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永栋 | 初识纽约

民生   2025-02-03 09:30   四川  
初识纽约

《不信东风唤不回—一个高龄留学生的自述》选载之十六

美国的东西部,是经济、金融、文化和旅游最发达的地区,集中了许多世界级的大都会城市:纽约、华盛顿、洛杉矶、旧金山等。尤其是纽约,是世界首屈一指的大都会城市。在这个地方,资本主义商业社会的林林总总,可以让你一览无余。它的繁华,漂亮,摄人心魄的气势,让全世界很多人心驰神往。它的拥挤,肮脏,高犯罪率,又让美国人蒙羞,受到众多人的评说。纽约既是人间“天堂”,又是人间“地狱”,每年吸引的全世界观光客,要以千万来计算,每年造就出的好莱坞脍炙人口的电影多到上百部。所以,要外出打工的留学生们,把目光首先投向这些地区,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纽约时代广场(网络图片) 
我们这些留学生们像勤劳的候鸟,每年暑假从美国各地,经由空中、陆上或海上,赶到东西海岸像纽约这样的大城市。他们在那里含辛茹苦打工赚钱,为新学年筹措学费和生活费,或者为经济上的彻底翻身积攒更多资源。学生们多半爱在中餐馆打工,当waiter/waitress(侍者),telephone man/lady(接外卖生),delivery man(送外卖),host/hostess(带位)等等。餐馆打工的好处是包吃包住,老板和员工多为华人,文化背景相同好沟通,而且收入一般都不错。据说,如果运气好,一个学生整个暑假最多可以挣到6,000美元左右。暑期一结束,他们又原路返回所在的学校,继续他们的学业。这一前一后一去一返,带回了更多人生历练,提升了自己的经济实力,也让自己越来越接近追求的美国梦想。他们又像渔人,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逐水草而行”,胼手胝足地辛勤劳作,洒下的是辛苦的汗水和辛酸的泪水,拉起来的是一网网喜人的渔获。想起一部电影里的一首歌曲:“渔家住在水中央,两岸芦花似围墙。撑开船篷撒下网,一网鱼虾一网粮。用渔翁来比喻这些留学生,我想也很是贴切的。

暑假,之所以成为留学生们打工的黄金季节,有几个原因。美国大学的暑假时间长,一般从5月中旬开始,一直延续到8月下旬,整整三个多月,这是其一;时间长,你可以长途跋涉到东西海岸的大城市。那里的中餐馆或华人开的饼屋、咖啡店、洗衣店、motel(汽车旅馆)集中,工作机会更多,这是其二;纽约州、康州、加州、德州、佛州等,是美国经济最发达的地方。以加州为例,加州每年GDP占全美总量的14%左右。如果把加州作为一个独立经济体看待,在世界上可以排到第八位。说它富可敌国,一点也不夸张。所以,东西海岸的人更富有,打工赚钱更容易,这是其三。有了这三条,就没有道理不去那里了。


1993年夏,我在美国留学的第一个暑假,选择到纽约打工。除了上面说到的原因外,还因为从路州的门罗到纽约,比到加州的洛杉矶更短。我手头有一本“North American Road Atlas & Vacation Guide”(北美公路地图及度假指南),1997年版的。从上面显示的数据计算出,从门罗出发走陆路(囊中羞涩,也只有走陆路),到纽约的距离约为1310英里左右(约2108公里),到洛杉矶约为1720英里(约2770公里)。陆路也有很多走法,我的实力只允许我坐Greyhound(灰狗)去,时间上是长一点,但省钱啊。开车去,最多只要20个小时;坐那种见站就停的灰狗去,要30多个小时。不过,坐灰狗也有一个其他方式没有的好处,除了省钱,还可以浏览美国东南部及东部的沿途风光。


