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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
Power Cut
最近北方的天气可谓是狂风暴雨,天气是凉爽了,可凉爽的背后,总会有一些小企业遭殃,这不,最近朋友公司发生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有一天雷雨交加,公司停电了,而培养箱里面有正在培养中的培养基。来电后,战争来了。
QA经过现场核实,停电4小时,需氧菌培养箱的温度由32℃降低到了28℃,而规定的培养温度是32℃。所以,QA认为本次微生物限度试验失效,于是向QC出具了不合格报告,要求试验重做。
QC就觉得这要求无理呀,跟QA商议:我们进行偏差分析,证明停电4小时,温度降低4℃,对试验结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行不行?实在不行我们延长4小时的培养时间。
QA呢,是死活不同意,理由是:这个偏差分析太复杂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是三四句话就可以证明的,它涉及很多方面,停电的4小时,培养基的营养成分有没有变化?原本的菌落有没有发生变异?等等。。。。。。再者延长培养时间,也不可取,因为延长培养时间也要考虑出现问题的4个小时以及延长的4个小时,对培养基本身的影响?延长4个小时再进行菌落计数是否真的有代表性?等等。。。。总之呢,QA坚持认为:试验失败,应该重新开展。
双方各抒己见,僵持不下。其实这种事情,在生产企业很常见,到底有没有QA说的那么严重呢?实际上是没有。但这个企业的QA这么认真,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们有私人恩怨。从风险的角度,QA的观点是没错的,但是从实际的角度,确实矫枉过正了。那么这件事正确的做法应该怎么分析呢?
首先呢,药典规定:需氧菌培养温度是30~35℃,培养时间3~5天,逐日观察微生物生长情况。其实从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微生物限度试验本身就是一个“皮实”的试验(当然前提是保证实验过程无菌操作,培养过程培养基没有受到外界污染)。
其次呢,停电虽然造成了培养箱温度偏差,但它并未破坏培养基内部的环境,而菌落的形成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它本身就是一个长时间的成长过程,这个看药典规定就可以推测出来:因为试验菌液的最短培养时间是18个小时。同时需氧菌并不属于对温度很敏感的类型,停电导致的温度逐步降低可能会使菌落的代谢活动低于生长时期,但并不完全停止。因为菌种的静止、休眠乃至死亡,需要很多条件同时具备,如:干燥、营养物质、低温等等。显然我们讨论的话题28℃不属于低温、培养基本身也不是绝对干燥。
最后,是基于我们的经验和长期的数据积累:虽然文件规定是32℃,但这个32℃也是基于经验、培养箱自身的温度浮动(多数的培养箱精度都是±1℃)和药典要求选择的中间值。考虑药典推荐的需氧菌培养的最低温度30℃,显然它与28℃的差距并没有那么大。同时结合菌落形成后最短观察时间18个小时。我们都可以得出结论:停电4小时,培养箱温度由32℃降为28℃,并未对实验结果的判定产生实质性影响。
当然,考虑温度略降可能导致的菌落形成缓慢,可能存在【在规定的时间内观察不到最准确的结果】。所以,笔者认为:【风险评估+理论支持+延长4小时的培养】,再进行结果计数,实际上是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了。
作者介绍:
今夏,多年从事医药质量法规和生产现场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大量企业成功完成多款产品的注册申报和体系考核,具有扎实的质量法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熟悉《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等QMS系列标准。期间通过了执业药师考试、聘任了中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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