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韵实验·总务】“关于小学生骑车上学”安全风险告家长书

文摘   2024-09-04 08:14   宁夏  

“关于小学生骑车上学”安全风险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学生的安全问题重于泰山。目前,我校有部分中高年级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为确保学生的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此告知家长:

一、学校严格遵照执行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并依此教育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助力车上马路。对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或电动车上学,家长要坚决制止,如果学生家长不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孩子,擅自允许孩了骑自行车、电动车等上学,出现一切后果,均由监护人(家长)负责。

二、学校一直重视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学生)。通过各种形式让学生学习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学生,家校合力经常进行批评教育。

三、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依然存在巨大安全风险

1、部分孩子虽然已满十二岁,只能说是会骑车。马路上机动车多,非机动车道的电动车更多,常常存在逆行和疾驰行为,非机动车道上突发事件难以预料。孩子年龄小,目标小,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车就是弱者,也最易受伤害,非常危险。

2、孩子年龄小,在道路上观察审视公共安全环境能力弱,对四周的情况判断不准不全,转弯过马路往往会出现抢行、猛拐等行为。

3、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缺乏,驾车阅历尚浅,交通意识淡薄。

在此,学校将小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安全风险郑重告知家长,请家长从孩子安全健康出发,勿让孩子骑车上下学。

           银川市金凤区实验小学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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