我那年坐灰狗从门罗去纽约走的线路是,上20号公路出发,在亚特兰大转85号公路,再到里士满转95号,经由巴尔的摩、费城、华盛顿D.C.到纽约。非常巧合的是,1997年7月,我和妻子也是自己开车沿着这条相同线路从纽约回到门罗,再从这里经由洛杉矶和香港回国的。我们在路上走了一天多的时间才到达纽约,记得到达纽约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纽约的灰狗车站就在曼哈顿市中心的第八大道上,靠近红灯区第42街,车站大厅宽敞漂亮很气派。下车取出行李后,我就要和路上结识的一个黑人伙伴挥手道别了。他是个三十多的中年男子,叫什么名字已经忘了,从亚特兰大上车到纽约看他的婶婶。我真有些不舍和他分手,因为他一走,整个车站大厅里再也没有我认识的人了,感到孤独害怕。事先约好,住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朋友Z先生要来车站接我。我担心如果他不能及时来,或者车站到点关门,我该怎么办?下车后,除了给Z打个电话,约定他什么时候来接我以外,能做的事情就只有等待。我不断从窗户眺望街景,想找到一点这座国际大都会城市和其他城市不一样的地方。很遗憾,朦胧的暮色之中什么都看得不很清楚。我不能也不敢出门到大街上去,身边的一个大箱子不能离开人。再说了,我这个远道而来的陌生人,对身边这个纽约,此时此刻心中的恐惧多于向往。

美国灰狗长途旅行车(网络图片) 
来纽约前,从其他人那里听说了很多纽约的情况,负面多于正面。有一种说法很恐怖,说走在曼哈顿大街上很危险,尤其是晚上。时不时会有人从墙角跳出来,威逼你把钱拿出来。说法还教给你一些应对的招数,说遇到这种情景时不要慌张,用右手慢慢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1015美元现金。掏钱的动作一定要缓慢,快了会被对方怀疑在掏手枪而遭遇不测,一定不能反抗。这种情景,真有点像中国古典小说里描写的强盗剪径的场面。这种故事,虽说是听来的。但为安全着想宁肯信其有,因此我事先还真做了一些准备。     


我在车站的沙发上坐下来等候,天色越来越暗淡,周围的人也越来越少,我的心也越来越收紧。三番五次用公用电话和Z联系后,确定他十五分钟后赶到车站。但是问题又来了,车站附近街道不能停车,我必须在车站门口等他。最让人担心的是,这位朋友是我在成都的一位朋友介绍的,只知道他的姓名和开什么车,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万一错过了咋办?我拖着沉重的行李向门口靠拢,眼睛不停地注视着门外,生怕放过了他的车。在门口等车的那个时候,我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好像一踏出车站门就会掉进深渊似的,待在车站里面吧,又害怕错过朋友的车。离开预定时间两分钟时,朋友的车出现在42街的车站北门。我准确地判断出他的车,并迅速拉着行李箱向车走过去。我就像一个淹没在洪水中的人,突然看见有人抛过来一只救生圈一样,顿时就感觉血液偾张起来。坐进车里后,我的一颗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


那位站在哈德逊河口、守护着纽约大门的自由女神像,随时都在向人们高声呼唤:“让那些因为渴望呼吸到自由空气而历经长途跋涉业已疲惫不堪身无分文的人们,相互依偎着投入我的怀抱吧!我站在金门口,高举自由的灯火。”让我憧憬多年,让许多人心向往之的城市,现在就在我的身边了,但是我完全没有投入“温暖怀抱的感觉”。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兴奋应不应该热血沸腾,我也不知道等待我的将是什么?是希望,收获,还是令人心碎的失望?不知道那位自由女神的话是否当真,她手中高高擎起的火炬,是否会指引我去找到我的希望?不过,不管怎样,我要对她大声喊:纽约,我来了。


在朋友家暂住两天后,我搬到了皇后区的一间公寓楼地下室,和五六个也是来纽约闯荡的男人分租。厨房和卫生间是公用的,刚下楼梯的一小块空间里放了一把破旧长沙发,一张矮茶几,算是客厅了。这种窗户半截在地上半截在地下,称为半土库(half-basement)房。这种房,价格最为便宜,算上公摊后,一个人大概每月只付60美金,水电气全在里面了。这种居住条件,和现在刚进城的农民工的住处不相上下。所以说,我们那时就是中国来的“农民工”。


