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阴阳证明、虚假项目陷害的副局长

文摘   社会   2024-07-16 21:12   河南  

2024年5月22日,我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短信。内容如下:许卫国您好。您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由具体承办部门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您答复。

许卫国,原河南省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马村分局副局长,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判决认定他伙同张建强、王春生贪污了焦作市光大汽车服务公司交纳的耕地开垦费39万余元。认定这个事实的,主要是时任马村国土分局局长卢传宝、副局长孙银星、财务主管张莉丽的证言以及他们以分局名义出具的数份证明。

 

这两份证明,是说,焦作市南水北调聩城寨安置小区项目,向单位交了耕地开垦费。

 

这两份证明,是说,光大汽车公司应向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54万余元。

这一份证明,是说,耕地开垦费一般是交到富源土地整理中心。

卢传宝等三人言之凿凿,又有单位鲜红的大印作背书,更有南水北调交耕地开垦费的票据为证。真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不容置疑了。

但是,事实真是这样吗?

2015年8月,卢传宝、孙银星被查,为了证明他们没罪,马村国土分局又出证明说“光大驾校三个项目已建设占地,由用地单位自行补充耕地,根据规定,我局不收取耕地开垦费。”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出证明说:“焦作市富源土地整理中心是我局下属国有企业,独立法人,财务独立核算,主要职能是对不符合耕地条件的荒地、荒滩、废弃地进行开发整理,受用地单位委托,为建设用地单位提供经验收合格的补充耕地指标。收取的是平整补充耕地的工程款。”

 

近日,焦作市自然资源局也明确答复“我局无南水北调聩城寨安置小区项目农转用、供地档案”,也就是说,没有南水北调聩城寨安置小区这个建设用地项目。

 

证明内容是假的,用地项目不存在。票据却是真的。南水北调既然没有这个建设项目,又为什么要向分局交这么多钱,交的是什么钱呢?下面,我还告诉大家这收据背后的权力腐败!

搞财务工作的朋友一看就明白,这是一种内部往来票据,这种票据是不能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

卢传宝是2010年9月到马村国土分局任局长的。一上任,他就说,他与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段承欣关系非常铁,南水北调国家大工程,钱很多,给谁不是给。他来马村分局工作,段主任准备送给他点钱作贺礼,他安排财务主管张莉丽做好对接。从2010年9月到2014年6月,南水北调共转给马村国土分局1177.8761万元(马村国土分局实际收取四笔共173.8761元。其余1004万元,马村国土分局委托焦作市国土局代收。没有收费权的下级单位授权有收费权的上级单位代收,这也是奇葩事件。分别为:1、2010年9月20日,南水北调以缴纳征地管理费名义,转给马村国土分局40万元,马村国土分局以南水北调工作经费名义入账(南水北调缴费理由与马村国土分局收费项目不符);2、2010年12月29日,南水北调以缴纳征地管理费名义,转给马村国土分局100万元,马村国土分局以南水北调工作经费名义入账(南水北调缴费理由与马村国土分局收费项目不符);3、2011年7月29日,南水北调以缴纳耕地开垦费名义,转给马村国土分局13.8761万元,马村国土分局以耕地开垦费入账(未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未入财政耕地开垦费专户);4、2014年6月4日,南水北调以缴纳征地管理费名义,转给马村国土分局20万元,马村国土分局以征地管理费名义入账(未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未入财政征地管理费专户)。

省财政厅、物价局、土地局文件明确规定,只有省市两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才能收取耕地开垦费;马村国土分局的收费许可证上也没有耕地开垦费这个收费项目。收据上写的耕地开垦费,不过是他们贪污时随便编的理由、找的借口。而现在,这笔唯一的耕地开垦费收据,却成了证明我贪污的重要书证!

他们贪污,却由我来买单。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卢传宝他们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去编造谎言、出具伪证陷害我呢?

