务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职称。
以上倾斜政策未规定截止期限,但只可享受一次,请疫情防控一线申报人员在达到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能力要求和工作业绩要求后再进行申报。享受过职称晋升倾斜政策但评审未通过的一线医务人员,再次申报评审时,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想了解更多关于河南省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
图文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期责编:仇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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