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以前陇西财政收入概况

文化   2024-11-11 00:01   甘肃  

民国28年(1939年)经临岁入共145250元(法币),内田赋地丁带征60592元,粮石带征1014元,占总预算的42.4%;摊款49833元,占总预算的34.3%,共占76.7%。其他各项捐税20020元,官产和补助收入13791元。民国30年(1941年)田赋征实,计征粮14672石242合,同时,征购军粮17880石7斗,每石以150市斤计,共折粮4882941斤。后各年征额不定。自民国32年起又加征公教粮。资料残缺,无法详述。

1949年后,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国营、集体企业。1949~1952年间,财政尚未纳入正轨,税收制度也未完善,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共计收入62.10万元,其中,农业税42.83万元,占收入的76.3%;工商税12.67万元,占收入的22.6%;其他收入(公产、规费、杂项)6.6万元。全数上解,由中央统一收支。1953~1957年县财政收入不断上升,上级补助逐年下降,5年收入1204万元,年均收入240.80万元。1957年比1953年增长65%,农业税占当年收入的15.7%,工商营业税、所得税占72.9%,与解放初以农业税收入为主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1958~1961年,扩大地方财权,财政收支变化较大,收入增加,支出膨胀,4年收入1289.6万元,年均322.4万元。但因基础不稳,又发生了自然灾害,很快又退了下来,并导致后几年财政的徘徊。1965年收入仅190.6万元。1969年中央、地属西北铝加工厂和陇西酒精厂白酒车间投入生产,税收增加,收支结余,收入结构变化。1970年和1965年比较,总收入由190.6万元增加到660.2万元,增长2.46倍。工商税占总收入的比例,由61%增长到84.9%;农业税占总收入的比例,由27.6%下降到10.3%,这是本县财政收入增长的第一年。1963~1973年11年间,总收入4843.4万元。1973、1975、1977、1979年共超收996.74万元,县按20%~60%分成额227.34万元。1974~1978年,收入持续增长,1975~1977年收入均在1000万元以上。1978年与1953年比,增长3.7倍。1979~1982年,主要由于西北铝加工厂和陇西有色冶金机械厂完不成包干基数,收入又逐年下降,但支出猛增,致使财政出现赤字,1983年略有回升。1985年收入900.2万元,其中,国营企业所得税55.8万元,国营企业调节税8.8万元,企业收入6.8万元,企业亏损10.3万元,各项税收834.8万元(农牧业税49.1万元),其他收入4.3万元。随财政体制变化,地区核定每年固定补贴49.4万元。

1953~1985年,县财政收入总计19021.7万元,其中,企业收入2316.2万元(1983年利改税后包括所得税、调节税),工商各税收入14307.8万元,农牧业税2119.7万元,其他收入278万元。分别占总收入的12.12%、75.15%、11.14%、1.59%。收入增加最快的为工商各税,1953年为110.4万元,占年度收入的53.7%,1985年为785.7万元,占年度收入的87.3%,1985年比1953年增长6.1倍。呈下降趋势的为农业税,1953年为91.9万元,占年度收入的44.5%,1985年为49.1万元,占年度收入的5%,1985年比1953年下降46.5%。1953~1985年为国家上缴12677.2万元。

1980年始,国家对本县拨“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专款,主要用于农林水、文教卫生建设。1983年后又投资“两西”(定西、河西地区)建设资金,扶持农业建设。如治理渭河、兴修梯田、小流域治理和农村能源(太阳灶、农电线路)建设等,至1985年共拨付870.2万元。其中“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为305.8万元,“两西”资金为564.4万元。

来源:陇西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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