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古玩城为什么不好玩了?古玩城路在何方?——很多收藏家密切关注古玩城未来的发展,以及如何有效经营古玩艺术品的问题,当下中国古玩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问题亟待回应。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团队曾联合全国工商联古玩商会,召开关于古玩业发展的高峰论坛,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现有法律制度、执法体系对古玩城的发展存在制约因素,如何在当下的互联网数字经济时代,利用互联网平台重新整合发展古玩市场至关重要。
把数以十亿计的民间收藏,通过古玩市场这个平台进行经营,有效拉动消费,使得整个行业获得全新的发展,是业界的共识与愿景。
古玩城将店铺租给商家收取租赁费用,商户销售的藏品最终还是以艺术品、工艺品为主,也就是说经营文物是受到限制的。
上海市在2020年开始实施《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依法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但这一模式在其他地区的古玩城并没有推广开来。
迄今为止,全国古玩城的经营还是传统模式,没有为商户提供更多赋能。受疫情以及全球经济周期影响,线下门店经营困难。很多商户拓展销售路径,通过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进行经营售卖艺术品,但是网络经营一旦涉及文物,公安机关会顺着藏品的流转路径,将相关人员一并抓捕。艺术品经营和文物经营的交叉和限制,使得古玩市根本不可能发展起来。
文物领域联合打击、集中打击几乎成为常态,文物管理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工商、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古玩城、拍卖机构和文物商店集中检查,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各地古玩城由于资质不足,商户众多且纷杂,成为联合执法的重点盘查对象。盘查后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只要被认定为文物,基于认定、鉴定结论,古玩城商户被判定涉及文物犯罪的风险极高。
我们认为,在古玩与文物的界定模糊不清的客观现实下,把认定是否文物的责任归于商家、店主,是不合理的。这种运动型执法模式和举证责任倒置、客观归罪的形式与法治原则是相背离的。
文物犯罪需要打击,但首先应当构建严谨的、科学的、规范的、权威的认定标准与程序。
钱卫清团队办理的文物犯罪案件,多数是在公检机关查抄扣押之后,对相关艺术品进行事后鉴定,如果鉴定为文物,公安机关就直接进行抓捕,辅之以口供证词,以文物犯罪提起公诉;法院庭审中被扣押的文物和专家鉴定意见均不在法庭予以质证,在实际案卷中,辩护人很难分辨罪名指向的文物,也难以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质证;审判结果往往以鉴定结论为直接依据,辅助口供进行判定。
我们认为,首先多数鉴定是经不起推敲的无据鉴定;鉴定结论前置至抓捕阶段,属于客观归罪,是违反了刑事程序的;最重要的是,鉴定结论成为审判依据,实际上是文物行政替代司法审判,是鉴定结论代替审判结果。这是导致文物犯罪领域冤假错案最直接的根源。
文物犯罪案件和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类似,如果毒品没有认定标准,根本无法判定构成毒品犯罪,关于毒品的标准国家制定得非常详尽,且随着全球毒品犯罪产业形势实时更新。
但是文物领域,认定标准却非常模糊且缺乏可执行性。现在古玩和文物混杂在一起,交易流转过程中必然存在交叉与混杂。文物判断认定缺乏标准,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对于文物认定、鉴定的相关标准、规范缺失,在此种情况下犯罪从何谈起?
