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若干措施》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涵盖6个方面27项内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弱有众扶,通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形成覆盖全面、统筹城乡、分层分类、精准高效、公平规范、温暖便捷的具有广东特色的综合救助格局。
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省政府连续14年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水平”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目前已将教育、农业农村、残联等12个部门的教育助学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18类困难群众共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有效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有力保障全省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近160万名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
为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若干措施》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
近年来,广东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主动发现,采取“个人申报+基层走访+信息监测”等方式,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与“人找政策”相结合转变。
《若干措施》明确,要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快建设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各单位依托“粤治慧”省域治理数字化总平台、“粤省事”平台,及时反馈救助帮扶信息,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
《若干措施》提出,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依托“粤众扶”,成立横向联动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提供惠民补贴(服务)相关单位、社会力量,纵向贯通省、市、县、镇、村五级的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平台集救助政策宣传展示、救助资源汇聚、社会组织孵化、慈善信息聚集、志愿服务集散等功能为一体,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可视可感的优质服务。
省级平台是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智能调度中枢。市级平台统筹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力量。县级平台聚焦资源调配,组织议事会商、培育专业队伍,梳理发布政策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资源清单等。镇级平台聚焦需求化解,负责项目落地、业务办理,提供专业化服务。村级平台聚焦“入户一门、分类识别需求”,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加强探访关爱,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若干措施》明确,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明确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社会救助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全省各级财政预算,要求县级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等组织力量,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以及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并配齐配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
《若干措施》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加快健全统一高效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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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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