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城为什么不好玩了?——古玩与文物的法律界定(一)

文摘   2024-05-31 10:17   北京  


前     言


古玩还能不能玩了?古玩城为什么不好玩了?古玩城路在何方?——很多收藏家密切关注古玩城未来的发展,以及如何有效经营古玩艺术品的问题,当下中国古玩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问题亟待回应。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团队曾联合全国工商联古玩商会,召开关于古玩业发展的高峰论坛,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现有法律制度、执法体系对古玩城的发展存在制约因素,如何在当下的互联网数字经济时代,利用互联网平台重新整合发展古玩市场至关重要。

把数以十亿计的民间收藏,通过古玩市场这个平台进行经营,有效拉动消费,使得整个行业获得全新的发展,是业界的共识与愿景。

古玩收藏与古玩城发展的困境

古玩收藏是广受普通老百姓喜欢的巨大产业,尽管这个产业最初是达官贵人、有钱人、有权人等小范围群体把玩的领域。但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有很多新出土的、出水的,还有长时间以来很多积攒的、家传的藏品都逐渐呈现出来。前述数量如此之多、品类如此之高的各类古玩、艺术品、文物以及现代工艺品,吸引了大量的民间收藏爱好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团队已经对这个领域进行了十多年的探索,包括接触大量文物犯罪案件,参与文物艺术品市场调研、文博产业政策制定和文物保护法的修改,深刻了解到文物、文博行业所面临的困境、法律障碍和未来发展趋势。

古玩城这种盈利模式已经走到了一个死胡同,古玩城受三年疫情影响经营逐渐萧条,疫情后也并没有出现报复性的消费或者是反弹的现象,古玩市场日益萎缩,使得无数从业者、收藏家、经营者陷入困境。古玩为什么越来越不好玩?古玩城为什么如此萧条?古玩城还有没有希望?

这一困境是多方面的,最大的困境是有好的东西卖不出去,其中收藏家群体面对的困境尤其显著,目前号称国内有八千万收藏家、数十亿计的藏品,却没有一个很好的模式。对这个问题,可以从古玩城经营模式的历史发展过程来分析。古玩城、古玩市场的艺术品交易采用的是完全线下交易的方式,还停留在几十年前僵化的地摊模式,没有及时拥抱互联网。实际上,在互联网时代,通过抖音、快手、淘宝、京东等交易平台展开的线上经营模式进行得如火如荼。在大数据时代、线上交易的时代,古玩市场并没有依托互联网转变经营和交易方式,使得大量文物、古代艺术品或是文玩藏品没有发挥拉动经济、促进消费、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作用。

经过与全国工商联古玩商会多次探讨研究,钱卫清律师团队对古玩城的、发展问题提出了建议。社会各界尤其是古玩城的经营者、商户、民间收藏爱好者、相关文物主管部门,以及整个文博产业的政策制定者都需要来关注古玩城的发展。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文物和古玩的界限不清

文物和古玩的界限不清,钱卫清律师在高峰论坛上,专门做主题演讲,分析了古玩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文物和古玩的界限。

对文物和古玩认定的交叉与混淆,带来的是古玩和文物的经营管理与打击文物犯罪界限的不清楚,使得经营过程一旦涉及文物,就可能陷入法律纷争,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倒卖文物犯罪。

钱卫清律师团队代理了好几起涉及倒卖文物犯罪的案件,很多是在古玩城交易的时候被抓,或者是通过网上交易被抓,事实层面不涉及犯罪,最后却被认定是文物犯罪。由于文物和古玩的界限不清、法律认定标准不明,使得古玩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恐惧,因为无法区分哪些是古玩、哪些是文物。

从法律上来说,古玩、古董、古代艺术品或者是旧货市场淘来的旧货,都涉及物权,即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规定和所有权相关理论,只要持有古玩藏品,即使事后被认定为文物,收藏者也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享有物权。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是违法犯罪所得,例如盗墓等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就可以对藏品进行处分、买卖。

实践中的诸多问题,使得文物实际上变成一个伪概念。

为什么说文物是伪概念?因为目前文物的判断是没有标准的,文物是指具有艺术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的古代遗存物件,现有的科学技术、判断手段和认定标准并不能真正界定是否文物。 

文物到底是什么?迄今为止没有科学、完整的认定、鉴定规则和模式,更没有权威机构进行有据科技检测。现有的所谓文物鉴定机构基本上可以说是无据鉴定,仅是依托于眼学判断、博物馆系统认定文物的参照系统,虽然也有根据老瓷片做一些化学的对比研究,但目前所有这些检测手段都不能够科学、有据、系统认定什么是文物。

目前使用“文物”这一概念的国家很少。我国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文物保护和发展政策滞后,导致文物认定、鉴定领域的科技检测水平、登记备案、数据等发展都出现断层,大量文物留存民间,不被承认不被保护。目前鉴定、认定标准和规范流程的缺失,是无法界定文物的根本原因。

