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DRG/DIP的病组路径制定过程中的一些思考

职场   社会   2024-12-15 22:28   广西  
者:OpenDRG团队

制定思路:

一、卫健委公布的疾病临床路径作为参考,综合本院收治同类患者治疗方式。

二、参照本院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及医保药品耗材目录。

三、最优化(费用最低、效果较佳、所做的检查最少)每日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耗材。

四、参照本统筹区结算规则,合理判断费用是否合理(如是否为正常结算病例、盈亏率是否妥当)。

五、遵循临床诊治思路,从病情、相关检查判断主诊断是否合适,有无出现变异或者转为治疗合并症、合并症。

存在的问题:

一、主诊断对应的病组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医院,比如未特指的肺炎(j18.9),这一诊断在二级及以下医院相当普遍,临床由于病原学检查的缺乏不能准确及时的对肺炎进行病因诊断,病例数的相对数量造成该诊断在范围内的广泛存在并单独成组,分值相对可靠,临床可操作性较大,但并不符合疾病诊断分类原则。

二、费用结构的占比,在DIP/DRG医保结算规则中可以看出,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耗材的占比增加会增加结算实际数额,这与既往的医疗费用结算有所不同,医保仅仅承担医疗总费用中的基金支付部分,对于相同的疾病,要求医院对医疗决策方向有所改变,临床路径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由于个体差异变异退出现象,收费的标准化只在正态分布中有效,部分患者必然会出现亏损。

三、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PDCA循环实施存在困难,临床路径具体化过程中,要求各实施医疗机构定期(一般每半年或一年)对该路径遵循循证医学和官方指南、临床路径进行评估和修订,所需人力物力频繁、繁琐,临床依从性不高。未经修订的临床路径又对临床治疗造成了负向调节作用。

应对的措施:

一、更加准确的诊断对病种入组更加友好合适,临床需要更变旧有的概括性诊断模式,适应现行的DRG/DIP结算模式。

二、治疗模式的转换,以往综合性治疗转为专科治疗,非严重的合并症并发症在工作中注重治疗实际效果,不可广泛撒网式检查治疗,一是防止医保认为体检式、低标性入院;二是防止影响医疗总费用结构,造成医保结算清单的主诊断选择困难。

三、梳理临床路径落地实施的具体流程,本地化的过程必将是个系统化、程序化的经过,对于疾病的规范化治疗参考不断更新的教材、诊疗指南、国内外文献以及卫计委的临床路径,合理灵活利用PDCA循环,适应不断进步变化的医疗规程。

官网:www.opendrg.cn 可点击阅读原文,直接跳转。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作者。
如果觉得不错,就随手点个在看吧!

DRG打工人
交流医院DRG知识与实务、编码质控、数据分析,定期赠送DRG资料。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