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事 ‖ 乔长煜:亲历1949年接管改造旧派出所

文摘   2025-01-10 00:00   山东  

1949年2月北平和平解放后,我按照党组织的安排参加了内六区委第一工作组接管基层政权的工作。

1949年5月初,工作组任务结束后,我被分配到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内六分局,奉命接管原国民党北平市警察局内六分局第四派出所,亲身经历了人民公安接管、改造旧警的全过程。

接  管

我所在的内六分局,管辖的是北平市内六区。辖区以紫禁城为中心,基本上就是清代北京城内的“皇城”。旧内六分局办公地位于银闸胡同一个大四合院里,条件很差。

分局下有4个分驻所、16个派出所。接管旧警察局的行动是自上而下进行的。

1948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在保定宣布成立,市公安局同时成立。

1949年2月2日,市公安局局长谭政文在旧警察局驻地公安街16号院主持接管仪式宣布正式接管。

1949年9月,穿上第一代人民警察制服。

2月18日,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正式进入公安街16号院办公,并在大门口挂出了“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的牌子。同日,谭政文宣布了对旧警人员的“约法八章”,拉开了接管、改造旧警的大幕。

2月17日,市公安局派出军事代表正式接管了旧内六分局。首任分局长苗捷夫是1932年入党的老革命,1949年6月后即奉命南下到湖南,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虽然苗局长领导我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但他对我们年轻干部的教育却让我终生难忘。参加接管派出所工作时,我刚满18岁,缺少社会经验,为人处事单纯幼稚,对公安工作更是“一窍不通”。

由于最初接管干部很少,除要害岗位外,其余岗位基本上还是留用的旧警值守,分局门口就由2个旧警站岗。

这些留用的旧警依旧穿着过去的黑制服,每次见了我们这些接管干部就点头哈腰,显得格外谦恭。和这些旧警一起工作,我当时真的想不通。

我就一心想着参军,跟随部队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但苗局长耐心地给我们讲解了人民公安与旧警的根本区别,并强调“把旧警改造成为对人民有用的人,不但是革命发展的需要,更是人类历史上的创举!”

经过党组织的深入教育,我逐渐转变了认识,并最终愉快地服从了组织分配,走上了终生为之奋斗的公安工作岗位。

我去接管的第四派出所,国民党统治时期也被称为“四段”,办公地就在北池子大街北口沙滩一侧的三间简易木板房里,老百姓都叫它“巡警阁子”。

派出所的办公条件极其简陋,主要的家当就是两张办公桌、几把椅子、一个放户口簿的档案柜、一部电话、两张破床。

我去后就住最里面的一间房,既是办公室又是卧室,屋里冬天冻得伸不出手指,夏天又热得人简直没法待。

警用装备也很差,武器就是年久失修的日本“三八式”或“汉阳造”步枪,也没有任何交通工具,我们外出工作就靠两条腿。

比工作条件更考验人的,是工作本身。由于全国革命形势发展很快,到处都需要大批新干部,而上级部门一时间来不及组织大规模的正规培训,我们这些接管干部只能是边干边学,在干中学,一切从零开始。

我是一个人接管的第四派出所,遇事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面对的却是十几个积习未改的旧警。

好在我当时血气方刚、革命热情高涨,知道干革命就要有不怕死的精神,因此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局面所吓倒。

另外,第四派出所离分局机关很近,我只要有时间就去分局,除了请示汇报工作外,就是跟分局的老同志学习怎么办案、怎么处理各种复杂问题。

当时北平的社会治安经过几个月的整治,虽然有很大好转,但仍不容乐观。人们概括北平有“五多”,即特务、抢匪、散兵游勇、小偷、银元贩子多。我们接手的是国民党留下的一个烂摊子。

改  造

北平旧警察局长期受国民党“军统”控制,原局长杨清植就是军统特务分子。旧警的中上层人员中不少都是军统特务,长期受反动宣传的影响,过去抓捕共产党、镇压学生运动,干了不少坏事。

而广大底层旧警虽不是特务、不少人还都是“苦出身”,但在这个队伍里都或多或少沾染了好逸恶劳、欺压百姓的恶习,概括起来就是“奸、懒、油、滑、坏、吃、拿、卡、要、赊、借、偷、嫖”。

