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五云镇中心幼儿园关于申报2024春季学期学校资助的通知
文摘
2024-06-11 17:44
江西
根据赣县区2024年春学期巩固教育帮扶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现将五云镇中心幼儿园2024春季学期学校资助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申报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但实际家庭经济又较为困难的学生;如:家里有一套唯一居住的商品房,但是因为家庭成员 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根据政 策这种类型的学生因为有商品房而无法获得国家资助;再比如父母(唯一监护人)为公职人员,但是因种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又无法获得国家资助的。
(三)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在学习上名列前茅或进步巨大、市级以上竞赛获奖,获县级以上表彰等情形。
(四)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正常发放遗漏,新增的困难户(含第八类的新增)。幼儿园每年按3%-5%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学生。参照相同类型贫困属性的国家资助标准(学前500-750 元),已享受了国家资助的可以追加一次资助(原则上不超过本学段资助标准的80%)。
1.资助实行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需要资助的幼儿必须由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并在幼儿园规定日期内提交《资助申请表》至班主任处。经幼儿园认定为资助对象后落实补助。5-赣县区学校资助申请表(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