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的女儿马上就要结婚了,老张有200万想要给女儿,他可以怎么做?
A:直接打到女儿银行卡上
B:给女儿买一份大额保单
C:全款买房然后过户到女儿名下
大部分人可能会选A和C,这个选择没问题,只是需要考虑女儿婚后财产发生混同的风险。
先说说A选项,现金类资产婚后混同的情况:
1、婚内账户混同
如果女儿的账户,在婚后有共同财产收入,同时又有频繁的生活支出,婚前的200万很快就会难以区分,导致混同。
2、婚内收益与本金混同
就算这200万在婚内专户管理,不注入共同财产,但混同问题仍难避免。因为《民法典》规定,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内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绝大多数人不会长期只以银行活期的方式持有金融资产,而是会进行投资理财,这样投资收益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再来看C选项,不动产婚后混同的情况:
1、婚后房产置换
夫妻婚后换购更大的房子或学区房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大家通常会把婚前房产卖掉,用卖房的钱作首付,婚内共同还贷,或者用卖房的钱加上夫妻共同财产全款买房,这样婚后新购置的房产很容易因混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加名导致房产混同
如果婚后女儿在房产证上加了女婿的名字,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房产就会由一方的个人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因此,老张在决定如何给女儿资金或房产时,需要考虑这些潜在的风险。
接下来,我们看看较少人选择的B选项:
老张以自己为投保人,女儿为被保险人,自己为死亡受益人配置大额年金保险或者增额终身寿险。
保费交完以后,老张可以将投保人变更为女儿,同时签订指定赠与协议,明确表示保单赠与给女儿个人;或者自己作为投保人继续持有保单,不过要立一份遗嘱,最好是公证遗嘱。约定老张去世以后,保单投保人的权益归女儿个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
这样的安排有诸多优势:
优势一:老张作为投保人时,保单的财产权利归老张所有,即使小两口离婚,保单也不会被分割;
优势二:老张去世或者变更投保人后,因为有明确归子女个人所有的意思表示,保单依然属于子女的婚内个人财产,离婚时保单本身依然不会被分割;
优势三:保单的年金或部分领取等可以作为子女夫妻双方的家庭生活现金流,促进家庭和谐;
优势四:保单的收益属于子女婚内个人财产,不会发生本金收益混同;
优势五:如果遇到子女配偶婚内创业需要现金流支持,还可以运用保单贷款进行创业支持。
在为子女的未来筹划时,父母不仅要考虑爱的传递,还要确保这份爱既温暖又安全。提前了解婚后财产混同风险,可以让我们在规划时更加周全,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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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贝塔数据
作者 | 崔光惠
整理编辑 | 贝塔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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