一同居住的六个人中,有两个来自宾州的杭州人,一个是纽约上州来的湖南人,算上我自己一共住了四个学生。另外两个中,一个是刚从加州过来的中年台湾厨师,想来纽约找一份好工作。另一位是上海人胡某,常住纽约打工。他成天神秘兮兮的,到底在干什么,没有人知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自然是和三个学生接触得多些,虽说从年龄上,我已经是他们的父辈。我     们的目标相同,都是要在暑期中在纽约打工赚钱,暑假一完又会各自回校上课。年龄有代沟身份相同,也还有共同语言,但彼此间仍然保持有适度的长幼分别。


1993年的美国,克林顿刚刚当上总统,国内经济很不景气,失业率居高不下。对到纽约打工的外地人来说,机会很少。工作不好找,找好工作就更难。年轻人如此,而我比他们更多一层困难——高龄。住下来后,马上汇入找工作的大军。每天吃完早饭,我便搭乘地铁去各个职介所求职。我去得最多的是唐人街的East Broadway(东百老汇大街)。那里华人开设的职介所集中,有十好几家。几天的搜索、等待和观察下来,我发现,一场本来就不丰盛的“宴会”,早已坐得“人满为患”了。对我这个既迟到又老迈的人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残羹剩饭”了。这趟纽约的打工之旅,很可能是一场竹篮打水空忙乎了。


一连几天的蹲守,仍然一无所获。一天,路过唐人街的一条主要街道Canal Street(华人称“坚尼路”)时,遇到先期到达的ULM同学陈某。他既是同学也是我的成都老乡,三十大点,原是音乐学院学作曲的,出国之前在政府机构任职。一问得知,他只在一家华人咖啡店干了几天后被老板辞退,现在和我一样正在寻找不知道藏在哪里的工作。大家互吐衷肠,分析了一番形势后,对找工作的前景都感到悲观。据他分析,每年五月上旬之前,要在纽约找一份兼职工乃至全职工都不是很难的事情。一到五月上旬,各个大学都陆续放暑假。想打工的华人学生,大陆来的,台湾来的,香港来的,像潮水般涌向纽约,把空出来的职位很快填满。能够剩下来的,不是工钱极低就是不在纽约而远在外州的工作。我这样的高龄学生,又是迟到者,要和其他众多青年学生争抢本来就稀缺的“剩余骨头”,获胜的把握几乎为零。大家的最后结论是:只有择机到外州去。
摄于宾州打工的中餐馆前 
本来希望能在纽约一边打工赚钱,一边了解纽约,并且通过纽约这个窗口来了解整个美国。现在,这个打算肯定要落空,到外州可能是唯一地选择了。过了两天,我到坚尼路福兴大厦8层,找到一家香港人开的制衣厂,在那里暂时做剪线工。这个工种,就是把机器上打好的衣服针脚上的线头剪掉。工作轻松简单不需要技术,当然钱也赚不了多少,本来是为一帮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们准备的。我今天也“虎落平阳”,和这些老太太们为伍去挣点茶水钱。其实,反过来想想,也没有什么可以感到委屈的,自己的年龄比这帮老太太也年轻不了几岁。另外,和我一起在那里干这个工作的,还有一位也是我们ULM来的王某。他比我年轻很多,也是找不到合适工作暂时屈尊那里。这一点让我心里稍稍找回了一点平衡,不是我们无能,是形势比人强啊。制衣厂干剪线工,虽然不是我们想要的工作,但在那里干活也有好处。那里管一顿午餐,让我们可以省下一点钱。最被我看好的是,离那家制衣厂不远的街区,有好几家华人开的职介所。剪线是计件活,工作时间灵活。你可以随时抽身去职介所碰碰运气,什么时候找到好工作,就什么时候离开制衣厂。不料,等我在制衣厂刚刚干满一个星期,就在一家职介所找到一份作招待(waiter)的工作。待遇一般,只是离纽约稍远点,在宾州靠近马里兰州的钱伯斯堡(Chambersburg)小镇。这时候,经过这么久的等待,已经没有耐心没有经济实力再耗下去了,哪里有工作就到哪里去。一天后,我就上路去宾州,第一次和纽约的“约会”到此结束。


