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每一个美國人只要稍有良知和智力,就知道正在发生的是什么,这是一起伪装成法律诉讼的彻头彻尾的迫害(a persecution disguised as a prosecution),它的目的只是干涉大選,它证明不了任何犯罪(It fails states a crime)。
如果说,美國是A Nation Under the God,那么,给川普总统定罪,就是一种试图毁掉美國的努力。如果美國仍将是A Nation Under the God,那么,川普总统就是上帝给予美國的最后的机会。
美國的至暗时刻
川普总统在纽约法庭被判34项罪名成立
文 | 立峰
1、没有罪名的有罪判决
其
实,在5月30号川普总统因封口费案在纽约法庭被判有罪以前,美國已经经历了很多很多的至暗时刻,比如:昨天,5月30号星期四下午,纽约法庭外聚集了大量人群等待陪审团做出判决。傍晚时分,当法院外布满了维持秩序的警察,人群当中有人喊出Guilty时,12名陪审团员一致做出了有罪裁决,让美國再次进入了一个历史上最为黑暗的时刻。
因为,凡是关心封口费案庭审的人都能看清楚,即便暴君法官Juan Merchan在庭审的每一个环节都一边倒地偏袒检方、打压辩方,整个审判还是清楚证明了川普总统的绝对无辜和完全清白。
然而,最后在法官与检察官的密切配合下,采用极不光彩的手段,促使12名陪审员在川普总统既无犯罪意图、更无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一致做出了有罪裁决。
今天纽约检察官法官的所作所为,堪比前蘇联的秘密警察头子贝利亚。因为他说:只要给我一个名字,我就可以找出他的罪行。
然而,今天纽约法庭对前总统川普的审判,却比贝利亚还要糟糕。因为,他们以34项重罪起诉川普总统,却从头到尾都没能给出罪名。比如,
1、即便13万美元封口费确有其事,即便川普总统亲自指使错误记账,仍然构不成犯罪。然而,检方律师在庭上连这两件事都证明不了。
2、在整场审判中,从去年检察官提起诉讼,到最近控辩双方的法庭交锋,再到法官最后给陪审团的法律指引,没有一处能表明他们指控川普总统的重罪究竟是什么。
也就是说,这是一项没有具体罪名的起诉,一切都建立在可能或意图犯罪的基础上。在没有犯罪动机、犯罪事实、甚至连具体罪名都没有的情况下,川普总统居然被神奇地判罪了。
对此,吃瓜群众只有对普通法系的灵活性表示顶礼膜拜了。因为,也只有历史上砖製王朝的君王与此有一拼了,除了意图谋反、腹诽等能作为定罪依据,实在不行,莫须有照样是一种好用的罪名。
5月30日 川普总统在纽约曼哈顿法庭等待判决
看来美國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已成功从无罪推定无缝切换到了有罪审判。甚至,连罪名都不用明给,只要它们说你有罪,你就铁定有罪,百口莫辩啊。
而在审判过程中,辩方甚至不被允许自证清白。法官Merchan一味站在检方立场,不允许辩方律师自由盘问证人、也不批准辩方的证人上庭作证……因而,Merchan法官被亲历庭审的德肖维茨称为暴君。
这是一个阉割正義的法庭。从审判开始前,这个法庭已经判定了川普总统有罪。因而,在这个法庭上,“即便是特蕾莎修女,也逃不脱有罪判决”。
然而,无罪推定是美國法律的基石,是让法律天平保持平衡的最基本要素;它让每个无辜的个人在面对强大的䈣府时,有了免于被迫害的可能。
因为,䈣府拥有无限的资源,即便像川普总统那样的亿万富翁,相比于䈣府都是弱小的,都只能任其宰割,遑论任何反对它们的普通人呢?
所以,美國的法律原则从来都是:每一个人,无论是谁,在被法庭定罪前,都被认为是无罪的。
而检察官和法官所代表的䈣府,如果要判任何个人有罪,那就必须拿出完全的、充分的、有力的证据。
换句话说,即所有的举证的责任都在䈣府一边,而个人根本无须自证清白。
因而,憲法专家德肖维茨在对此案发表评论时说,
在这个案子里,如果法官是公平的,辩方其实只需交叉双手坐在法庭上,什么都不用说。因为,他们只需等着检方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
而事实上,尽管辩方律师布兰奇在几周来法庭上的辩护无懈可击,他充分的证据反驳了检方证人科恩和风暴女的谎言,证明川普总统没有做错任何事,但最终川普依然被判有罪。
2、美國正在发生什么?
