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文物法》必须立足“让文物活起来”

文摘   2024-08-13 14:00   北京  

引     言

2024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在官网上发布《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本次全国人大公开征集《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建议,时间紧、任务重、意义大,律师老钱于2024年7月3日在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向社会征集修改完善意见,请求社会各界关心《文物法》修改的朋友通过多种方式将修改意见传达给我们,收到修改意见四百多份,统计字数达十几万字

在汇总整理总结全部修改意见后,老钱团队形成一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建议报告》,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线上递交和线下邮寄的方式向全国人大提交。律师老钱将通过两期公众号,将我们递交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建议报告》全文向全网公布,欢迎大家共同讨论,批评指正。

建议立足“让文物活起来”修改《文物法》

“让文物活起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管理工作的谆谆嘱托。由于文物管理体制机制僵化,“让文物活起来”的指示精神并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文物法》作为国家文物管理的上位法,对于“让文物活起来”关系重大。然而,2024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在官网上发布《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把“让文物活起来”安排在“第九条”作为贯彻落实的工作要求,没有充分体现“让文物活起来”的指导思想,对此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立足“让文物活起来”修改《文物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一、目前《文物法》修改稿没有真正体现让文物活起来的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针对文物工作发表重要讲话,特别强调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让文物活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法》)作为国家文物管理的上位法,只有将“让文物活起来”作为修法的指导思想,形成符合新时代、符合国家战略、符合创新发展的立法主旨,修订出符合实际的《文物法》,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保护好、利用好我国庞大的文物资源,使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发布于2002年10月28日,二十多年过去了,《文物法》实施的社会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加以修改,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文物法》修改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随后,2019年8月8日,国家文物局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文物保护法>修订意见建议的启事》,公开征求对修订《文物法》的意见建议。2020年11月10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其组织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在官网上发布《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把“让文物活起来”安排在“第九条”作为贯彻落实的工作要求,“让文物活起来”终于进入了《文物法》的修改视野,但遗憾的是,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仍然没有将“让文物活起来”作为指导思想,对制约文物活起来的管理体制机制,没有具体改革要求,“让文物活起来”的指示精神难以贯彻落实,对此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二、让文物活起来关系重大

(一)“让文物活起来”有利于有效管理庞大的文物资源。

我国文博管理长期形成了以保护为主的传统,管理重心主要集中在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上,对民间收藏文物则疏于管理。目前,我国文物“三确”体系缺乏、机制不顺,文物尤其是民间收藏文物确真、确权、确值非常困难。文物“三确”话语权掌握在境外机构手中,大量民间收藏文物以“白菜价”流失国外、又以高价回流,严重危及国家文物安全。庞大的文物资源被严重低估、闲置、走私国外。因此,构建“让文物活起来”的法律制度是避免文物流失、损毁的必由之路。

(二)“让文物活起来”有利于将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我国文博产业潜在市场规模在500万亿元以上,只有构建让文物活起来的法律制度,庞大的文物资源才能形成巨大的市场,文博产业发展潜力才会得到迅速释放。文博作为绿色产业,必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增长动力,成为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的有效措施,在我国经济增长动能转换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让文物活起来”有利于增强我国的文化自信。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精华,《文物法》不仅肩负着加强文物保护的职责,同时承担着发展文博产业的重任。《文物法》构建的法律制度,应贯彻“让文物活起来”,深入挖掘文物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弘扬我国传统文化。“让文物活起来”是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耳濡目染中华厚重文明、感受传统文化熏陶,是实行传统文化教育、提升民族自豪感的有效方式,有利于从根本上增强文化自信。

