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广州发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定(修订稿)》),提出广州将新增安居乐业入户、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广州、新增投资纳税入户等修订内容。此次《规定(修订稿)》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拓宽渠道、分类施策、入户全覆盖”为目标,对入户文件进行“五合一”整合简化,并对入户条件进行“二宽二增一优化”六大方面调整。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共5份文件合计62条,修订后整合为1份文件合计31条,明确广州市引进人才、政策性、积分制、投资纳税、安居乐业五种入户类别和相应条件,力争实现“全市通办、全程网办”,提高迁入户服务效能。考虑广州作为超大城市,区域人口密度区域分布不均现象较突出,本着合理有序、渐进适度的原则,兼顾“增量”“存量”需求,广州实施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对“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广东省和广州市房地产协会专家委副主任委员欧江波介绍,新增的安居乐业入户可以理解成“安居”和“乐业”两个方面,即入户人员需同时满足购房条件和就业缴纳社保条件。在欧江波看来,安居乐业入户将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带动农村转移人口尤其是其中的常住人口本地化,有望成为广州市中长期住房需求的重要支撑,将催生和激发一定的新增住房需求,包括吸引外地人才到穗就业并购房的新增需求,以及现在租住房屋的非户籍人口购买产权住房的购房需求。“这次广州户籍迁入制度修订,是非常合理的、必要的,既契合广州人口增长和布局优化的实际需要,也契合广州房地产发展形势和布局优化的实际需要,预期会产生多方共赢的效果。市民和市场宜理性看待这次政策修订。”欧江波说。在广州安居乐业入户实施区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一)住宅房屋产权为一人所有的,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二)住宅房屋产权为与配偶、成年子女共有的,有产权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有产权人均可申请。(三)住宅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须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并公证确定其中一人申请,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申请人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通过二手房申请安居乐业入户,要求该住宅房屋原户口全部迁出且3年内未用于办理过安居乐业入户。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安居乐业入户条件。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
入户条件简化为三指标
根据《规定(修订稿)》,广州将优化积分制入户方式。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并放宽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申请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同时,广州简化指标条件,明确积分制入户指标由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年龄3项指标组成。
在积分制入户分数线确定方面,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将以吸纳更多人才为原则,参考往年积分制入户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数情况,综合考虑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承载能力,科学合理设置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并尽快公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三)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规定(修订稿)》提出,广州将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社保等限制)。一方面放宽年龄限制,博士、硕士、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其中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硕士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本科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
另一方面降低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入户,需满足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条件。
新增投资纳税入户
考虑广州外来人口超千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满足各类人群入户需求,《规定(修订稿)》新增投资纳税入户,对“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市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调整后,广州户籍迁入将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安居乐业入户五个类别。最后,《规定(修订稿)》全文如下: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为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政策,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一)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中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评论区发表意见。(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zfgwshc@g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更多楼市资讯,扫码加“小前线”,拉你进群~(同行、中介、销售勿扰,加好友请备注清楚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