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苦记 | 在长湖监狱的一次寄信经历

文摘   2024-10-04 06:00   河南  

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内容无关

2020年春节假期我利用自己能支配的所有时间,写了8封信。包括两封申诉状、五封举报信,一封家书。

元月28日出工第一天,监狱宣布封闭管理,在岗干警将全天候值班14天。干警出不去,信也就寄不成。

2月8日我向分监区长缪某汇报,请求他们换班出去时帮我寄信,缪区长说,怕信件传播病毒,现在不能寄信。我又向他请示说,同监室熊某华2月17日刑满释放,愿意帮我将信带出去邮寄,缪区长说不能这么做。

其后,我多次向监区、分监区领导反映:监狱领导在视频讲话中说疫情期间停止亲属会见,鼓励服刑人员写信打电话与亲属联系。既然让写信,当然就应该能寄信。也有其他服刑人员反映寄信问题。

在我们的多次反复要求下,副分监区长吴钢终于同意换班出去时给我们寄信。3月21日晚上,我将8封信交给吴钢。

3月26日,吴钢换防出监。

4月25日,吴钢换防进监,我瞅机会询问寄信情况,他说已寄过了,回执没有带进来,下次再来时给我。我向他道谢。

5月20日,给家里打电话,家里说没收到信。期间,我也没有收到任何收信机关的回复。而此前,我2019年8月30日寄给省检察院的信,十天后的9月9日就收到了省检察院的回复。

6月9日,吴钢又一次换防进来,仍然没有给我邮寄回执。我将家里没有收到信及没有接到任何机关回复的情况告诉他,还给他讲了此前检察机关回复的情况,又把省检察院电话号码抄给他,请他打个电话问问省检察院是否收到我的信件。

6月16日,吴钢告诉我省检察院没有收到我的信件,他这次换防出去后,会去落实一下这些信的下落。我向他强调了这些信件的重要性及丢失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8封信,一封家书外,都是写给公检法机关的申诉状、举报信,如果丢失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可能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请他出去后将寄信情况告知其他值班民警,让他们转告我。

6月22日吴钢换防出监,缪区长进来,25日我请缪区长与吴钢联系。26日缪区长对我说吴副也不确定信一定寄出去了,他会继续与吴副联系。

6月28日,再次找缪区长询问寄信情况,缪区长与吴钢联系后对我说,吴副以前已经帮我寄过了,下次进来会把回执给我。

7月9号吴钢再次换防入监。10号去找他,他说回执忘带进来了。

吴钢的做法让我无法再信任他。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寄过信了。

7月11日晚上,我向监狱长和驻狱检察官写信反映寄信情况。

12号与监区一把手陈国勤教导员谈话,陈责问我说你为什么一定要回执?你就那么不相信我们干警?我说我不是不相信你们,而是要保留寄过信的证据。

13号早上,我将投诉信分别投到监狱长信箱和驻狱检察信箱。

7月22日接到省检察院受理我申诉的告知书。同时还收到家里的来信,信里说收到我的信了,邮戳显示是6月29日寄出的。

9月4日上午缪区长找我谈话,让我看手机上寄信回执的照片,告诉我信确实已经寄过,吴钢下次进来会将回执给我,让我不要再纠结了。缪区长的这次谈话可能是我向监狱长信箱、检察信箱投诉的反馈。

9月9日,吴钢没出面,让别人把回执转交给了我。

元月27日写好信,3月26日带出监区,6月28日邮寄,9月9日收到回执。整个寄信过程,历时7个月12天。

很多服刑人员吐槽说,他的信件对方都没有收到。但只是说说而已,没有人认真。只有我不屈不挠,坚持要寄信回执。

虽然我最终如愿拿到了邮寄回执。但也为这份执着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受到了一些刁难、处罚,被点名批评,被训诫。这些很可能是因为我反映寄信问题引来的。

卫国说说
中原小吏,无辜受难,而今归来,有话要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