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梅岭小学
校园陪餐邀请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食堂”建设,优化学校膳食工作,接受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我校将采用家长自愿申请的方式,产生每日进食堂陪餐的家长代表,进入您的孩子学习的校区食堂陪餐。欢迎有参观意向的家长,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积极报名。
自愿申请须知
1、陪餐时间:10月28日(周一)、10月29日(周二)、10月30日(周三)、10月31日(周四)、11月1日(周五)上午11:00到达校区门口集中,11:05准时进入食堂;
2、参观地点:
史可法东路61号:梅岭校区(低)食堂;
史可法路2号:梅岭校区(高)食堂;
北城路15号:花都汇校区食堂;
秋实路26号:运河校区食堂
3、参观人数:每个校区食堂每天1人;
4、报名方式:通过本页面进行网络申报,自愿报名,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5、自主申请参观的家长一经确认,不可另换他人,如当天未按时达到地点,则视为主动放弃,不再补录人员。
食堂陪餐申请通道(请扫下方二维码)
往期回顾:
Seek innovation with virtue and practice it with cooperation
以人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重塑文化,为教师享受教育服务。
编|徐爱林
审|胡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