实践中收藏者、古玩经营者因为缺少相关专业背景,更不可能准确分辨藏品是否为文物。但荒谬的是,市场中的鉴定机构纷繁芜杂、乱象频出,机构资质不一,鉴定人员执业资格不一,缺少对文物鉴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而文物行政管理系统的鉴定机构并不对市场开放,不承接市场鉴定需求,这必然导致古玩市场中文物的鉴定、认定的缺失。文物行业、文博市场发展,离不开文物的鉴定与认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既不承接市场,也不对市场鉴定与认定给出可执行的规范、指导、培训与监督体系,是行政不作为的表现,体制缺失是市场难以发展的根源。

目前的制度环境、文物鉴定模式和认知方法,如何能形成古代艺术品流通的产业化?《文物保护法》规定凡是出土的、出水的都属于国家,这条规定并不是说民间收藏的文物一定是国家的,但这条规定很容易成为文物犯罪的依据。实践中绝大部分文物,事后认定多数都是出水的、出土的或者祖传的。但现实中对文物、古代艺术品、现代仿品等的认定是混杂的,普通收藏家并没有确定标准可供鉴别,也没有官方认定的权威机构提供真假认定或鉴定。

在论坛研讨中,钱律师专门提出了古玩的系列认定标准。古玩作为物,按照物权规定完全是可以交易、买卖和收藏的,即使它有可能是文物,也是可以合法收藏的,藏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对于文物和古玩的界限,实际上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只不过现有的鉴定体系、认知体系无法达到区分认定的科学标准,也存在利益相关方刻意否定民间藏品的现象。基于目前这种偏差路径,民间藏家藏品95%以上被认定为仿品、赝品,导致了我国文物艺术品市场难以发展,在影响力上无法与美国、欧洲的艺术品市场抗衡,尤其是无法打破西方在艺术品市场的定价指导权,致使中国顶级艺术精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远低于其所承载的艺术、审美、历史、文化价值。 

(未完待续)


钱卫清简介:


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四十余年(期间参军三年,参加过中越战争)。先后历经四级法院,从事法官工作,曾任基层法院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经济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1999年从事律师职业,任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诉讼部主任、企业改制部主任,2005年加盟大成至今。

钱卫清律师立足商事领域,深入中国法治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与适用。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商事领域专注于重大商事争议解决,国企改制、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和公司综合治理,其曾主持中国五矿、中国电信、武汉钢铁集团企业改制,并担任北京产权交易所改制顾问、中央企业主辅分离改制专家组成员;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前沿领域不断创新,服务国家数字经济战略,致力于数据合规治理与产业数字化转型法律服务;更在文化、文博领域创立“有据三确”信用体系,并实践文化产业资本化运作、博物馆混合所有制运营创新和艺术品金融法律风险防范,带领团队做到文物犯罪刑事辩护第一品牌;2021年,钱卫清文博专业团队“博物馆及其他文化事业单位征集藏品有据确权”法律服务项目入选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产品)目录》。

近年,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领域不断探索,创立数字治理的数据“新三确”服务体系,联合多家服务机构建立数字服务商战略联盟。

2018年始,钱卫清带领团队参与完成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民间藏品备案项目的服务,并为多家交易所和文化企业提供藏品备案与确权法律服务;2021-2022年,钱卫清团队参与完成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ABI)数字藏品治理报告、产业图谱的编撰,参与完成的团体标准项目《数字藏品项目备案标准》立项获批;2022年,钱卫清律师及其团队成为“星火·链网”文化产业骨干节点“数文链”联合发起人;2023年,钱卫清团队联合多家服务机构,正式成立数据综合服务商战略联盟,服务数字经济。同时,钱卫清团队在数据合规治理与数字化转型方面与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海南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浙江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和各地自贸区开展合作研讨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钱卫清律师先后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社科院法学所兼职教授,创办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制研究所、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并任所长,现任中国城镇化促进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钱卫清律师出版著作二十多部, 15部被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收藏,其中《国企改制法律方法》、《公司诉讼》、《法官决策论》、《法律养生》均具有创造性的学术价值和前瞻性业务指导价值。其首创的法律养生学是在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无形生命养护中融入养生学、法学、佛学等传统文化的创新之作,极具影响力。

钱卫清律师代理娃哈哈与法国达能等数十起重大商事争议案件,获得无数荣誉:在2005年1月被授予“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2007年被提名为中国“2006年度十大法制新闻人物”。2008年被评选为“最具社会责任感律师”、“最具影响力品牌律师”。2010年被评为中国百强大律师及法治领军人物。2022年荣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建所30周年“突出贡献奖”。2022年荣获《小康》杂志“202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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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卫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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