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基金是典型的长期投资者,其长期回报能力依赖于其所投资的市场和经济体系的表现。由于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损失等可持续因素威胁着这些市场和经济体系的表现,养老基金有责任考虑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是否会影响其保护长期价值并为其成员或受益人提供足够养老金的能力。因此,养老基金越来越多地通过其投资决策和尽责管理来寻求缓解这些风险。
过去几年,PRI 对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和日本的养老金体系进行了研究,并于近期发布了报告《进展情况与优先事项:主要养老金系统的可持续考量》。报告总结出了将可持续考量纳入养老金体系的主要障碍,提出养老金体系在考虑可持续因素时的10大优先事项,并将其归为政策、市场结构和投资实践三大类别。
政策
优先事项1:政策框架的全面和一致性
政策制定者需制定全面、一致和支持性的政策框架,在养老基金寻求应对可持续性风险和机遇(包括系统层面的风险)对实现其财务目标构成威胁时,提供清晰的政策框架。政策和监管框架应确保:
明确养老基金的责任和义务: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和尽责管理活动中,并考虑采取行动,追求有助于实现符合成员和受益人偏好的财务目标的可持续结果。
养老基金的长期投资视角和受托责任得到认可、激励和保护,通过在投资决策、产品选择、养老基金受托人任期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中设置适当的参数,建立优先考虑长期目标的决策制定。
养老基金体量庞大,可以超越风险收益层面的ESG整合,追求可持续发展结果。标准和指南应明确何时要求养老基金考虑解决与财务目标相关的系统级别风险,以及何时和如何追求符合成员和受益人最佳利益的可持续目标。
标准化报告可以提供信息,披露养老基金实现其可持续目标的程度,以及采取行动实现这些目标的情况。同样,投资管理人和投资价值链上的中间机构会调整其报告以支持养老基金。养老基金的报告应采用成员和受益人易于理解的格式。
监管机构应向养老基金提供指导,说明如何展示其产品的可持续主张,并确保其披露显示出促成这些特点的策略类型。这是确保成员和受益人对养老金产品的可持续特征有信心的关键因素。这样的指导不应该对特定的某些可持续策略做出不必要的限制,而应提供足够的激励以促进创新。
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鼓励在对基金运作市场有利时进行基金合并。然而,应该适当考虑合并对可持续目标和策略的影响。在没有合并的情况下,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也可以鼓励整合多方投资或资源进行集体行动,包括鼓励在尽责管理活动中分享资源。
养老基金需要能够以适当的成本和规模获得具有其所需可持续特征的投资产品,以实现其可持续投资目标。
对养老基金的成员和受益人进行适当教育,并就基金可持续目标定期、系统地与他们沟通。在适当情况下,成员和受益人的意见可以在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战略中得到反映。
受托人和托管人有能力达到较高的专业标准,并接受了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培训。
这包括在适当情况下提供合适的激励措施和市场环境,以便养老基金从注重短期的、投资组合层面风险的传统基准转向新型的基准,后者将能够双向衡量投资对系统风险的影响,以及在长时间框架下系统风险对基金的影响。
服务提供商(尤其是投资管理人和咨询顾问)需要得到足够的激励,能够并愿意提供支持养老基金可持续目标的产品和服务。要避免市场集中带来的不利影响,例如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或由于中间机构规模相对于其养老基金客户较大而对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