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美和拉美之间巨大的经济差距来自哪里?说到底,还是来自于新教与天主教之间信仰的差别。
可能因为,上帝在新教徒心里植入了一种叫做“良心”的东西,没想到却大大降低了新教徒之间的交易成本,为美國经济大发展提供了动力;也可能,源于新教加尔文宗的预定论,所引发的新教徒内心的巨大焦虑,反而让他们成为了最勤奋工作的一群人。从北美与拉美几百年来的发展史,我们是否能说——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信仰在先,制度在后;或者,信仰为因,经济为果。
清教传统 & 美国精神
(之二)
宗教究竟能够改变什么?
文 | 立峰
亨廷顿说,基督教教义是美國文化的内核,是美國人建立起身份认同的基础。而拉塞尔·柯克在《美國秩序的根基》里,完成了对这个结论的论证。拉塞尔·柯克说,在古代,宗教是普遍存在的。人类发明了神,虽然压抑了对大自然的好奇心,但却有利于在族群和社会中建立起共同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也就是说是:在一个群体中,人们只有拥有了共同的宗教信仰,才能心甘情愿合作,形成共同的道德想象,并且由此出发,建立起对真理的普遍信念。否则,任何秩序都无法生成。可以说,信神是全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古代人是无法想象一个没有神的世界的。近代欧洲,虽然有了宗教改愅,但宗教改愅的本质是反对教会,而不是反对基督教;就是到了欧洲启蒙时期,启蒙思想家们尽管对宗教或上帝提出了种种质疑,但他们也远非无神论者。伏尔泰就说:即使没有上帝,也必须造一个出来。因为在他看来,人类的理性,无法为理性本身提供一个锚点。就好像一个人无法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再比如阿基米德,就算他有能力撬动起地球,也必须首先找到一个基点才行。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提倡宗教自由,爱信啥信啥,但他却不同意什么都不信。卢梭的主张是,无神论者都应该被处死。而到了美國建国时期,國父们也更是清一色的清教徒。因为,人的理性终归是有限的,即便没有来世,在一个人不算很长的一生中,能够找到一种信仰,让自己焦躁的灵魂有所安放,让时常不安心灵有所抚慰,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好事。因而,以赛亚·柏林才把他的不信教,视作为他自己的、一种情感上的缺陷。美国是一个新教徒占优的国家。美國建国者们都认同奥古斯丁,认为國家只是一种不得已的恶,如果它妨害人们的灵魂和道德,那就要反对它。托马斯·杰斐逊有句名言说:当不义成为法律,抵抗则成为义务。那么,由谁来评判“义”和“不义”呢?䈣府显然没有这个權威,那就只能是上帝了。上帝在基督徒心里放置了灵魂的秩序,并命令基督徒,用灵魂秩序对䈣治秩序做出评判。《路加福音》说:“神的国,就在你们中间了”。就是这个意思。而上帝在基督徒心里放置的这个灵魂秩序,名字就叫良心。对于新教徒来说,“良心”是一个非常核心的概念。它既是恩典,上帝让你明辨是非;同时也是义务,上帝要求你抵抗儤䈣。基督教的《旧约》和《新约》,都是上帝和人立约,这就在美國人心灵深处种下了“法律具有神圣性”的观念。所以,在美國建立法治社会也就比较容易。同时,上帝又要求新教徒用“良心”这个内在的灵魂秩序,对外在的䈣治秩序时刻进行监督和评判。如此一来,警惕和抵抗䈣府的恶,就成了每个人的宗教义务。宗教对于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时至今日,全世界的信教人口仍然在80%以上。不仅如此,在历史上,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更是左右國家走向和命运的决定因素。对比一下美國和拉美的发展历程,就很能说明问题。基督徒比例最高的国家(截至2010年)
为什么同处一块美洲大陆,北边的美國和南边的拉美,一开始过去的殖民者也都是白人,现在的差距为什么会这样大呢?要知道最初,捷足先登的西班牙殖民者,抢占的是自然禀赋更为优越、矿产资源也更加丰富的南美地区。所以,等英國清教徒来到这片新大陆时,就只能拖家带口,到寒冷而荒凉的北美种庄稼去了。400年前,当他们刚刚来到北美时,就连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在大约300年以前,殖民北美的英國人,与殖民拉美的西班牙人相比,收入就差不多了。又过了100年,拉美人均收入就只有美国的60%了。而到了今天,拉美的人均收入,居然只剩下美国的20%了。为什么抢先抓到了一手好牌的拉美,如今却掉队了,而且还掉得这么远呢?因为:最初到美国的人都是新教徒,而且,是在英国最受到排挤和迫害的清教徒,用英国哲学家爱德蒙·伯克的话说,即“异见者中的异见者、清教徒中的清教徒”。所以,这些英國殖民者和母国的关系就远。他们到美洲后的统治,是自下而上建立的——是先有镇,后有县,再有州,最后才是各州联合、成立联邦。而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殖民者,与皇室关系都非常近,他们带着特许状来到美洲,在殖民地自上而下地建立起了中央集權。然而,新教主张因信称义。也就是说,新教否定的,是教皇的绝对权威,他们倡导的,是宗教上的地方自治。而美國这个國家的形成,正是建立在契约和自治的基础上,地方自治在先,联邦成立在后。美國地方自治的共和的传统,正是对泯主的最好制约。所以后来的美國,才建立起了比较健康的泯主䈣体。而普遍信奉天主教的拉美,则没有地方自治的传统。在拉美各國纷纷独立后,贸贸然建立起了与美國相似的泯主製,但这些國家在既缺乏自治传统、又缺少法治制约的情况下,一人一票的泯主倒是搞起来了,但大忽悠型的民粹䈣客却始终层出不穷。于是,民意总是被野心家煽动和利用,将整个國家带入社会混乱与经济萧条的漩涡。A conscience is the voice in your head,