事情还要从2011年年初说起。当时,分局在对2010年度采矿权年检时,发现焦煤集团古汉山矿有越界开采行为。在请示市局主要领导后,卢传宝亲自带队到矿上进行调查。查明其违法事实后,依法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39242690元、并按违法所得30%的标准处以41772807元罚款,两项合计181015497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这张金额近两亿的天价罚单并没有开出来。处罚决定作出几天后,卢传宝召集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开会。说他已经与矿上领导谈好了,这次就不处罚了,采矿权年检按合格上报。矿上承诺每年给局里50万元经费,连给三年。

我长期从事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当时又是分管执法的副局长,从工作责任的角度,我提出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市局领导也明确批示要求从严查处,且煤矿违法开采有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出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实在担当不起。我们只有依法查处的责任,没有不查处的权力,我意见还是要依法处罚。我说完后,卢传宝恼羞成怒,不再征求其他人的意见,直接要求几个股长按他说的办。看看,近两亿元的罚款,他说不罚就不罚了。卢传宝就是这么张狂任性。

这样张狂的人,做的违法违纪的事肯定不止这些。我再给大家讲一件事。

2011年年初,卢传宝说焦作市惠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领导找他,愿意送给局里一辆车,请帮忙为其办理用地手续。惠民公司用地属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按当时政策,可以在接受处罚后补办用地手续。分局对其做出了罚款14万多元的决定。卢传宝让该公司把罚款交给分局执法队队长赵焕杰。随后,卢传宝向区政府领导汇报,谎称为应付国家土地卫片执法监察,需要为惠民公司等几家违法用地单位先开具罚款票据。区领导安排财政局按卢传宝要求开具了票据。卢传宝执此票据骗市国土局通过了该公司的用地审核,报市政府批准了该公司的用地手续

然后,卢传宝向区领导汇报说惠民公司的罚款没有收上来,将票据又还给了区财政局。就这样转一圈后,卢传宝贪污了这笔罚款

卢传宝是这样的任性张狂,胆大妄为。而我出于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出于工作责任心,没有附和、支持卢传宝的违法乱纪。卢传宝就恼羞成怒,认为我不配合他的工作,不维护他的权威。从此把我当做眼中钉,肉中刺,时时打击我,处处难为我,最终编造这个冤案把我送进了监狱。

卢传宝编造的这个故事漏洞百出,很容易被识破。如果没有司法人员的配合,是达不到目的的。卢传宝平时很注意结交一些领导以及政法领域的官员。他经常吹嘘他与一些领导关系怎样好,事实上他也是几乎不隔天地与这些领导一起打牌、唱歌,吃喝。我们的案件,就是他与他在检察机关的关系,联手导演的。

我们的案件是在马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玉雄领导下,反贪局局长王志刚带领闪鹏等侦查员办理的。我被冤屈之后的事实证明,这些人就是司法机关里的败类:张玉雄,在2016年,因收受他人贿赂,为违规违法行为说情打招呼、提供便利,被免去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王志刚,在办理一起行贿受贿案件时,带领反贪局闪鹏等9人,对当事人王某采取罚站、逼扎马步、使用警用约束带捆绑、逼其下跪、扒光衣服、扇耳光、脚踢、用报纸湿水后捂脸、用马桶刷殴打、用拖鞋打脸、用电警棍电击等方式逼取口供。案发后,王志刚与闪鹏一起,被法院以刑讯逼供罪免于刑事处分。参与刑讯逼供的其他办案人员也都受了处分。

正是这样一群没有人性的秦首,在侦办我的案件时,借国家重拳反腐之威,对当事人及证人威逼恫吓,掀起一场红*色*恐*怖。他们完全无视刑事诉讼及案件侦办的有关规定,非法拘禁、笔录造假、隐瞒证据、出具伪证、编造虚假事实、主观片面取证。他们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终于如愿炮制出了我们这个冤案,打造出了我这个中国“最廉贪官”。不调取客观的档案资料,用主观的证明代替甚至否定客观的书证,是这个案件的最大特色。害人之心,昭然若揭。

多行不义必自毙。张玉雄、王志刚、闪鹏他们都受到了处理,卢传宝等人也都被判了刑。但是,他们犯下的罪恶,还远远没有清算完。他们终究还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服刑期间,我放弃减刑的机会,一直在申诉。因为申诉,我还被从河南监狱调遣到一千多公里外的浙江监狱服刑。妻子为我申冤,在向各级法检部门奔波五年后,不堪压力,最终离婚。申诉更加重了我的苦难,却没有任何的效果。但我不会放弃。中国的法治在不断进步,颠倒黑白的事情迟早会得到纠正,我有这个信心,也请大家关注我的申诉,与我一起见证国家司法的进步,感受国家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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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国说说
中原小吏,无辜受难,而今归来,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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