他们工作时偷奸耍滑, 开会时打瞌睡,对上级阳奉阴违,对群众搞愚弄欺骗、敲诈勒索,跟坏人拉拉扯扯、通风报信,甚至警匪勾结,还有的靠“刮地皮”生活,利用职权向商户和群众“借钱”,买东西少给或不给钱。

怎么把接管后的派出所工作做好?怎么把留用的十几个旧警改造成为对人民有用的人?为了寻找答案,我认真学习了毛主席《关于时局的声明》、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颁发的“约法八章”、接管城市的方针政策,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了改造旧警的重大意义。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必须按照毛主席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教导去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先了解和熟悉情况,有问题再向上级请示。

从走进第四派出所的第一天开始,我便与留用的旧警们生活、工作在一起。当时我是“供给制”待遇,还穿着在工作组时发的灰制服,每个月发几块零花钱,而旧警是“薪金制”,月薪折合二百到二百七十斤小米不等。

我知道,一个刚出学校门不久的中学生, 领导一批比自己大十多岁、二十几岁的旧警,所能依靠的就是党的领导、坚强的革命意志和勇于担当的精神。

当时一些留用旧警对共产党持怀疑态度,害怕被裁掉。我遵照上级指示,一方面引导他们安心岗位,维护好社会治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组织他们学习毛主席著作和党的方针政策。

对于旧警们提出的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的问题,我能回答的当面回答,不能回答的也在最短时间内去分局汇报请示。很快,我就和旧警们打成一片,同吃同住。

在日常工作中,我注意多接近旧警,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鼓励他们大胆工作。我和旧警们一道巡逻,沿用国民党时期的一些成熟做法,分几班倒,白天下管片,晚上轮流巡逻, 一般是4个小时一班“连轴转”。

在工作中,我注意引导旧警学会做好群众工作,要求他们改掉过去欺压百姓的恶习,把人民群众当成“衣食父母”,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以取得人民群众的谅解。

当时的北平卫生环境极差,我就组织旧警们帮助管片儿里的群众把街道垃圾清理干净,受到群众称赞。

旧警的个人情况很复杂,有的双手沾满人民鲜血,有的是“三朝元老”,有的则原是学生、工人,当警察时间不长,相对单纯。

我努力贯彻党的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他们以诚相待,主动接近他们,与他们谈心交流。经过耐心的思想政治工作,旧警们的思想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和提高,有的愿意向我们靠拢。

旧警刘伯仁,山东人,当时二十多岁,家境贫寒,出家当过和尚,当警察没几年,群众对他没有恶感。我接管后,他工作表现积极,对旧社会深恶痛绝,经常反映一些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查,我推荐他正式留在派出所工作,后来还提了干,一直在公安局工作到退休。

当然,也有个别旧警顽固不化,拒不接受改造。一个姓白的警长,三十多岁,曾在日伪时期当过警察,属于“三朝元老”。

被接管后,他对接管干部溜须拍马,实际上却是两面三刀,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他还经常夹着户口簿跑到酒馆喝酒,利用职权向商户和群众“借钱”或白吃白喝,群众敢怒不敢言。

夜里巡逻时,他专找犄角旮旯抱着枪睡大觉,或到临街房墙根下捅人家窗户纸,窥视隐私。有一天夜里,在马圈胡同对一户可疑人员进行监控时, 他在可疑人员出现时故作咳嗽,向对方通风报信,造成可疑人员逃走。

后经进一步调查了解,他与敌特来往密切。对他这些问题,我们经过认真核实上报了分局。分局很快对他作出了处理。

实践证明,我们党在和平解放北平后,对留用旧警实行的教育改造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只有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才有这样的气魄, 把旧社会的旧警改造成为人民的警察。

经过改造后的旧警大多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的人还入了党、提了干。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也借鉴了一些旧警原来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或方式,如户籍管理、案发现场的保护和勘查、证据的保全、社会面控制等。

在接管、改造旧警过程中,我经过自己的努力和工作的锻炼,也从一开始的公安工作“门外汉”,逐步摸索出一套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时光飞逝,几十年过去了,每当回忆起我当年参与教育改造旧警这一工作经历时,总感到无比的自豪。

作为一个新参加革命的青年人,我始终庆幸自己赶上了那样一个伟大的时代,从事了那样一个伟大的事业,并在那场伟大的实践中经受了锻炼和考验,逐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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