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机场用地、新增科研设计用地9.76公顷、取消商办混合用地3.13公顷、取消二类居住用地及居住配套共计7.72公顷……刚刚,江北五桥片区规划更改,正在公示中。
11月1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了《南京江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JJBe040-09、10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修改(公众意见征询),为促进我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传导上位规划要求,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会同浦口区人民政府开展了《南京江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TTBe040-09、10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修改工作。NJJBe040-09、10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位于江北新区南部,东至滨江大道、西至横江大道、南至绕城高速、北至紫创路,用地面积约172.79公顷。开发边界变化:结合开发边界调整图则范围,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图则内城镇开发边界由172.79公顷减少为51.25公顷,其中09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减少 44.88公顷,主要为原09-01等27个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以商业用地(B1)为主;10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减少76.66 公顷,主要为原10-09等40个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以二类居住用地(R2)为主。各类用地变化:修改后城镇开发边界内,功能以科研设计用地(B29a)和商业用地(B1)为主,其中科研设计用地(B29a)总面积由8.10公顷修改为17.86公顷,商业用地(131)总面积由0.49公顷修改为1.33公顷,水域(E1)总面积由 4.76公顷修改为 2.36公顷,街旁绿地(G1c)总面积由9.55公顷修改为8.73 公顷。取消北侧商办混合用地(Bb)面积3.13公顷,取消东侧二类居住用地(R2)及居住配套共计7.72公顷。主要指标变化:修改后09-06、10-02、10-04、10-08、10-13地块为科研设计用地(B29a),容积率≤2.8、高度≤60米;09-04地块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1.0建筑高度≤12米。(二)增加完善服务功能。新增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与机场用地(H24)混合用地,其中机场用地(H24)配建比例不超过49%,10-16地块用地面积4.28 公顷容积率≤0.3,建筑高度≤24米;10-18地块用地面积0.77公顷,容积率≤0.8,建筑高度<24 米。新增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地块编号10-17,用地面积1.44公顷。
(三)落实保障基础设施。增加供电用地(U12),地块编号10-15,用地面积2.11公顷,容积率≤1.0,建筑高度≤24米;优化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位置,地块编号10-14,用地面积由0.36 公顷修改为0.62公顷;增加市政预留用地(Uk),地块编号10-12,用地面积 0.70 公顷。原09-27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结合09-03地块街旁绿地(G1c)复合设置。
本文来自江北城建与楼市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