初次到纽约,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一些地方,了解得不多也不深,但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纽约作为美国的最大城市,太有她独特的个性了。只从表面上看,你会发现纽约城有一种“王者气势”,让你不得不发出惊叹,不得不为她折服。她有广阔的地域,成片的摩天大楼直插云霄,路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更有聚集在华尔街的金融大鳄,他们操纵着世界的金融命门,决定着全世界经济发展的走向。《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以及像福克斯、NBC、CBS、ABC这样的传媒巨人,无时无刻地在影响着美国乃至世界成千上万人的观念和想法。众多的大学、图书馆、博物馆、百老汇大剧院和中央公园,加之每年流水般举办的音乐会、各种展览演出,也赋予纽约以出类拔萃的文化特质。


仔细观察,你又会发现,纽约,尤其是曼哈顿和美国的其他大城市有着很大的差异。首先,纽约的城市格局截然不同,美国的其他城市,建筑布局分散零落且不规则。除开downtown(市中心)外,房屋一般较低矮,中间穿插大片草坪或树林,显得散乱和无精打采。纽约的曼哈顿则不然,房屋鳞次栉比紧凑集中,从上到下像一泓瀑布倾泻在整个曼哈顿半岛上,气势如虹,让人惊叹。连纽约人自己也承认,在美国的城市中,纽约要算个异类。


纽约曼哈顿的街道布局十分规整,东西向的街道称avenue(大道),共12条;南北向的称street(街),总共有218条。第五大道从南向北把大部分streets从中间劈成两半,右边的称东区,左边的称西区。比如右边的那半条街称东11街,左边的那半条街称西11街。第14街以下部分称为Lower town(下城),第59街以上称Upper town(上城),中间的部分称Middle town(中城)。这种规整的布局,很像我国的历代都城北京,精心布局精心修造,傲视一切的大气中包含着严谨和秩序,把恢宏、奔放、庄严和秩序结合在一起。

1993年8月摄于纽约中央公园         
再看纽约人,首先是多样,什么种族什么肤色什么装束讲什么语言的都有,简直成了种族,肤色,服装和语言的万花筒,变幻无穷,多姿多彩。早上赶上班的地铁车厢里,你会发现,只要有三个以上的乘客,一定有不同的种族或肤色。种族的多元,就意味着文化的多元和宗教的多元。这些各种各样的人在曼哈顿的大街上,大步流星地匆匆来匆匆去。他们像工蚁一样,永远有忙不完的事情要做。据说,纽约人走路的步幅,比其他城市人要长一些。这个城市永远在快速运转着,快速变化着。而且,她的运转和变化,也在带动着美国和世界的运转和变化。


纽约在炫耀她的繁华、富有和现代的同时,也无法掩盖她的贫穷、肮脏和丑陋。第五大道上名牌旗舰店林立,Tiffany、LV、Armani、Gucci、Fendi、Versace,可以让你可以尽情享受奢华购物的乐趣。Park Ave. (公园大道)上并排着各式豪宅,这是顶级富人们的天堂。2012年2月, 俄罗斯富二代、女大学生E.茹波罗维列娃(Ekaterina Rybolovleva)在纽约中央公园旁购买了一套公寓房,价值八千八百万美元。消息传开来,让本土美国人也不敢相信。但是,就在曼哈顿大桥桥头,我亲眼见到滴水成冰的冬天,有黑人家庭用包装家电的硬纸板搭成窝棚作为临时的家。我没有遇到过剪径的乞丐,但在地铁上,我遇到过很多慈善组织的宣传员,为纽约的无家可归的人募捐。这种两极分化,富有与贫穷,罪恶与善良,这种黑白分明的现实,给我留下的印象难以磨灭。


纽约魅力四射,充满活力,五彩缤纷却又美丑并存。1848年8月,马克思初到伦敦时,考察了伦敦东端穷人区和伦敦西端富人区的情况后,给出了“two worlds”(两个世界)的尖锐评价。我想借用一下他的这句话,用来概括我对纽约的最初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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