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二手车后车辆报废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16日购入一辆二手汽车,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入账价值20000元,未抵扣进项税额;2024年9月该汽车报废,取得报废收入3000元。
请问增值税应该怎样计算?是按照13%的税率计算还是可以按照简易计税3%减按2%缴纳增值税?
解答:
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1.只能按照一般计税方式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比如购进商品取得的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普票或无发票,在销售该购进商品时依然需要按照13%或9%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二手车因为没有取得专票而只是取得二手车统一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在处置销售时依然需要按照一般计税,即需要按照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在2021年12月时已经是一般纳税人的,在2024年处置二手车只能一般计税:
销项税额=3000×13%/(1+13%)=345.13元。
2.可以简易计税
如果企业在购进二手车的时候(2021年12月),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购进二手车以后身份才转变为一般纳税人的,然后在一般纳税人时销售小规模纳税人时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二手车),就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适用简易计税也要区分两种情形:
(1)按照简易计税3%减按2%计算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票,不能开具专票。
(2)按照3%简易计税,放弃减按2%的优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