and the feeling in your heart,
that tells you if something is right or wrong.• 其次,新教徒从教义中发展出了良心的概念,大大降低了经济发展中的交易成本。
美国的第一批清教徒主要是加尔文宗的,信奉预定论,也就是一个人在出生时,他死后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是早就被上帝预先决定好了的。他这辈子做好事做坏事,都不影响这个结果。恰恰相反。正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上天堂,这就引发了清教徒强烈的焦虑。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要让自己相信自己是个好人。这便发展出了“良心”的概念。也就是说,清教徒做好事,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做给自己看的。他要相信自己是个好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要过得了自己这一关。
而拉美人信奉的是天主教,天主教,是讲善功的——做了坏事不要紧,买个赎罪券,或者当众忏悔一下就行了。不料,清教徒这种“慎独”的特性,产生了一个副作用,就是特别适合做生意,因为他们特别讲诚信,从而大幅度降低了清教徒之间的交易成本。清教徒之间信用成本有多低,美国国家博物馆前馆长布尔斯廷写的《美国人》里说过一件事。他说:大拓荒的时候,人口在东部,牛在西部。就需要牛仔一站一站接力式地把牛群往东赶。素不相识的牛仔在酒吧交接几千上万块钱的牛群时,就问一句“你是不是清教徒?”
只要那边回答说一声“是”,于是,既不用抵押,也不用公证,就完成交接了。牛送到之后,牛仔的脚钱再反向一站一站地分配,一分不少。
要是换了在南美,酒吧出门左拐,这群牛就不见了。
而交易成本这个概念,正是製度经济学的开山鼻祖,美國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提出的核心概念。科斯也因此获得了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而且,清教徒对自己死后,究竟能否上天堂的焦虑,还引发了一个冲动,就是一定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如果我是个面包师傅,那就要做一个最好的面包师傅;如果我是个商人,也要把买卖做到最好。这也成为北美日后经济大发展的另一个引擎。信仰新教的欧裔白人,一直都是勤奋工作的典范。我来到美國后一个很深的感触是,不论到哪儿,清晨高速公路上的繁忙时段,大多是从天不亮就开始了。• 新教徒相对于天主教徒,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更有文化。因为新教徒是自己读《圣经》的,所以必须识字。因而,美國第一批定居者的识字率就高达70%。而天主教徒都是去教堂听《圣经》的,自然文盲率就高。这个差距,等到工业化大生产普及后,也就在工人素质和创新能力上,明显地表现出来了。当然,美国和拉美,之所以一个成为泯主國家的典范和领袖,另一个则沦为民粹的热土,也有自然条件的原因,比如:拉美的气候和土壤,天然适合大庄园种植咖啡、蔗糖、香蕉、棉花这些经济价值比较高的作物。奴隶制是有收益的。而这一点上美国南方跟拉美相似,所以即使是新教徒占优的加勒比海地区和美国南部,也都是大庄园奴隶制。
但是,在北方就不一样了,用奴隶大面积种植小麦就不划算。所以北方是自耕农为主
所以,美国建国初期,60%以上的人口是有土地的;而在拉美,这个比例还不到5%。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美国的主体还是自由民的平等联盟;而拉美的情况,却是少数大庄园主面对一大群手上有选票、心中有仇恨的前奴隶。
当20世纪前后美國蒸蒸日上,作为全球经济的主导者,赚的盆满钵满。而拉美各國,却因为缺乏法治与共和的制约,虽然也建立起了与美國基本相同的泯主製度,却很快沦为了民粹的热土。在拉美,搞民粹的可不仅仅是委内瑞拉的查韦斯。还有以前智利的阿连德,阿根廷的庇隆夫妇,还有巴西、墨西哥、秘鲁、尼加拉瓜的领导人… 拉美不得不说,是泯粹的一方热土。-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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