(四)“让文物活起来”有利于发挥文物资本属性。

文物本身具有金融属性。“让文物活起来”也必须让文物金融属性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文物可成为与房地产相当的资金储水池,作为居民资产配置渠道,广泛吸纳民众资金,避免因社会流动性过剩引发的通货膨胀;二是可以发挥文物资产质押功能,畅通金融与实体经济渠道,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防止金融虚拟化;三是可作为硬通货弥补黄金储备的不足,夯实国家主权货币银根,强化人民币国际地位,在打赢国际金融战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将让文物活起来作为《文物法》的指导思想。
将“让文物活起来”作为《文物法》的指导思想,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强调《文物法》的任务:一是加强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二是提升文物合理利用、传播传承力度,创新让文物活起来的方法途径;三是增强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四是提高文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二)推进文物管理体制改革,放开文物市场。
建议非国有文物放开市场消除行政垄断,对文玩、古董的爱好权利自古传承,不能被行政垄断的方式强行限制,而应当放开经营,让全民享有交流、品鉴、贴近中国传统文化的真实权利;国有文物的所有权代理和管理权分离,一种是包括登记、调拨、处分在内的所有权,这是国家所有权集中体现,应当类比国家资产由国资委代为行使;另一种是包括监督、管理、服务在内的管理权,应当由文物行政部门行使。由文物收藏单位保护的国家文物,其调拨处分的权限应当属于代为行使所有权的国资委,其监管的权限应当属于其隶属的文物行政部门;民间收藏文物应当分类区别管理和服务,其中属于禁止出境的文物,应当妥善保护,不得损毁,接受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不属于禁止出境的文物,应当尊重收藏者的自主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放开市场,培育为文物市场发展提供服务的行业,包括确权、鉴定、评估、修护、数字化、金融化等服务,让文物资源在国内市场中获得定价,构建国内文物定价体系,夺回文物定价的话语权。
(三)为文物活起来构建良好的政策体系。
建议《文物法》修改,明确为“让文物活起来”制定和实施的优惠政策。一是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强调财政部每年转移支付划出一块专门用于民间收藏珍贵文物的收购或征集。文物经营、交易产生的财务支出纳入会计记账科目,实行税前列支。二是鼓励高校参与文博产业发展。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文博专业,加快培养文博人才;将鼓励高校开办适合本校的博物馆写入《文物法》;鼓励理工科一类综合高校开展文博科技研发、参与文物鉴定,与公安、质监部门“痕迹鉴定”技术及传统的眼学鉴定相结合,形成国家文博科技研发和文物艺术品检测国家队。三是鼓励开展文物保险。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文物保险业务。
(四)当务之急是加快文物普查确权。
《文物法》的“文物”、“珍贵文物”、“国有文物”范围至今未定,已经成为文物行政部门懒政、怠政、乱政的“依据”。文物行政部门不落地文物认定制度,民间“文物”底数长期成谜。“珍贵文物”缺乏名录,文物行政部门却联合公安部门大肆在国内开展面向全国人民的抄家活动,只要抄家找出来的古董、文玩,让文物行政部门的“专家”鉴定为“珍贵文物”,就要定罪、判刑、没收,让全国人民处于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惧中。摸清文物尤其是民间文物底数并明晰权属,是“让文物活起来”的基本前提。建议文物普查范围从国有文物扩展到民间文物,摸清我国民间收藏文物资源及保存状况并明晰其权属。建议实行文物收藏合法制度,严格执行民间收藏文物认证和备案制度,凡是未涉及刑事案件的文物,严格适用无罪推定和善意取得制度,其权属按照“谁登记属于谁”的原则办理,切实保障民间文物收藏者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打消民间收藏顾虑。在民间文物普查工作未完成之前,建议《文物法》通过列举或者授权相关机构公示名录,以明确“文物”、“珍贵文物”、“国有文物”的范围;同时加快民间文物普查确权已经刻不容缓,应当切实推进民间文物普查,避免民间文物与国有文物之间权属不清、责任不到所产生的各种冲突。

(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博政策法律研究专家)

延伸阅读:
《文物法》修改,我们的贡献!——律师老钱正式提交《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建议
文物法大修:真正“让文物活起来”
文物法大修:构建有据“三确”体系,重建文博产业信用基石
文物法大修:文物所有权应当如何理解
文物法大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物法?
《文物保护法》大修应立足“让文物活起来”
文物法修改,请贡献你们的智慧 ——律师老钱团队公开征集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建议
什么是文物“三确”体系?——文物法应当明确的三大问题
古玩为什么不好玩了?——古玩与文物区别的法律界定
视频:打击文物犯罪为什么容易产生错案?——文物法修改第五期
允许文物经营,天塌不下来!——律师老钱谈文物法修改
文物搞活为什么这么难?——谈《文物保护法》文物经营限制的修改
万众期待:制定一部“让文物活起来”的法律——文物法修改研讨会成功举办
视频:文物法修改,我们的建议是什么?——文物法修改系列第一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法律条文对照表及最新修改建议
文字稿:文物所有权法律分析——文物法修改讲座(二)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物法?——钱卫清律师团队再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报告(下篇)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物法?——钱卫清律师团队再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报告(上篇)



钱卫清律师
律师老钱公众号,探讨治国和养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