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2024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在官网上发布《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本次全国人大公开征集《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建议,时间紧、任务重、意义大,律师老钱于2024年7月3日在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向社会征集修改完善意见,请求社会各界关心《文物法》修改的朋友通过多种方式将修改意见传达给我们,共收到修改意见四百多份,统计字数达十几万字。
在汇总整理总结全部修改意见后,老钱团队形成一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建议报告》,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线上递交和线下邮寄的方式向全国人大提交。律师老钱将通过两期公众号,将我们递交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建议报告》全文向全网公布,欢迎大家共同讨论,批评指正。
建议立足“让文物活起来”修改《文物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针对文物工作发表重要讲话,特别强调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让文物活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法》)作为国家文物管理的上位法,只有将“让文物活起来”作为修法的指导思想,形成符合新时代、符合国家战略、符合创新发展的立法主旨,修订出符合实际的《文物法》,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保护好、利用好我国庞大的文物资源,使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发布于2002年10月28日,二十多年过去了,《文物法》实施的社会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加以修改,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文物法》修改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随后,2019年8月8日,国家文物局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文物保护法>修订意见建议的启事》,公开征求对修订《文物法》的意见建议。2020年11月10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其组织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在官网上发布《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把“让文物活起来”安排在“第九条”作为贯彻落实的工作要求,“让文物活起来”终于进入了《文物法》的修改视野,但遗憾的是,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仍然没有将“让文物活起来”作为指导思想,对制约文物活起来的管理体制机制,没有具体改革要求,“让文物活起来”的指示精神难以贯彻落实,对此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一)“让文物活起来”有利于有效管理庞大的文物资源。
我国文博管理长期形成了以保护为主的传统,管理重心主要集中在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上,对民间收藏文物则疏于管理。目前,我国文物“三确”体系缺乏、机制不顺,文物尤其是民间收藏文物确真、确权、确值非常困难。文物“三确”话语权掌握在境外机构手中,大量民间收藏文物以“白菜价”流失国外、又以高价回流,严重危及国家文物安全。庞大的文物资源被严重低估、闲置、走私国外。因此,构建“让文物活起来”的法律制度是避免文物流失、损毁的必由之路。
(二)“让文物活起来”有利于将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我国文博产业潜在市场规模在500万亿元以上,只有构建让文物活起来的法律制度,庞大的文物资源才能形成巨大的市场,文博产业发展潜力才会得到迅速释放。文博作为绿色产业,必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增长动力,成为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的有效措施,在我国经济增长动能转换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让文物活起来”有利于增强我国的文化自信。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精华,《文物法》不仅肩负着加强文物保护的职责,同时承担着发展文博产业的重任。《文物法》构建的法律制度,应贯彻“让文物活起来”,深入挖掘文物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弘扬我国传统文化。“让文物活起来”是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耳濡目染中华厚重文明、感受传统文化熏陶,是实行传统文化教育、提升民族自豪感的有效方式,有利于从根本上增强文化自信。
(四)“让文物活起来”有利于发挥文物资本属性。
文物本身具有金融属性。“让文物活起来”也必须让文物金融属性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文物可成为与房地产相当的资金储水池,作为居民资产配置渠道,广泛吸纳民众资金,避免因社会流动性过剩引发的通货膨胀;二是可以发挥文物资产质押功能,畅通金融与实体经济渠道,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防止金融虚拟化;三是可作为硬通货弥补黄金储备的不足,夯实国家主权货币银根,强化人民币国际地位,在打赢国际金融战中发挥关键作用。
(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博政策法律研究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