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呼吁文物认定标准的明确化、规范化、可执行化和可操作化。如果文物犯罪必须要设立前置程序,那么首要任务是要明确文物的认定标准,由此才能更好地规范市场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文物犯罪。
同时,我们也呼吁取缔倒卖文物罪罪名,倒卖文物犯罪实际上是从投机倒把罪演变而来。在文物认定标准缺失的当下去认定倒卖文物犯罪,是不妥当的。倒卖文物犯罪实际上指的是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应当有明确的范围和标准:可识别、可参照、可理解、可执行,可指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在缺少明确的可识别的范围和标准情况下,古玩经营应当放宽条件而不是直接从刑事层面进行介入。
再者,我们也在呼吁废除对文物经营的限制,取消对古玩城设置文物商店资质的要求。文物商店本身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与现有商事法律制度的宗旨是相背离的。文物商店此类经营者不为经营后果承担任何责任的制度早已被淘汰,把文物商店资质授权古玩城经营,本身就是制度的倒退。
钱卫清律师团队结合多年实践和调研,联合全国工商联古玩商会和古玩城经营者,提出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古玩城经营者首先要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框架下积极争取古玩商户权利,争取资质合法,与商户互惠共存,共担风险,共求发展。
第二,古玩城构建自身合规体系,通过备案审核,与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确权合作,提供确权服务,构建诚信平台,对冲古玩行业刑事犯罪风险。
第三,数字技术的发展是古玩城和古玩行业发展的新契机。古玩城要构建自己的数据体系,进行资源数据化整合,同时构建“三确”合规规则体系,促进和完善线上合规交易,建立属于自己的完备商业链条,利用数据中台建设改变散户分散经营的状态。
第四,对古玩城进行数字化转型,与国家倡导的“博物馆城”建设、城市文旅发展结合起来。通过数字技术和数据平台建设,打造线上商城、展览展示平台,使得古玩城的发展呈现出可鉴赏、可流转、可传播、可宣传的线上线下结合的新业态。
目前,大成钱卫清律师团队与各大机构联合成立中国文博产业服务联盟,鉴定、认定、评估、科技、文创、文化文旅、交易所、其他金融等机构均涵摄在内,为文博产业数字化大市场的建立、艺术品金融、古玩城转型、文博+文旅投融资、博物馆转型、文物犯罪辩护等提供系列解决方案。钱卫清律师团队也多次建议有关部门改变现有政策限制、提出修法建议,为文博产业发展、古玩城转型提供支持。之后,钱卫清律师团队会进一步提出中国文博产业法律政策发展与数字化转型的新思路、新建议以及切实可行的法律方法和解决路径。
我们期待文博产业相关的机构和企业、古玩城经营者、收藏群体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文博产业发展。期待和大家携手,共迎中国文博产业发展新气象!
(全篇完)
钱卫清简介:
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四十余年(期间参军三年,参加过中越战争)。先后历经四级法院,从事法官工作,曾任基层法院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经济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1999年从事律师职业,任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诉讼部主任、企业改制部主任,2005年加盟大成至今。
钱卫清律师立足商事领域,深入中国法治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与适用。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商事领域专注于重大商事争议解决,国企改制、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和公司综合治理,其曾主持中国五矿、中国电信、武汉钢铁集团企业改制,并担任北京产权交易所改制顾问、中央企业主辅分离改制专家组成员;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前沿领域不断创新,服务国家数字经济战略,致力于数据合规治理与产业数字化转型法律服务;更在文化、文博领域创立“有据三确”信用体系,并实践文化产业资本化运作、博物馆混合所有制运营创新和艺术品金融法律风险防范,带领团队做到文物犯罪刑事辩护第一品牌;2021年,钱卫清文博专业团队“博物馆及其他文化事业单位征集藏品有据确权”法律服务项目入选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产品)目录》。
近年,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领域不断探索,创立数字治理的数据“新三确”服务体系,联合多家服务机构建立数字服务商战略联盟。
2018年始,钱卫清带领团队参与完成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民间藏品备案项目的服务,并为多家交易所和文化企业提供藏品备案与确权法律服务;2021-2022年,钱卫清团队参与完成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ABI)数字藏品治理报告、产业图谱的编撰,参与完成的团体标准项目《数字藏品项目备案标准》立项获批;2022年,钱卫清律师及其团队成为“星火·链网”文化产业骨干节点“数文链”联合发起人;2023年,钱卫清团队联合多家服务机构,正式成立数据综合服务商战略联盟,服务数字经济。同时,钱卫清团队在数据合规治理与数字化转型方面与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海南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浙江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和各地自贸区开展合作研讨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钱卫清律师先后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社科院法学所兼职教授,创办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制研究所、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并任所长,现任中国城镇化促进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钱卫清律师出版著作二十多部, 15部被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收藏,其中《国企改制法律方法》、《公司诉讼》、《法官决策论》、《法律养生》均具有创造性的学术价值和前瞻性业务指导价值。其首创的法律养生学是在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无形生命养护中融入养生学、法学、佛学等传统文化的创新之作,极具影响力。
钱卫清律师代理娃哈哈与法国达能等数十起重大商事争议案件,获得无数荣誉:在2005年1月被授予“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2007年被提名为中国“2006年度十大法制新闻人物”。2008年被评选为“最具社会责任感律师”、“最具影响力品牌律师”。2010年被评为中国百强大律师及法治领军人物。2022年荣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建所30周年“突出贡献奖”。2022年荣获《小康》杂志“202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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