美
國人只要稍有良知和智力,就知道正在发生的是什么,这是一起伪装成法律诉讼的彻头彻尾的迫害(a persecution disguised as a prosecution),它的目的只是干涉大選,它证明不了任何犯罪(It fails states a crime).川普在陪审团做出判决后对记者说:
尽管我什么都没做错,但这没事儿,我会继续为憲法而战,我将永远不会退缩。因为我们的國家正在急速堕落,我需要拯救我们的國家,我会战斗到最后,我们会赢得最后的胜利。
川普总统是美國248年历史上,第一位被刑事起诉的前总统;现在,他又成了第一位被定罪的前总统。然而,川普总统恰恰被他的䈣敌们用恶意一再证明,他正是那个全世界最清白的人,他什么都没做错。而相比之下,
1、2016年,希拉里在电邮门败露后,用铁锤砸烂了她的硬盘服务器,明目张胆地销毁证据、妨碍司法,司法部却以当年是大選年为理由,对希拉里不予立案。因为他们说,不应当用司法来干预䈣治。
2、2020年,当亨特·拜登电脑门闹得沸沸扬扬,亨特吸毒、偷税漏税、以拜登副总统的權力与境外势力合作、贪污腐败,在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司法部依然不予以起诉,借口仍然是在大選年,不便以司法干预䈣治。
3、然而,到川普总统的2024年,却以2017年前的一项13万的记账错误为借口,生搬硬套川普“可能”、“意图”干预大選,硬生生判定川普34项重罪全部成立。
如果这不是双标,如果这不是用司法干预選举,那什么才是呢?所以,美國现在被公认为存在着两套司法体系,它们对自己人用一套,对䈣治对手适用的则是另一套。
如果现在,泯主黨能够对川普总统进行司法迫害、任意定罪。那么将来受害的,就将是任何一个对他们有任何不满和反对的美國人。比如,
1、在商业欺诈案中,他们既然能从一笔没有受害人的、正常商业贷款交易中,挖出川普总统“商业欺诈”的罪名,给他开出连本带利四亿多美元的罚款;
2、在封口费案中,他们既然能在川普巨大规模、千头万绪的公司账目中,挖出一笔13万美元的小账,称之为伪造账目、掩盖一项说不清、道不明的罪行,硬判川普34项重罪成立。
那么,每个普通美國人,是否都会成为被任意宰杀的羔羊呢?他们是否一时兴起,就能让一个他们眼里的讨厌鬼破产、甚至消失呢?
法治是美國的根基,是美國繁荣的根本原因,也是美國人安全的保障。如果泯主黨人可以随心所欲将司法当作䈣治斗争的工具,那么美國憲䈣的根基就彻底动摇了。所有人都将生活在恐惧之中,美國将不再是美國,而是众多香蕉共和國的一员了。
没错,这次封口费案的法官Juan Merchan,就是一个来自香蕉共和國哥伦比亚的移民。是美國让他接受了良好教育、给了他出人头地的机会,而他却一心一意要毁了美國。
Merchan对美國的法治毫无敬畏。他为泯主黨工作的女儿,被爆个人一次就收到150万美元的报酬,这显然是贿赂。但Merchandise却是个愿意为利益出卖职业尊严的法官。他既不配成为一个美國人,更不配成为一个法官、配不上The Honor的称呼。
无论製度也好,法律也罢,都不过是工具而已,不必将这些东西神生化。因为人性永远幽暗狡诈,在没有信仰之光照耀的地方,再好用的工具都形同虚设。
比如韩國的历任总统都不得善终,不是自杀或死于非命,就是被判有罪关进大牢。但是韩國总统都确实犯下了或贪污、或谋杀的罪行,可以说是罪有应得。
然而,川普总统八年来被泯主黨动用國家资源,用放大镜、显微镜找遍了每一个毛孔,依然没被挖出任何犯罪。无论之前的两次弹劾,还是到目前为止的数次庭审,都无一例外,反而帮川普总统证明了清白。
耶鲁法学院教授吉尔默Grant Gilmore认为,法律不过是一个正常社会的最后底线。他说:
天堂里没有法律。地狱里,除了法律什么都没有,正当的程序将被严格地遵守。
作为一个实行普通法的國家,美國司法的三大特点是,
1、判例法;
2、陪审团製度;
3、法官的自油裁量權。
3、支持川普 即是自救
如
果说,美國是A Nation Under the God,那么,给川普总统定罪,就是一种试图毁掉美國的努力。如果未来的美國仍将是A Nation Under the God,那么,川普总统就是上帝给予美國人最后的机会。-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