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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分析:福建拆迁子女冒领补偿遭父亲起诉案
在拆迁的浪潮中,权益的维护常常充满挑战与波折。福建泉州的郑某龙就遭遇了一场因房屋拆迁引发的意外纠纷。当发现自己的合法房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女儿与街道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补偿款被女儿领走后,郑某龙的生活被彻底打乱。而这场纠纷的走向,也成为了一个关乎公平、正义与法律尊严的典型案例。让我们深入剖析这起福建泉州拆迁案例,看当事人如何在困境中寻求法律的庇护,最终实现正义的回归。
案件初期情况
房屋征收与权益受侵:郑某龙是福建省泉州市某区村民,在该区拥有合法房屋。2009 年 12 月,其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然而,在未经过郑某龙同意的情况下,其女儿郑某红于 2020 年 7 月瞒着父亲与街道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了 200 多万拆迁补偿款,郑某龙对此一无所知。
协商无果与困境凸显:几个月后郑某龙偶然得知实情,既伤心又震怒。他试图与街道办协商要回拆迁补偿款,但数次协商均无果,陷入了一筹莫展的困境。
委托京平律所后案件走向
专业团队介入与维权计划制定:郑某龙在无奈之下选择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派出刘春兴律师、施斌律师给予鼎力相助。两位律师介入案件后,与郑某龙进行了数次详谈,深入研究案情后制定了完整的维权计划。
一审败诉与继续抗争:在京平律师的指导下,2021 年郑某龙以街道办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区法院确认补偿协议无效。但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红可以代表家庭户签订补偿协议且补偿款已支付,判决补偿协议有效。收到判决书后,郑某龙很气愤,但京平律师安抚其情绪并立即采取下一步行动。
二审胜诉与正义彰显:郑某龙在京平律师的指导下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二审庭审中,街道办称接受区政府授权与郑某红签订协议,郑某红可代表家庭户。京平律师有力回击,指出郑某红无权签订协议,街道办未核实权属及主体资格属重大违法。最终法院采纳了京平律师的意见,确认协议无效。
律师专业意见与建议
律师专业视角分析: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否则不具有签约资格。本案中,郑某红既非房屋所有人,也未取得授权,其签订协议的行为无效。
征迁人在签订协议时,有义务认真核实房屋的权属情况以及签订人的主体资格。若未履行该义务,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协议可被依法确认无效。
给当事人的建议:
当遇到类似拆迁纠纷时,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委托专业律师。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分析案件情况,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
选择像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这样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团队至关重要。京平律师团队在本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坚定的维权决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总之,在拆迁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始终秉持专业、敬业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成为当事人在拆迁维权道路上的坚强后盾。
本案律师:
京平律师:刘春兴
博士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第23届北京市博士后联谊会常务理事,(美国)法律进化分析学会会员。2000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城镇房屋拆迁、城市更新、违建拆除和土地征收等领域的律师实务。
京平律师:施斌
毕业于国家检察官学院,业务专长主要以行政征收及其他行政诉讼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民事房地产纠纷,商事股权纠纷,刑事案件代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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